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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私慾大叔

    不是絕對的。這也要看公司的合同規定的,有的合同收款分了幾批,時間跨度也不盡相同,所以公司會考慮風險的問題進行業績提成是有一定合理性的。但是這裡面最好有個平衡點,既要考慮公司控制財務風險,也要考慮員工的成單積極性,故根據合同付款進度進行分配發放。

    比如,合同簽約發放提成部分的30%,付第一筆款到90%,客戶付款超過50%時全部付清,之後考核售後或者客服部門。

  • 2 # 文洲說

    恰好本人經歷過這樣的事,經過兩輪開庭,最後拿到提成,這裡給你分享一下。

    (1)從法律上來講,銷售業務員只籤合同能不能拿提成,要看銷售員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公司銷售業績激勵政策怎麼約定的。銷售拿業績提成,本質是勞動報酬,如果想走法律程式,先要去勞動仲裁,如果有人對仲裁結果不服,才能上法院起訴。提醒你的是,如果想走法律程式,勞動報酬爭議是有時效的,爭議發生1年之內有法律時效,超過1年就無法走法律程式了。打官司打的是證據,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光憑嘴說是不行的。人性都是自私的,對自己方不利的事,在法庭上肯定不會承認的。

    (2)如果你和公司在勞動合同或者公司公開的業績激勵政策上有明確約定,那麼按照約定來執行。如果沒有明確約定,你可以試著走法律程式,法律上不認為銷售一定要回款才能拿提成。因為回款有很多非銷售因素,比如產品質量、服務水平等,你可以主張說回款與銷售無關。通常情況下,勞動仲裁是傾向於保護勞動者的,如果公司要主張說提成與回款有關,那麼公司要拿出證據來。

    (3)有的公司在走法律程式之前沒有這樣的約定或者規定,公司會臨時出具一份新的銷售業績激勵政策,自己扣上公章,在上面寫對自己有利的條款。所以法律要求,合同要雙方簽字;公司的管理規定要求員工學習過,以員工的簽字為證,或者要求公司釋出、張貼懸掛。這方面細節可以找當地律師諮詢,如果你現在手中缺錢,可以在提起勞動仲裁的時候,申請法律援助,這樣就得到一位免費的律師為你服務,當然這種服務不能指望人家律師對你的案子很上心。

    (4)走法律程式,你一定要準備好兩個證據:一個是公司該給你多少提成的證據,比如你經手的簽訂的合同的影印件,財務給你的提成結算單、欠條等,另一個就是公司和你在業績提成方面的約定或者公司的管理規定。這兩個證據齊全了,你才能走法律程式要到錢。有的公司管理不規範,這些手續不齊全或者根本就沒有,那麼銷售員可以找老闆要錢的時候錄音。當事人談話,現場錄音是有效證據。如果你本人不在現場的錄音,就不是有效證據了。

    (5)銷售提成的發放有很多坑,員工和公司都會在這上面規避風險,確保自己的利益。

    如果公司允許員工只籤合同就拿提成,那合同回款可能沒人管了,公司實際沒有實現銷售收入,那公司就虧損了。很可能有銷售利用這個漏洞,找朋友公司籤幾個合同,然後拒不付款,銷售卻可以拿公司的提成。

    如果公司要求合同全款收回,才給銷售發放提成,則有的合同有一年10%質保押金,公司在一年內把員工逼走,就能省下一筆提成。

    所以大多數正規的公司,對銷售業績提成的發放是分步的,比如簽訂合同發一部分,回款80%發一部分,全部回款再發一部分。

    (6)如果你不想透過法律程式拿到提成,你可以跟老闆談判。老闆基本上都是人精,沒有拿著他的要害時,他們都不會退讓,但是你拿著要害,又容易談成勒索。談判時,你也要防著老闆錄音,因為有些人談判時措辭不當,聽錄音就是員工用老闆其他事情威脅,拿走不屬於自己的錢,就成了敲詐勒索。總體來講,你最好事先找到一位律師詳細諮詢一下。

    (7)從職場發展來講,如果公司管理規定不嚴,證明公司實力不強,管理不正規,不是一個好平臺。有的公司管理制度非常正規,但所有的條款對員工都不利,那工作也掙不到錢。這兩種情況都沒必要繼續留在公司,職場人應該找能賺到錢、能學到本事的平臺。

  • 3 # 唐探探VLOg

    按道理說老闆沒收回業務款跟工人沒有什麼關係,又不是工人把賬欠出去的,如果老闆想繼續幹下去,應該把工資提成一分不少的發給工人,不然誰敢給這樣的老闆打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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