-
1 # 北夣鎻言
-
2 # 東語東願
歷史的包拯最大的官職是龍圖閣直學士,故後人也稱他為“包龍圖”。逝世後追贈禮部尚書就不算了,因為也沒有實際意義。
龍圖閣是北宋時期,在河南開封宮城中所建的一座館閣叫龍圖閣,其主要的用途是存放皇上的作品、御書畫及國家的重要文獻,而裡面的人員配置有官級大小,主要有學士、直學士、待制、直閣等人員,其實這只是單純的表示皇帝給予的恩寵而已。
包拯實任是開封知府且加官龍圖閣直學士,相當於從三品,在現在來說相當於副部級的官員,如國家某部的副部長,某省的省委副書記、副省長之類的官階。
-
3 # 時拾史事
包拯做到的最大官職是三司使和樞密副使,就相當於副宰相,朝中重臣。
包拯生於宋真宗鹹平二年(999年),於宋仁宗天聖五年(1027年)考中進士,被授任為大理評事,出任建昌縣(今江西永修)知縣。
景祐四年(1037年)包拯才赴京聽選,獲授天長(今屬安徽)知縣。
慶曆元年(1041年),包拯調任端州(今廣東肇慶)知府。
慶曆三年(1043年),入京任殿中丞。後經御史中丞王拱辰舉薦,於十一月被任命為監察御史裡行,改任監察御史。
慶曆五年(1045年)八月,包拯擔任契丹正旦使,出使遼朝
此後歷任三司戶部判官,於慶曆六年(1046年)六月左右出京任京東路(治今河南商丘)轉運使。
慶曆七年(1047年)四月,改任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陝西轉運使。
慶曆八年(1048年)五月二日,包拯調任河北路(治今河北大名)轉運使,六月二十二日,入朝任三司戶部副使
皇祐二年(1050年),包拯受任為天章閣待制、知諫院。
皇祐四年(1052年)十月,除任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數月後,轉任高陽關(今河北高陽東)路安撫使。因喪子請求任政務清簡的州郡任職,遂改知揚州,又轉知廬州,並加刑部郎中。
至和二年(1055年)十二月,包拯因擔保推薦官員失誤獲罪,貶官兵部員外郎、知池州(今安徽池州)。
嘉祐元年(1056年)八月,復職刑部郎中、知江寧府。
嘉祐三年(1058年)六月,升為右諫議大夫、權任御史中丞。七月,以權御史中丞職領轉運使、提點刑獄考課院。
嘉祐六年(1061年)三月,升任給事中,正式擔任三司使。數日後,拜樞密副使。
-
4 # 小龍女5505
包拯北宋一代名臣清官,歷任開封府尹、樞密副使、轉運使、刑部郎中、御史中丞、龍圖閣大學士、監察御史等職,也是從二品大官。死後被追贈為禮部尚書,諡號剛正。
-
5 # 趣史如茶
宋朝的官員品級十分之複雜,分別由差遣、本官階、散官階、勳官、爵位,貼職等組成。
差遣:實際上做事的崗位,多數為臨時工。
本官階:又稱寄祿官,即享受怎麼樣的待遇,名稱就是三公六部九卿等前代留下的官職。
散官階:實際的上的等級,又以文資和武階對應文武大臣。
勳官:共十二轉,榮譽頭銜,並無實際作用。
爵位:榮譽頭銜加額外補貼,封邑與實封往往不一樣。
貼職:專為文人而設的榮譽稱號,如某館某閣大學士、學士等。
包拯做過的最高職位是樞密副使,與電視劇不同的是,他在開封府的職務是權知開封府事,這是差遣,是實際上做事的崗位,而不是電視劇裡的開封府尹。在北宋開封府尹一般都是太子做的品。包拯雖然沒有做府尹,但是相當於一個代理,全權處理各種事務,所以權利上幾乎差不多。他因為因曾任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故世稱“包待制”、“包龍圖”。
嘉祐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年六十四。追贈禮部尚書,諡號“孝肅”,後世稱其為“包孝肅”。有《包孝肅公奏議》傳世。
回覆列表
知天長縣→監察御史裡行→監察御史→三司戶部判官→京東轉運使→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陝西轉運使→河北轉運使→三司戶部副使→刑部郎中→左授兵部員外郎、知池州→復官→江寧府知府→權知開封府→遷右司郎中→遷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遷給事中、三司使→樞密副使→贈禮部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