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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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老三兩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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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春韻劉姥姥
我不懂法律法規,不知道法官怎麼判。
我的孩子從小我就教育他們,公園裡的花不能摘,那是叫大家看的。
我還告訴我的孩子們,別人的東西不能隨意動,樹上的果子不能摘。
我出門帶著孩子們,自己的垃圾千萬不能亂丟,環衛工人很辛苦!
我的孩子們出門能自律。
我的孩子們不會佔小便宜。
這位在景區爬樹摔傷的老人,只為摘幾個果實,我覺得不值。
樹枝折斷摔壞人這是誰也不想看到的事。
朋友對不起我回答不了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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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乙真仙
賠償是必須賠的,既沒有警示標語,也沒有人出面禁止,爬樹的危險,景區沒有預料,看不到許多遊客再攀爬,這安全隱患不聞不問,放大眼兒湯,出了事兒,景區怎麼沒有責任。但是,遊客作為成年人,應該預見到有爬樹墜落的危險性,而且旁邊親屬也沒有勸阻,遊客自己應該承擔部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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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杯酒話歷史
關於老人私摘楊梅墜亡,景區為何會背黑鍋的問題。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這個景區背得不是黑鍋,這是屬於他的責任,屬於景區的責任,是因為管理不善的責任。
因為景區作為一個公共場所,他是對外盈利的,他是對外開放的,那麼他的管理者就對景區有管理的責任。老人在景區裡摘楊梅,雖然是沒有告知景區的私摘行為,但是由於景區沒有盡到他的管理義務,沒有及時發現並且制止老人的行為,最後導致了老人從樹上墜亡的事故,所以景區是負有一定的責任的。
我剛剛看了一下前面幾位的回答說的是。景區負了10%的責任,這個私摘楊梅的老人負有90%的責任。這就像是闖紅燈的人出了車禍汽車要負一定的責任是一樣的,本來汽車沒有沒有違法違規行駛。但是他同樣要負責任,那麼這個景區也是一樣的他沒有盡到管理的義務,沒有讓管理更完善,才導致了老人私摘楊梅的現象發生,所以景區付10%的責任是在他的責任範圍之類的,是應當負的社會責任,也是基於景區管理不完善的一種警醒。所以景區應該付這個責任,這個責任是他義不容辭的社會責任。
答,因為:
一,楊梅樹生長在景區,景區的官理方是楊梅樹的監管人,這就好比有個老頭逗你家的寵物狗,把狗逗急了,被狗咬了一口,後因狂犬病發作去世了。狗主人是要承擔責任的。
二,狗主人有過失:1,按相關規定,牽狗的鏈子長度不能超過一點五米,2,狗和狗主人不能分離。3,狗必須按時打疫苗。4狗主人沒有告訴老人狗會咬人。
三,按照狗案的範本,回到本問題的中心,景區有以下幾點過失:1,當地人採摘楊梅現象常年存在,爬樹是有安全隱患的,景區管理人員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2,景區沒有及時發現楊梅樹上的枯枝,疏於管理,拿不出對楊梅樹例行檢查的記錄。3,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相關定義,地面兩米以上屬於高空作業,景區管理部門沒有在楊梅誘惑區設定安全警示牌。4景區作為人員出沒密集場所,屬於意外多發區域,應該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使受害人能夠得到及時救助,這個預案景區肯定拿不出來。
四,這件事,法院最終只讓景區端走了一個碗,承擔訴頌的百分之十不到的責任,大鍋還是老人自己背的。老頭是自己的第一責任人,他出的是單方面事故,就好比開車碰上了石頭,不能說是作死,只能說是運氣不好。必竟摘楊梅的不是老頭一個人。景區賠點錢實際上是交的法律課學費。
五,在當今的大街小巷上,男女老少沒有人不知道細節決定成敗這個道理的。但是,光知道有屁用,做不到的話,出了事還是會被律師鑽空子的。回答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