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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焦點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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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美西域胡楊57312731
謝邀!兩點供你參考: 一是判明該房屋所有權歸屬。 二,農村宅地(基)權,依現行政策屬村集體。農村房屋所有權一般屬村民所有。 三,一,二兩點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要務必判明,釐清關係。 由上,此意見供你參考,若有疑問可私信,查閱有關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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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冬青裡的駱駝草
農民集資建房存在的問題多了,但總之無論是在自己的宅基地,還是在租賃過來的集體建設用地上建房,農民個人都只有房屋的居住使用權和經營權而無土地所有權,土地的所有權還是屬於國家所有的。要是真的購買了,在無人監督和舉報的情況下你還可以暫時居住,但確對不可能擁有對土地的所有權,甚至土地的使用權和經營權因政策和法規的限制都不會轉讓到你的手裡。
因此,隨著城鄉一體化程序的深入,說不定那一天這些土地就會被徵用,而被徵用土地和土地上附著物的補償金是非常有限的,並且這個補償金也是針對轄區內具有農村戸口的居民進行補償的,轄區外的其他個人和集體是沒有任何權利享受這項優惠政策的,這就意味著你承擔著非常大的資金風險。所以本人建議你如果確實想在農村中生活,住房還是以長期租賃為上策,這在政策上來講基本上還是允許的,萬一中間出現什麼問題,轉緩的餘地還大一些,最起碼資金上不受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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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百姓談事
想買農村房子,房屋為集資房,有什麼風險?需要注意什麼?
1、雖然從物權上來說,農村的民房是屬於產權人的,產權人是可以自由處分的,但是因為農村建設的民房一般是建設在宅基地上的,而中國實行的是土地國有或集體共有的土地所有權制度,在“房地一體”的情況下,購買宅基地上的民房也就不可避免地要使用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宅基地,依照《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宅基地使用權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的權利,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基於其身份而享有的特殊權利,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無權取得或變相取得。
2、城裡人購買農村民房的買賣合同,會因為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無論是購買宅基地的還是購買宅基地上民房的買賣合同,訴訟都會被判定為無效合同。
3、村委會在雙方的房屋買賣合同上加蓋了公章,證明雙方交易的真實性,並且也同意這個交易,這種情況下,得到了村委會的同意,這種合同也是無效的。因為農村的宅基地僅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才有權使用的,非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是無權使用的,村委會作為集體經濟組織的管理者,一樣不能違反《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
4、這種合同無效的情況,賣方和買方的責任應該怎麼分擔?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5、如果喜歡農村生活,可以考慮去農村租房,房屋租賃合同關係屬於民法上的自治範疇,只要雙方合意,是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那麼對合同的內容雙方是可以溝通協商,儘量寫的明確具體,避免發生爭議。
6、既然法律允許租賃房屋,那城裡人可以去農村租套民宅,然後改造成自己喜歡的樣子,但是這樣做也確實存在著很多的法律風險。農村建房,是要經過嚴格的審批手續的,一個是宅基地使用證,有了這個證,就意味著這塊宅基地你可以使用了。如果要在這塊宅基地上建設房屋,不論是新建還是翻建,都是需要經過審批手續的,但是修建後是租賃關係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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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農村的集體的集資建房,他的是屬於這種集體的產權,集體的產權,有人也把它稱為小產權。
這樣的房子有什麼特殊呢?第一就是說,他的土地是國家土地,由集體來使用,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所以呢它只有土地使用證,也就是,你永久辦理不了不動產證。
對於這樣的房子,只要是不動遷,你自己居住還是可以的,如果要是動遷,你應該一分錢補償也獲得不了。也這樣的房地產,正常呢是不允許交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