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麼看?作為一個文物工作者,當然是很無奈啊。看到這個新聞之後,先後經歷了噁心、憤怒、無奈的感覺。
捐贈人翁萬戈,1936年考入上海交大,1938年於危難之際赴美留學,躲過了中日戰爭的硝煙,避免了“偌大中國無處放書桌”的窘迫。1948年再次收拾細軟及藏品赴美,也再次躲過了可能的“清算”,因此人家對美國有感情,也是正常的。而作為美籍華人,長期資助波士頓藝術博物館,也是無可厚非。
你要說他賣國,從文物的“心理屬性”上講,確實有這個嫌疑,畢竟大家會覺得這些文物都是中華文明的產物,不應該離開本國。
尤其是在這次捐贈之前,2000年,翁萬戈把一大批宋元明清珍稀古籍善本書,透過嘉德公司以450萬美元的價格轉讓給上海圖書館。雖然這個價格不算貴,但總讓人覺得有區別對待的意思。你給中國就要收錢,給美國就不要錢,太厚此薄彼了對吧?
另外在2015年,翁萬戈終於無償捐贈給上海圖書館一批古書,可是其中主要的都是《翁同龢日記》、《翁氏文獻叢編》稿本,因此一些人尖銳指出:這是為祖先張本貼金,所以才無償。
而從實際的法律屬性上講,不算賣國。因為文物主人是美華人,文物是私人藏品,而且是在1949年之前運出國外的。
為什麼要強調1949年呢?新中國建立之後,對文物出境管理還是比較嚴格的,很多珍貴文物禁止出境,或者禁止永久出境。所以我們會看到,有些不法分子想要把珍貴文物賣到國外,只能透過走私的辦法把文物運走。而翁家的藏品是1948年運走的,那會兒雖然也有《古物出國護照規則》,可是壓根沒法認真落實,當年南京政府都沒有定他的罪,今天大陸更沒辦法去追究了是不是?
所以,根據今天的法律,已經無法將這些文物追討回國,人家怎麼樣捐贈,我們沒法干涉。
說了這麼多人的事兒,再來說文物吧。
假如我們不考慮所有權,中國文物在哪裡儲存更好?答主覺得,是國內。
當前,中國大中型博物館在儲存、保管方面還是可以信賴的,也不大可能再出現上世紀那樣大量損毀文物的悲劇(相反,一些中國文物在國外的博物館反而沒有得到妥善保護)。
作為文物工作者,能做的只有儘量搶救本國珍藏, 讓當世少一些盧芹齋式的人物吧。
我怎麼看?作為一個文物工作者,當然是很無奈啊。看到這個新聞之後,先後經歷了噁心、憤怒、無奈的感覺。
捐贈人翁萬戈,1936年考入上海交大,1938年於危難之際赴美留學,躲過了中日戰爭的硝煙,避免了“偌大中國無處放書桌”的窘迫。1948年再次收拾細軟及藏品赴美,也再次躲過了可能的“清算”,因此人家對美國有感情,也是正常的。而作為美籍華人,長期資助波士頓藝術博物館,也是無可厚非。
你要說他賣國,從文物的“心理屬性”上講,確實有這個嫌疑,畢竟大家會覺得這些文物都是中華文明的產物,不應該離開本國。
尤其是在這次捐贈之前,2000年,翁萬戈把一大批宋元明清珍稀古籍善本書,透過嘉德公司以450萬美元的價格轉讓給上海圖書館。雖然這個價格不算貴,但總讓人覺得有區別對待的意思。你給中國就要收錢,給美國就不要錢,太厚此薄彼了對吧?
另外在2015年,翁萬戈終於無償捐贈給上海圖書館一批古書,可是其中主要的都是《翁同龢日記》、《翁氏文獻叢編》稿本,因此一些人尖銳指出:這是為祖先張本貼金,所以才無償。
而從實際的法律屬性上講,不算賣國。因為文物主人是美華人,文物是私人藏品,而且是在1949年之前運出國外的。
為什麼要強調1949年呢?新中國建立之後,對文物出境管理還是比較嚴格的,很多珍貴文物禁止出境,或者禁止永久出境。所以我們會看到,有些不法分子想要把珍貴文物賣到國外,只能透過走私的辦法把文物運走。而翁家的藏品是1948年運走的,那會兒雖然也有《古物出國護照規則》,可是壓根沒法認真落實,當年南京政府都沒有定他的罪,今天大陸更沒辦法去追究了是不是?
所以,根據今天的法律,已經無法將這些文物追討回國,人家怎麼樣捐贈,我們沒法干涉。
說了這麼多人的事兒,再來說文物吧。
假如我們不考慮所有權,中國文物在哪裡儲存更好?答主覺得,是國內。
當前,中國大中型博物館在儲存、保管方面還是可以信賴的,也不大可能再出現上世紀那樣大量損毀文物的悲劇(相反,一些中國文物在國外的博物館反而沒有得到妥善保護)。
作為文物工作者,能做的只有儘量搶救本國珍藏, 讓當世少一些盧芹齋式的人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