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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庭駐人間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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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叫聲先生你敢應嗎
唐朝中央政府下設中書,門下,尚書三省:
中書省—負責軍國政要的起草立案,最高長官為中書令。
門下省—負責審議復奏中書省的草案,決定是否實行,最高長官為侍中。
尚書省—負責議案通過後的具體執行,最高長官為尚書令。但由於唐太宗繼位前擔任過尚書令,所以無人敢擔任此官,其副職左、右僕射為實際掌權人。省內設有六部,分別為吏、戶、禮、兵、刑、工,各部設有尚書以及侍郎。
三省長官同為宰相,此為三省六部。五代基本沿用了唐朝的制度,但是也有了自己的改變。其主要體現在樞密使權力的擴大,三司使的設定等等。
樞密使源於唐朝後期,權力開始沒那麼大,是太監擔任的。到五代時期逐漸由武臣控制,為了適應連年征戰的局面,樞密使為了方便行事,逐漸總覽軍政大權,位置等同於宰相。無形之中,宰相和兵部尚書的職權就被侵奪了。
三司使源於唐中期,原本是三個大臣分管財政收支、租賦以及鹽鐵專賣事務。五代後唐時期,三使併為一使,稱三司使,總覽全國財政。戶部尚書的權利也給侵奪了。
總的來說五代的職官制度有點亂,雖有三省六部,但是無論宰相還是尚書都是空殼子了,“官失其職”的現象屢見不鮮。不過五代正處戰亂時期,三省六部這麼龐大,臃腫的官僚機構真的不適合。要是軍令政策之類東西都要經過這麼多部門的審議,亂世之中早就被人給滅了。或許類似樞密使,三司使之類的職官制度才是最符合這個時代的。
五代十國的政治制度大體沿用唐朝制度,但是各朝變化很多,官職時常廢置不常,其制度比較混亂。朝廷設有主管行政的三省六部、主管財政的三司與主管軍事的樞密院。由於五代十國戰亂不斷,樞密院的權力往往比三省來得大,所以時常以宰相兼領樞密使。五代十國以“使”名官者很多,據《五代會要》記載有崇政院使、宣徽院使、飛龍使、翰林使、五坊使等等三十種之多。十國諸國中雖然有臣服於五代各朝,在制度上仍然是獨立的國家,政治架構等同五代。由於五代十國大多是從節度使起家,對支援他們的幕僚往往擔任新朝廷的職位,而前朝遺老則給予三師、三公或臺省官等虛職。而將士有功時,為了籠絡他們,也以官爵名號為賞賜。這些狀況成為後來宋朝冗官繁多的源頭。
五代十國時期以“使”名官者很多。其中五代的變化很多,官職廢置不常,主要設有主管行政的三省六部、主管財政的三司與主管軍事的樞密院,這個制度後由宋朝繼承。十國雖然臣服於五代,但是其政治架構大致上與五代等同。
樞密使
唐中葉以後,宦官專權,神策軍兩護軍中尉與兩樞密使號稱“四貴”,往往侵奪相權,威逼皇帝。唐亡前夕,朱溫誅戮宦官,開始用朝臣充任樞密使。後梁初,曾改為崇政院使,後唐恢復舊名。以後,除後晉曾短期廢置外,歷朝相沿設定。樞密使通常由皇帝最親信的臣僚充當,又大多為武將,皇帝經常與其商議軍國大事,有時由樞密院直接下令任免藩鎮。其時,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雖居宰相之位,但樞密使的權勢凌駕於宰相之上(宰相有時也兼任樞密使)。由於戰事頻繁,因此,軍事機要成為樞密院的主要職司。宋代中書和樞密對掌文武二柄,就在五代開端。當時,其他政權大抵也都置有樞密使或相當於樞密使的官職。
三司使
唐初,財務主要由戶部下轄的戶部、度支、金部、倉部四司分管。中唐以後,戶部、度支、鹽鐵三司分管租稅、財務收支和鹽鐵專賣、物資轉運事務,常由非戶部的官員分別以判、知或使的名義分管。
唐昭宗在位時,以宰相崔胤兼領三司使,才開始出現三司使的官名。後唐曾設定租庸使,管轄三司,又曾命大臣一人判三司事,最後正式設定三司使和副使的專職,掌管中央財務。地方財政也聽從三司指揮。以後歷朝相承不廢,北宋前期三司理財的體制也是沿襲五代的。
法律
五代十國時的刑法,基本行用唐代的律令格式和編敕,但因歷朝又都有新頒的敕條,彙編附益,使得格敕前後重複矛盾。顯德四年(957年),世宗令大臣們進行整理,唐代律令條文難解的,加上註釋格敕繁雜的,加以刪除,彙編為《大周刑統》二十一卷。北宋初年所編的《宋刑統》即就此書略加增刪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