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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多多橙橙

    這點其實並不過分,第一,你們是透過相親的,假如見一面,雙方都沒有意思,何談來的第二次第三次之說!肯定雙方對彼此都滿意,都結婚的打算!男的想牽手,首先說明對女方是比較滿意的,想確認你是我的女朋友!但除此之外,除了牽手,還想有過多想法的,你就要好好考慮考慮這個男人的人品了!見面三次,牽手說實話是不過分的!

  • 2 # 皮皮與飯飯

    兄弟。你這是廁所裡跳舞,過糞了昂,男女哪有隻見過3次面,才認識一個月就牽手的,你這也太猴急了吧!讓女孩子看你不穩重,看我都結婚兩年了,我也就跟我老婆抱抱,節日才親親嘴,我還要問問她行不行,同意了我才會親!

  • 3 # 時尚是個輪迴

    我都和女朋友相處三年了,也只是牽牽手 逛個街 只能親額頭 。臉蛋 這些 抱著睡覺而已 我說沒結婚不能發生關係 你太猴急了 註定單身狗

  • 4 # 平凡的毛毛

    相親?我自己談過,也相親過,能自談最好自談,相親的時間短了,認識不清,就結婚,後悔的在後面,作為一個相親不到半年結婚的,感情基礎不深,現在又離婚了,整個二婚名頭,怎麼好找,煩òᆺó

  • 5 # 橙哥雜說

    不過分!相親認識的物件,要麼沒下文,要是雙方都有意思不會拖拖拉拉。我身邊相親成功的朋友,幾乎一兩個月就能確定關係了。有一個最快,雙方認識一個月左右就同居,再過一個月就領證了。這不是衝動,這是緣分。

    認識一個月,要是經常聊天,又見了幾次面,該瞭解的都瞭解了,剩下的只有選擇。你牽她的手,要是她不抗拒,也就是默許了。人家讓你牽手,已經在暗示可以做你女朋友,或許,她已經等你主動牽她的手很久了。

    不過,雖然牽手了,但你還沒表白。儀式感還是要有的,趕快表白吧,不需要糾結過分不過分。

  • 6 # 默默沉香

    只見了三次面就牽手,如果牽手只意味著決定繼續瞭解對方,沒什麼過分的。如果決定託付終身,也要做好被欺騙,被遺棄的準備。

  • 7 # 使用者6661980132134

    怎麼叫過分呢?自古以來就有一見鍾情這個說,相逢恨晚不就是說緣分嗎?兩個人真心相愛不論時間長短,大膽的去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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