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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衫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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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鴻哥iouyh福小鋪
一次吃黃文炳,一次吃李鬼。
無非就是展示李逵的暴烈性格,將古人所言的恨:恨不得食其肉,寢其皮。
愛憎分明做到極致且行動化。
黃文炳那一回是純粹的恨,因為黃文炳緣故,宋江哥哥,戴宗哥哥都被下獄,還被判斬首,若不是梁山好漢出手,恐怕就掛了。
因此擒拿黃文炳,將其炙烤吃了,就是為了宣洩那股子滿腔怒火。
投名狀是不需多說,一路砍殺的官兵和平民足夠了,甚至連矮腳虎都捱了李逵一刀。
李鬼那一回,雖然也帶有恨意,只是沒有那麼濃烈,碰巧飯煮熟了,沒東西下飯,湊巧李鬼就在那裡,割肉來吃唄。
這一處描寫就凸顯李逵的粗魯性子,他不會去忌諱什麼東西,只要是可以用的就拿來使使。
兩起事件是作者用來刻畫李逵性格的著墨,他是簡單又危險的人物。
一家之見,僅供交流。
《水滸傳》原著中曾兩次明確提到李逵吃人肉,第一次,是在活捉黃文炳救宋江時,李逵把黃文炳的人肉片下來烤著吃。第二次提及李逵吃人肉,則是吃李鬼大腿上的肉,同樣也是烤著吃。
李逵吃人肉,這兩段讀起來實在讓人毛骨悚然、頭皮發麻。這其中的情節,絲毫遜色於《聊齋志異》。
劫法場救宋江,我猜多數讀者注意的都是虐殺黃文炳實在大快人心,殺的痛快。卻很少有人注意過宋江和李逵兩個人的反應。
黃文炳被宋江捉住後,宋江是怎麼做的?在小說第41回“宋江智取無為軍,張順活捉黃文炳”中,那位宋江得救後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報仇雪恨,馬上帶人殺到黃文炳的家裡,“眾好漢亦各動手,見一個殺一個,見兩個殺一雙,把黃文炳一門內外大小四五十口盡皆殺了,不留一人。”等捉到黃文炳之後,宋江手指著他大罵:“你這廝,我與你遠日無冤近日無仇,如何要加害於我?三回五次的教唆蔡九知府殺我!你即是讀聖賢之書,如何要做這等毒害之事?我又不曾與你有殺父之仇,如何定要謀我?”“你這廝平日在鄉中只是害人,結交權勢之人,浸潤官長欺壓良善,勝如己者妒之,不如己者害之,滿城人皆稱你做黃蜂刺!我今日且替你撥了這個刺!”隨著一聲“那個兄弟替我下手!”黃文炳馬上就被茹毛飲血殺人不眨眼的魔王黑旋風李逵“把尖刀先從腿上割起,揀好的就當面炭火上炙來下酒,割一塊炙一塊,無片時割了黃文炳,李逵把刀割開胸膛取出心肝,把來與眾頭領做醒酒湯。”
瞧瞧宋大黑,取出心肝做醒酒湯?!再瞧瞧李逵,暗示了什麼?
隨著宋江一句“那個兄弟替我下手!”,動手的真是李逵。
首先,透過這段描寫,作者藉著梁山好漢吃人肉,已經寫出來了梁山好漢的“亂國賊寇”本質。縱觀整部書,吃人肉的永遠只有梁山賊寇,作為對立面,北宋官軍、哪怕田虎王慶方臘手下的將領都未曾如此殘暴。所以梁山勢力隕落,簡直是意料之中,再對比宋江、吳用、公孫勝提出的所謂的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替天行道,簡直是辛辣諷刺。
替天行道,什麼是天?北宋朝廷就是天!殺了黃文炳、剿殺官軍,這也是替天行道?替何天?行何道?若為正統,何必接受招安?這對於宋江所謂的“替天行道”、“他日若遂凌雲志,敢笑黃巢不丈夫”來說就是一種諷刺,宋江造反、亂國的本質暴露無遺。而李逵吃人肉、刨腹剜心,後期吃李鬼,更是將這種諷刺無限制擴大。
其次,黃文炳這個人於公於私,確實該死,但是,值得思考的是,宋江題反詩難道就應該逍遙法外麼?“他日若遂凌雲志,敢笑黃巢不丈夫”。宋江自比黃巢,造反的心態更是躍然紙上。宋江虐殺黃文炳,難道不是惱羞成怒的結果麼?
最後,作者透過李逵這個人物吃人肉徹底的把梁山“好漢”的本質暴露了出來。什麼是梁山好漢?作者透過李逵,已經很直白的告訴了讀者,所謂的“梁山好漢”,就是一群嘴上“順天護國”,背地裡卻吃人肉喝人血的亂國賊寇。更是揭露了農民起義不為人知的另一面:那就是貪婪、嗜殺、殘忍。
若“替天行道”是一塊遮羞布,在宋江眼裡,當觸及到自己的利益時,完全可以粗暴的拋棄。李逵吃人肉、喝人血,更是突出了宋江這個人物的陰暗一面,那就是腹黑,殘忍,睚眥必報。表面上梁山好漢被逼上山,難道梁山好漢,真的就是“好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