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厭惡,只是討厭自己喜歡時的白痴樣子。
有一陣兒,我的耳機裡只放一首歌。
我特別喜歡這首歌:睡覺聽,走路聽,洗澡聽,鬧鐘,電話鈴都是它,不僅這樣,我還在我朋友面前拿著音響迴圈這首歌,雖然他們覺得很一般,但我就是喜歡這首歌。
我分析它的旋律,揣摩作曲人的心思,幻想著裡邊的場景,甚至為它改詞。
所有人都知道我喜歡這首歌,彷彿它就是我的代名詞,甚至我的朋友一聽到這首歌就會想起我。
漸漸地,這種喜歡變了味。
恨不得無時無刻都戴著耳機的我,連走路都不會開啟播放器。
這首歌成為了我的累贅,但是我不會去聽別的歌,因為這首歌已經把我聽歌的熱情給撲滅了。
我不是喜歡這首歌,我喜歡的是專注的自己,喜歡的是為自己喜歡這首歌的樣子,喜歡的是朋友嘴裡的神話......我什麼都喜歡,除了這首歌。
再後來,我開始厭倦音樂。
開始用最惡毒的話侮辱這首歌,雖然這首歌和我其實並沒有什麼關係。我討厭的其實不是這首歌,而是那個當初白痴的自己,厭惡自己喜歡時的醜陋模樣。
當時的瘋狂變成現在眼裡的幼稚:潮水褪去,帶走熄滅的火把,留下噁心的碳渣。
其實我喜歡的不是這首歌,而是我自己,但是我也知道我自己有很多的缺點,所以我才找了一個載體,去厭惡,去侮辱。
但這首歌沒有過任何改變,改變的是我自己。
我喜歡的,是我自己,我厭惡的,也是我自己。
我最帶勁,但是我將來也會討厭這個現在看來帶勁的我。
你不是厭惡,只是討厭自己喜歡時的白痴樣子。
有一陣兒,我的耳機裡只放一首歌。
我特別喜歡這首歌:睡覺聽,走路聽,洗澡聽,鬧鐘,電話鈴都是它,不僅這樣,我還在我朋友面前拿著音響迴圈這首歌,雖然他們覺得很一般,但我就是喜歡這首歌。
我分析它的旋律,揣摩作曲人的心思,幻想著裡邊的場景,甚至為它改詞。
所有人都知道我喜歡這首歌,彷彿它就是我的代名詞,甚至我的朋友一聽到這首歌就會想起我。
漸漸地,這種喜歡變了味。
恨不得無時無刻都戴著耳機的我,連走路都不會開啟播放器。
這首歌成為了我的累贅,但是我不會去聽別的歌,因為這首歌已經把我聽歌的熱情給撲滅了。
我不是喜歡這首歌,我喜歡的是專注的自己,喜歡的是為自己喜歡這首歌的樣子,喜歡的是朋友嘴裡的神話......我什麼都喜歡,除了這首歌。
再後來,我開始厭倦音樂。
開始用最惡毒的話侮辱這首歌,雖然這首歌和我其實並沒有什麼關係。我討厭的其實不是這首歌,而是那個當初白痴的自己,厭惡自己喜歡時的醜陋模樣。
當時的瘋狂變成現在眼裡的幼稚:潮水褪去,帶走熄滅的火把,留下噁心的碳渣。
其實我喜歡的不是這首歌,而是我自己,但是我也知道我自己有很多的缺點,所以我才找了一個載體,去厭惡,去侮辱。
但這首歌沒有過任何改變,改變的是我自己。
我喜歡的,是我自己,我厭惡的,也是我自己。
我最帶勁,但是我將來也會討厭這個現在看來帶勁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