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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林清傑2

    汽車正常行駛,一條狗突然竄出,把後腿刮傷,怎樣劃分責任,怎樣處理此事?

    這要看汽車是在哪裡正常行駛。如果在公路上,那就沒有汽車方面的責任。或者說本著狗相對來說是弱勢來說,汽車方負很小的責任。

    如果是汽車進入村裡正常行駛,狗被刮傷,那汽車方的責任相比上面的在公路上行駛出現這種情況責任稍微大一些。

    還用就是狗的種類問題。如果是家養的柴狗或者寵物狗,是上面的說法,如果是大型的如藏獒一類的,那狗的主人自己負責。

    還有就是地區問題。如果是在城市發生這樣的情況,只能不客氣的說:活該狗倒黴!

    而農村因為有民俗傳統,動物傷的不重,無論責任在誰,也不追究,但如果撞死了,那汽車方就別說你沒責任,咬咬牙,忍忍痛,掏錢了事,農民不會訛詐他的。

    而在蒙古族地區,風俗是來客人也不會把狗死死地抓住,即使客人已經嚇得魂不附體。在這樣的地方汽車刮傷狗,你們說應該怎樣呢?謝謝很多朋友們一直以來對我的關注,我只能很抱歉地說:讓你們失望了。對於你們私信我提出的問題,我一有空閒,馬上就會回覆你們的。

    希望朋友們能看到我的這個回答。

  • 2 # 威馬汽車Club

    先不說誰的責任,如果真有此類情況,首先確保自己的安全,我自己也養狗,不管所謂愛狗人士怎麼說,寧願撞到這些小動物,也一定不要猛打方向盤,最大努力減少財產損失,和車上人員的安全,避免發生更大的交通事故,這幾年因為躲避路邊動物,操作不當引起的交通事故非常多,特別是在高速公路上,突然竄出的很多小動物引發交通事故數不勝數。

    回到正題,如果不慎撞到路邊的小動物,特別是個人養的寵物、家畜,該怎麼處理呢?首先這種事故,並不歸屬於交通事故,因為狗並不屬於道路參與者,而“財產損失”,也僅僅是指事故車輛等跟交通相關的財產,以及駕駛員或行人隨身攜帶的物品損失,狗並不在該範圍之內,一般出現這種情況,只有雙方協商,即便交警來了,也不會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無法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責任劃分。

    不過對於寵物狗的傷亡損失金額,雙方可依據道路交通強制保險,或者第三者責任險進行定損及清償,但是一般這種事件都是雙方私了,一般車主認倒黴,拿點錢解決問題,也不排除一些寵物主人漫天要價,比如張口萬兒八千,這種情況協商不成,就可以到法院起訴!

    那麼重點來了,法院把此類案件定義為“民事糾紛”,會怎麼判呢?如果像你提到的,車輛正常行駛,完全沒違規的情況下,不好意思,寵物主人應負主責或全責,這樣涉及的就比較多了,比如狗主人是否辦理正規狗證、外出有無拴狗鏈、有沒有盡到看管義務等等,具體問題需具體分析,這樣一場官司打下來,基本上可以說兩敗俱傷,車主耽誤時間,狗主人有可能一分賠償款拿不到,所以遇到此類情況,建議還是互相理解,私了為主。

    但是,根據以往案件,萬一撞到一隻寵物狗,千萬不要不當回事走掉,如今監控攝像頭完善,一旦查出,寵物狗可屬於別人的個人財產,而車主在出事故之後直接開車走人的行為,屬於肇事逃逸,但是由於撞到的是動物所以從輕處理,會給出了罰款扣分處理。

  • 3 # 天和Auto

    帶狗出門就有義務照看好自己的寵物,動物不懂得什麼是交通規則,而狗主人不應該不懂。只要出門寵物狗就是個不確定因素,隨時有可能橫穿馬路或者咬到路人,尤其是大型犬,做為狗主人有責任保證其寵物不影響其他人或車的正常通行。

    這起事故狗主人並沒有盡到監管責任,所以產生的所有後果應該由其個人承擔。遇到過類似的事情,責任判斷確實判給了狗主人。

    在十字路口等待右轉,後面來了救護車燈亮之後馬上準備右轉可是有條狗擋住了路,狗主人在路邊看著發笑,因為後面救護車在鳴笛,所以按喇叭提示狗主人希望它把狗帶走,而他卻置之不理,為了給救護車讓路沒有辦法只有直接壓過去,結果狗壓死了狗主人讓賠錢,也沒理那畜生。交警來到調了監控,對狗主人批評教育之後就放我走了。

    個人也養狗,但是不要讓自己的愛好成為別人的負擔,帶狗出門拴好狗鏈。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 4 # 林清傑2

    汽車正常行駛,一條狗突然竄出,把後腿刮傷,怎樣劃分責任,怎樣處理此事?

    這要看汽車是在哪裡正常行駛。如果在公路上,那就沒有汽車方面的責任。或者說本著狗相對來說是弱勢來說,汽車方負很小的責任。

    如果是汽車進入村裡正常行駛,狗被刮傷,那汽車方的責任相比上面的在公路上行駛出現這種情況責任稍微大一些。

    還用就是狗的種類問題。如果是家養的柴狗或者寵物狗,是上面的說法,如果是大型的如藏獒一類的,那狗的主人自己負責。

    還有就是地區問題。如果是在城市發生這樣的情況,只能不客氣的說:活該狗倒黴!

    而農村因為有民俗傳統,動物傷的不重,無論責任在誰,也不追究,但如果撞死了,那汽車方就別說你沒責任,咬咬牙,忍忍痛,掏錢了事,農民不會訛詐他的。

    而在蒙古族地區,風俗是來客人也不會把狗死死地抓住,即使客人已經嚇得魂不附體。在這樣的地方汽車刮傷狗,你們說應該怎樣呢?謝謝很多朋友們一直以來對我的關注,我只能很抱歉地說:讓你們失望了。對於你們私信我提出的問題,我一有空閒,馬上就會回覆你們的。

    希望朋友們能看到我的這個回答。

  • 5 # 威馬汽車Club

    先不說誰的責任,如果真有此類情況,首先確保自己的安全,我自己也養狗,不管所謂愛狗人士怎麼說,寧願撞到這些小動物,也一定不要猛打方向盤,最大努力減少財產損失,和車上人員的安全,避免發生更大的交通事故,這幾年因為躲避路邊動物,操作不當引起的交通事故非常多,特別是在高速公路上,突然竄出的很多小動物引發交通事故數不勝數。

    回到正題,如果不慎撞到路邊的小動物,特別是個人養的寵物、家畜,該怎麼處理呢?首先這種事故,並不歸屬於交通事故,因為狗並不屬於道路參與者,而“財產損失”,也僅僅是指事故車輛等跟交通相關的財產,以及駕駛員或行人隨身攜帶的物品損失,狗並不在該範圍之內,一般出現這種情況,只有雙方協商,即便交警來了,也不會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無法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責任劃分。

    不過對於寵物狗的傷亡損失金額,雙方可依據道路交通強制保險,或者第三者責任險進行定損及清償,但是一般這種事件都是雙方私了,一般車主認倒黴,拿點錢解決問題,也不排除一些寵物主人漫天要價,比如張口萬兒八千,這種情況協商不成,就可以到法院起訴!

    那麼重點來了,法院把此類案件定義為“民事糾紛”,會怎麼判呢?如果像你提到的,車輛正常行駛,完全沒違規的情況下,不好意思,寵物主人應負主責或全責,這樣涉及的就比較多了,比如狗主人是否辦理正規狗證、外出有無拴狗鏈、有沒有盡到看管義務等等,具體問題需具體分析,這樣一場官司打下來,基本上可以說兩敗俱傷,車主耽誤時間,狗主人有可能一分賠償款拿不到,所以遇到此類情況,建議還是互相理解,私了為主。

    但是,根據以往案件,萬一撞到一隻寵物狗,千萬不要不當回事走掉,如今監控攝像頭完善,一旦查出,寵物狗可屬於別人的個人財產,而車主在出事故之後直接開車走人的行為,屬於肇事逃逸,但是由於撞到的是動物所以從輕處理,會給出了罰款扣分處理。

  • 6 # 天和Auto

    帶狗出門就有義務照看好自己的寵物,動物不懂得什麼是交通規則,而狗主人不應該不懂。只要出門寵物狗就是個不確定因素,隨時有可能橫穿馬路或者咬到路人,尤其是大型犬,做為狗主人有責任保證其寵物不影響其他人或車的正常通行。

    這起事故狗主人並沒有盡到監管責任,所以產生的所有後果應該由其個人承擔。遇到過類似的事情,責任判斷確實判給了狗主人。

    在十字路口等待右轉,後面來了救護車燈亮之後馬上準備右轉可是有條狗擋住了路,狗主人在路邊看著發笑,因為後面救護車在鳴笛,所以按喇叭提示狗主人希望它把狗帶走,而他卻置之不理,為了給救護車讓路沒有辦法只有直接壓過去,結果狗壓死了狗主人讓賠錢,也沒理那畜生。交警來到調了監控,對狗主人批評教育之後就放我走了。

    個人也養狗,但是不要讓自己的愛好成為別人的負擔,帶狗出門拴好狗鏈。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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