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12月7日,日本偷襲珍珠港。美國政府對此毫無準備,不是因為情報機構沒有得到襲擊何時何地發生的訊息,更不是因為急於參戰的羅斯福總統扣壓了情報,而是因為沒有人把這些情報綜合起來,加以精確的分析。於是,建立中央情報機構被提上議事日程。
1942年6月13日,羅斯福釋出軍事命令:情報協調局更名為戰略情報局,轉屬參謀長聯席會議管轄;戰略情報局的職責是收集和分析參謀長聯席會議所需的情報,規劃並執行參謀長聯席會議所指示的特殊任務;戰略情報局局長將由總統任命、在參謀長聯席會議的指導和監督下工作;任命原情報協調局局長威廉·多諾萬為戰略情報局局長。12月,參謀長聯席會議正式將戰略情報局的任務確定為破壞、間諜、反間諜和秘密活動。一年後,戰略情報局又被賦予從事對外宣傳活動的職責。戰略情報局的戰時活動遍及歐洲、北非、東地中海、巴爾幹和遠東,是美國曆史上第一個具有中央對外情報機構性質的組織。
1944年11月18日,多諾萬就戰後對外情報體制問題向羅斯福進言:改變戰時由軍方負責情報活動的做法,將和平時期的情報活動直接置於總統的控制之下;任命一位中央情報局局長,由他在總統的指導下全權負責情報事務;設立由國務卿、陸軍部長、海軍部長等人組成的顧問委員會,職能是向中央情報局局長提供諮詢。此即“多諾萬計劃”。該計劃剛一問世便遭到了國務院、陸軍部、海軍部、參謀長聯席會議,以及聯邦調查局等各部門情報機構的強烈反對。“多諾萬計劃”在首輪對外情報體制之爭中被淘汰。
鑑於制訂對外情報計劃的工作因各種錯綜複雜的矛盾而進展緩慢,1945年11月7日白宮建議總統將國務卿、陸軍部長和海軍部長召集到一起,命令他們在12月31日前制訂出一份三方均能接受的建立中央情報機構的計劃,以呈送總統審批。不久,國務院的麥科馬克計劃出臺。該計劃提議以一個複雜的委員會體系為基礎構建協調對外情報和安全情報(內部情報)活動的雙重機制。軍方堅決反對由國務院負責對外情報工作。1946年1月22日,杜魯門以信函的形式向國務卿、陸軍部長和海軍部長髮出了關於協調對外情報活動的指令,命令他們與總統個人代表一同組成國家情報委員會,並從各自所屬部門中抽調人員組建中央情報小組。中央情報小組組長要在國家情報委員會的指導和管理下履行以下職責。次日,杜魯門決定在確定中央情報小組組長的正式人選之前先讓悉尼·索爾斯臨時擔任中央情報小組組長,同時任命威廉·萊希為總統在國家情報委員會中的個人代表。至此,美國國家對外情報體制初步形成。6月10日,霍伊特·范登堡接替索爾斯成為首任中央情報小組組長。范登堡不斷謀求擴大中央情報小組的許可權,一心要把中央情報小組建成一個獨立的、完全自給的國家情報機構。
1946年7月初,范登堡的法律顧問們起草出一份準備呈交白宮的中央情報局立法草案,賦予中央情報小組以獨立財政權等諸多權力和明顯高於各部門情報機構的地位。令范登堡感到振奮的是,雖然杜魯門認為不宜向本屆國會提出為中央情報小組立法的問題,但他授權國家情報委員會先起草出一部準備呈給下一屆國會的中央情報局立法草案。9月19日,1947年國家安全法正式生效。法案規定,解散國家情報委員會,另外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並在國家安全委員會下面設立中央情報局。1948年,中央情報局又將單獨的中央情報局立法草案提交國會,但國會未來得及按程式對草案進行審議便休會了。1949年,中央情報局再次將草案呈送國會。6月20日,中央情報局法正式生效,主要意義在於:賦予中央情報局不受相關法律法規限制自由使用資金並按照預算局批准的數額與其他部門機構相互挪用資金的權力。
1947年國家安全法和1949年中央情報局法的透過一方面使中央情報局成為依法建立的機構,擁有了簽約、財政和用人權,另一方面也充分保護了各部門情報機構的利益,將中央情報局置於由各部門首腦組成的國家安全委員會之下。1947年9月20日,中央情報局正式成立,羅斯科·希倫科特成為第一任中央情報局局長。
1941年12月7日,日本偷襲珍珠港。美國政府對此毫無準備,不是因為情報機構沒有得到襲擊何時何地發生的訊息,更不是因為急於參戰的羅斯福總統扣壓了情報,而是因為沒有人把這些情報綜合起來,加以精確的分析。於是,建立中央情報機構被提上議事日程。
1942年6月13日,羅斯福釋出軍事命令:情報協調局更名為戰略情報局,轉屬參謀長聯席會議管轄;戰略情報局的職責是收集和分析參謀長聯席會議所需的情報,規劃並執行參謀長聯席會議所指示的特殊任務;戰略情報局局長將由總統任命、在參謀長聯席會議的指導和監督下工作;任命原情報協調局局長威廉·多諾萬為戰略情報局局長。12月,參謀長聯席會議正式將戰略情報局的任務確定為破壞、間諜、反間諜和秘密活動。一年後,戰略情報局又被賦予從事對外宣傳活動的職責。戰略情報局的戰時活動遍及歐洲、北非、東地中海、巴爾幹和遠東,是美國曆史上第一個具有中央對外情報機構性質的組織。
1944年11月18日,多諾萬就戰後對外情報體制問題向羅斯福進言:改變戰時由軍方負責情報活動的做法,將和平時期的情報活動直接置於總統的控制之下;任命一位中央情報局局長,由他在總統的指導下全權負責情報事務;設立由國務卿、陸軍部長、海軍部長等人組成的顧問委員會,職能是向中央情報局局長提供諮詢。此即“多諾萬計劃”。該計劃剛一問世便遭到了國務院、陸軍部、海軍部、參謀長聯席會議,以及聯邦調查局等各部門情報機構的強烈反對。“多諾萬計劃”在首輪對外情報體制之爭中被淘汰。
鑑於制訂對外情報計劃的工作因各種錯綜複雜的矛盾而進展緩慢,1945年11月7日白宮建議總統將國務卿、陸軍部長和海軍部長召集到一起,命令他們在12月31日前制訂出一份三方均能接受的建立中央情報機構的計劃,以呈送總統審批。不久,國務院的麥科馬克計劃出臺。該計劃提議以一個複雜的委員會體系為基礎構建協調對外情報和安全情報(內部情報)活動的雙重機制。軍方堅決反對由國務院負責對外情報工作。1946年1月22日,杜魯門以信函的形式向國務卿、陸軍部長和海軍部長髮出了關於協調對外情報活動的指令,命令他們與總統個人代表一同組成國家情報委員會,並從各自所屬部門中抽調人員組建中央情報小組。中央情報小組組長要在國家情報委員會的指導和管理下履行以下職責。次日,杜魯門決定在確定中央情報小組組長的正式人選之前先讓悉尼·索爾斯臨時擔任中央情報小組組長,同時任命威廉·萊希為總統在國家情報委員會中的個人代表。至此,美國國家對外情報體制初步形成。6月10日,霍伊特·范登堡接替索爾斯成為首任中央情報小組組長。范登堡不斷謀求擴大中央情報小組的許可權,一心要把中央情報小組建成一個獨立的、完全自給的國家情報機構。
1946年7月初,范登堡的法律顧問們起草出一份準備呈交白宮的中央情報局立法草案,賦予中央情報小組以獨立財政權等諸多權力和明顯高於各部門情報機構的地位。令范登堡感到振奮的是,雖然杜魯門認為不宜向本屆國會提出為中央情報小組立法的問題,但他授權國家情報委員會先起草出一部準備呈給下一屆國會的中央情報局立法草案。9月19日,1947年國家安全法正式生效。法案規定,解散國家情報委員會,另外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並在國家安全委員會下面設立中央情報局。1948年,中央情報局又將單獨的中央情報局立法草案提交國會,但國會未來得及按程式對草案進行審議便休會了。1949年,中央情報局再次將草案呈送國會。6月20日,中央情報局法正式生效,主要意義在於:賦予中央情報局不受相關法律法規限制自由使用資金並按照預算局批准的數額與其他部門機構相互挪用資金的權力。
1947年國家安全法和1949年中央情報局法的透過一方面使中央情報局成為依法建立的機構,擁有了簽約、財政和用人權,另一方面也充分保護了各部門情報機構的利益,將中央情報局置於由各部門首腦組成的國家安全委員會之下。1947年9月20日,中央情報局正式成立,羅斯科·希倫科特成為第一任中央情報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