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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澹奕

    起源於中原隋唐時代的科舉制很早就傳入了臨近的北韓半島。公元958年,科舉制傳入了當時的高麗王國,直到1894年李朝甲午更張廢除,科舉制在半島存在了超過900年的時間。新羅時代,科舉制已萌芽

    隋唐時代的北韓半島出現了新羅王國,而誕生不久的科舉制度隨著大量的中原文化一起傳入了新羅。新羅效法唐朝科舉,也設立了非常類似的“讀書三品科”,將讀書考試結合,按照成績選取任用人才授予職位。

    新羅也有類似於中原魏晉門閥制度的“骨品制”,雖然出現了三品科,但當時能夠讀書考試的也幾乎都是貴族子弟,所以影響不大。

    高麗時代正式引入確立科舉制

    隨著武官權臣勢力的衰落,為了鞏固統治,高麗時代正式效法中原建立起科舉制度。高麗王國設立制述科(進士科)、明經科與雜科,雖然制述科與明經科被稱作“兩大業”。但實際上制述科要更受重視一些,後來明經科被高麗所廢除。除此之外,高麗還給那些科舉考試十年都沒中的人設立了“恩賜科”,給那些從宋朝來的文人設立了“別賜科”。

    高麗時期沒有武科只有文科,雜科的地位也不能跟兩大業相提並論。同時,並非所有人都能夠參加科舉——能夠參加科舉的只有貴族豪強子弟,平民的孩子只能參加雜科,而樂工雜役等群體連雜科考試也不能參加。

    科舉制在李朝最終完善

    北韓王朝是半島上的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歷經五百多年。李朝時代科舉制已經相當完備,當時文班與武班兩班貴族並重,所以除了文科也出現了武科。而雜科的相關科目內容,也比高麗時代更多。高麗時被分開的制述科、明經科被李朝合併為文科,統一考試。

    在李朝,只要不是王室、駙馬、賤民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都可以參加科舉考試。文科的考試分成初試、複試與殿試:初試分成鄉試與館試,鄉試由八道地方主持,錄取150人,館試由成均館(相當於中原國子監)的大司成主持,錄取50人;初試透過的人可以參加禮曹主持的複試,錄取33人;最後的殿試由國王主持,分甲乙丙三等,甲等第一名就是狀元,按照名次授予官職。

    李朝深受中原儒家文化的影響,更是自稱“東方君子之國”,科舉制與儒家文化的崛起相伴相生,能夠在半島上開花結果也是情理之中。

    然而隨著李朝後期勢道左右了朝局,科舉制最終變成了兩班貴族們玩弄陰謀權術的工具。1894年的甲午更張之後,科舉制在李朝正式被廢除。

  • 2 # 歷史在記錄

    北韓的科舉制度是高麗和北韓王朝政府選拔官吏的制度。北韓科舉始於高麗時代光宗9年(958年),光宗採用了當時隨商船來到高麗的五代後周出使高麗的官員雙冀的建議,開始實施科舉。主要是模仿唐朝的科舉制度。然而到北韓王朝時期才正式實施。至1894年止,科舉制在南韓歷史上存在了936年,是中國域外實行科舉制最長、也最為完備的科舉,對南韓人的知識精神有巨大影響。

    在北韓三國時期的新羅選官制度為骨品制,按照此制度,華人共分為九等,由上而下為聖骨(王族)、真骨(具王族血統的貴族)、六頭品、五頭品、四頭品、三頭品、二頭品、一頭品,骨品為世襲,其中四頭品或以上為貴族才有資格任官,根據不同等級分別制定出擔任官職的最高限度。後來新羅統一北韓半島,真平王置禮部,建立和完善新羅十七階官制,後其女善德女王繼位,創立國學,為貴族子弟提供教育,以成為朝廷官員的候選者。初期國學畢業者立即被授予十級、十一級的大奈麻和奈麻。後來由於貴族子弟增加,不可能每人皆授予官爵,於是到元聖王四年(788年)參照中國唐代科舉制中的明經科,設定讀書三品科制度,又名讀書出身科。讀書三品科的三品是以考試科目多少而定的,以《曲禮》和《孝經》為考試科目者為下品,以《曲禮》、《孝經》、《論語》為考試科目者為中品,以《論語》、《孝經》、《禮記》、《春秋左氏傳》、《文選》為考試科目者為上品,以五經、三史、諸子百家為考試科目者為特品。讀書出身科的設立開始了以才舉士的制度,為科舉制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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