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住宿時把床單弄髒後,如果能夠透過洗滌處理的,則洗滌屬於酒店正常的義務,住客不需要進行賠償。
如果因無法洗滌而導致床單不能再使用的,則應該賠償床單的實際價值損失。賓館也有權要求賠償,但是應在合理範圍內進行索賠,有異議者可以報警處理或者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酒店應在入住須知中明確寫明,一旦床單、被罩等用品有汙損情況,應由旅客承擔相關的洗滌費用。旅客在入住酒店時,也要仔細的檢視入住須知,做到心中有數,以防在發生意外時,雙方因各執一詞而發生糾紛。
相關規定: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
第二十條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效能、用途、有效期限等資訊,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經營者對消費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問題提出的詢問,應當作出真實、明確的答覆。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明碼標價。
擴充套件資料:
相關案例:
住客:弄髒被褥被索賠百元
2018年3月3日,市民孟小云(化名)入住海虞南路某酒店期間,弄髒了床單,被店方要求賠償100元。
“我當時提出先由我自己來清洗,如果真的洗不掉,再商量怎樣賠償,但是酒店工作人員不同意。”孟小云說,她弄髒床單並非不認賬,只是認為店方未作清洗就認定“難清洗”,而且酒店裡也沒有看到損壞物品賠償的告示和價目表,單方面要價100元的做法有失公允,所以她拒絕了店方的賠償要求。
酒店:汙漬難洗淨損失不小
記者聯絡到這家酒店的店長陳先生。“她是直接把化妝品倒在床上,造成了很明顯的汙漬,而且被褥靠頭蓋的一側也沾上了化妝品,浴巾上也有化妝品。她住店第一天我們就發現了這個問題,當時就提醒她注意愛護酒店物品。”陳先生說,但是換了乾淨床單被褥後,第二天和第三天仍舊如此。
退房時店方提過賠償要求,但並沒有真正得到賠償。“我們把這些沾染化妝品的床單被罩和浴巾送到洗滌廠,但是洗不乾淨,最後都作了報廢處理,一套的成本就要300元。”陳先生說,最後只能由酒店來承擔這筆損失。
他告訴 記者 ,有些汙漬清洗起來並不像顧客想得那麼簡單。“有的汙漬很難洗,‘84’可能起到漂白效果,但是‘84’本身很難完全清洗掉,貼身蓋的被褥使用‘84’就可能造成人體過敏,所以我們不用‘84’漂白。像嘔吐物、血漬等,都需要送到專業的洗滌廠使用專門的洗滌劑清洗,就算洗乾淨了,也會大大折損被褥的使用壽命。”
陳先生表示,酒店有包括損壞物品賠償價目表在內的“住客須知”,但是由於“住客須知”目前並不是每間客房都有,接下來會考慮進行完善。
律師:損壞當賠拒絕“漫天要價”
消費過程中諸如弄髒賓館被褥造成“無法洗淨”一類的損壞物品事件,到底該如何處理呢?
“許多賓館都會有‘損壞物品需照價賠償’一類的告知,如果賓館與消費者雙方都沒有異議,可以自行協商賠償。”黃旭東說,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採用買回同樣物品、折舊後賠現金或是修復損壞等雙方認可的方式來賠償。但是如果店家“漫天要價”,要求的賠償明顯超出應有的價值,消費者可以拒絕,並可以委託專業評估或請有關部門出面調解。
市消保委提醒,賓館要事先明確告知顧客損壞物品需承擔相應責任;顧客入住賓館時,也要愛護賓館物品,主動了解“入住須知”,如遇消費糾紛可撥打12315反映。
在酒店住宿時把床單弄髒後,如果能夠透過洗滌處理的,則洗滌屬於酒店正常的義務,住客不需要進行賠償。
如果因無法洗滌而導致床單不能再使用的,則應該賠償床單的實際價值損失。賓館也有權要求賠償,但是應在合理範圍內進行索賠,有異議者可以報警處理或者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酒店應在入住須知中明確寫明,一旦床單、被罩等用品有汙損情況,應由旅客承擔相關的洗滌費用。旅客在入住酒店時,也要仔細的檢視入住須知,做到心中有數,以防在發生意外時,雙方因各執一詞而發生糾紛。
相關規定: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
第二十條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效能、用途、有效期限等資訊,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經營者對消費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問題提出的詢問,應當作出真實、明確的答覆。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明碼標價。
擴充套件資料:
相關案例:
住客:弄髒被褥被索賠百元
2018年3月3日,市民孟小云(化名)入住海虞南路某酒店期間,弄髒了床單,被店方要求賠償100元。
“我當時提出先由我自己來清洗,如果真的洗不掉,再商量怎樣賠償,但是酒店工作人員不同意。”孟小云說,她弄髒床單並非不認賬,只是認為店方未作清洗就認定“難清洗”,而且酒店裡也沒有看到損壞物品賠償的告示和價目表,單方面要價100元的做法有失公允,所以她拒絕了店方的賠償要求。
酒店:汙漬難洗淨損失不小
記者聯絡到這家酒店的店長陳先生。“她是直接把化妝品倒在床上,造成了很明顯的汙漬,而且被褥靠頭蓋的一側也沾上了化妝品,浴巾上也有化妝品。她住店第一天我們就發現了這個問題,當時就提醒她注意愛護酒店物品。”陳先生說,但是換了乾淨床單被褥後,第二天和第三天仍舊如此。
退房時店方提過賠償要求,但並沒有真正得到賠償。“我們把這些沾染化妝品的床單被罩和浴巾送到洗滌廠,但是洗不乾淨,最後都作了報廢處理,一套的成本就要300元。”陳先生說,最後只能由酒店來承擔這筆損失。
他告訴 記者 ,有些汙漬清洗起來並不像顧客想得那麼簡單。“有的汙漬很難洗,‘84’可能起到漂白效果,但是‘84’本身很難完全清洗掉,貼身蓋的被褥使用‘84’就可能造成人體過敏,所以我們不用‘84’漂白。像嘔吐物、血漬等,都需要送到專業的洗滌廠使用專門的洗滌劑清洗,就算洗乾淨了,也會大大折損被褥的使用壽命。”
陳先生表示,酒店有包括損壞物品賠償價目表在內的“住客須知”,但是由於“住客須知”目前並不是每間客房都有,接下來會考慮進行完善。
律師:損壞當賠拒絕“漫天要價”
消費過程中諸如弄髒賓館被褥造成“無法洗淨”一類的損壞物品事件,到底該如何處理呢?
“許多賓館都會有‘損壞物品需照價賠償’一類的告知,如果賓館與消費者雙方都沒有異議,可以自行協商賠償。”黃旭東說,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採用買回同樣物品、折舊後賠現金或是修復損壞等雙方認可的方式來賠償。但是如果店家“漫天要價”,要求的賠償明顯超出應有的價值,消費者可以拒絕,並可以委託專業評估或請有關部門出面調解。
市消保委提醒,賓館要事先明確告知顧客損壞物品需承擔相應責任;顧客入住賓館時,也要愛護賓館物品,主動了解“入住須知”,如遇消費糾紛可撥打12315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