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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天和Auto

    汽車不僅是車內才有氣囊,曾經有些車型確實出現過車外氣囊,但其作用不是為了防撞而是為了是減少行人碰撞的二次傷害。

    氣囊的作用只是為了保護人,其執行原理決定了對於防撞起不到多少作用,氣囊原理如下:

    車輛在前後位置會安裝氣囊碰撞感測器,作用等於氣囊的引線;

    在碰撞後觸發感測器等於拉開了引線,為點火器開始通電;

    通電之後的點火器會引爆氮化鈉迅速產生大量氮氣填充氣囊,也有如高田死亡氣囊使用硝酸銨;

    之後氣囊瞬間形成發揮緩衝墊的作用,但是在瞬間接受碰撞之後氣囊中的氣體又會瞬間透過氣囊上的孔揮發。

    也就是說氣囊會瞬間爆開也會瞬間虧氣,這種設計的方案只能用作對車內或車外人員的保護;而且氣囊正確的使用是必須配合安全帶的,過程是:

    碰撞發生駕駛人由於慣性會發生位移

    安全帶首先拉住駕駛人讓位移的範圍減小

    這一動作發生的同時氣囊爆開形成“緩衝氣墊”

    最後才是人和氣囊的接觸

    氣囊等於是碰撞過程中最後一個環節起到“軟著陸”的作用。

    而氣囊不適合作為防撞的原因就在觸發方式

    如按照車距判斷爆開的節點是不現實的,不論急減速還是緩慢剎車,與前車哪怕有一釐米的安全距離事實都沒有發生碰撞,駕駛技術優秀而且喜歡競技的車主很容易做得到,那麼汽車如何判斷在沒有碰撞之前會不會發生事故呢?

    答案是汽車做不到,如果以安全距離或其他感測器的訊號判斷在碰撞之前爆開,這樣反而會造成不必要的損傷。

    氣囊爆開的時速達到320km/h以上,這一速度的撞擊力貌似是大於180公斤的,也許沒有發生碰撞但氣囊認為應該爆開,過短的安全距離加上瞬間爆開的氣囊會直接打斷前車的塑膠材質保險槓;如果是行人的話本應該沒有碰撞,但氣囊瞬間的爆炸力反而會造成嚴重的且不必要的傷害。(氣囊威力如下圖所示)

    在碰撞後又沒有必要再用氣囊緩衝,如果機艙內的高溫或油液洩露氣囊可能會成為引燃物;所以氣囊提前引爆是違反常理的,即使是在車內也必須配合安全帶使用,否則在氣囊爆開之前移動到氣囊爆開區域也會被重擊,嚴重案例常有因氣囊導致骨折。

    這麼設計自然有其合理性,我們能想到的這些侵淫汽車製造行業的專家也早就想到了,只是某些不合理已經被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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