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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沈偉聊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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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日堯體細胞技術
定金和訂金 都能退。只要有約束就不能退。如果收了定金你不想買了,這是個很複雜問題,原則上你有這套房的處置權,期限是兩年。定金不是一個人說了算的。如果兩年後你違背合約那人家就有處置權。兩年內發展商出售此房那你就有必要追回定金。一般情況下發展商是等不到兩年的,很多情況下退定金。法律是雙方遵守的而不是遊戲規則。如果個人想玩遊戲那等於兩敗俱傷,但是對個人更不利。不要以為定金可以隨便沒收。很多情況還是需要協商解決。看好的東西定下來就不要反悔這個也是最基本的道理,作為開發商沒收定金也沒有道理,一般開發商不會按照比例收取定金而是象徵性的收1萬~5萬,即使產生違約處理起來相對容易。世上沒有完全稱心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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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二手車學徒小陳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請樓主再次核對是“定”金還是“訂”金!
定金:
一般情況下,購房者到銷售中心看完房子,確定要選中房源之後,會被要求繳納一定的定金,並簽訂《認購書》,簽訂了認購書就具有法律效應,具有保證金的性質,如果客戶簽訂了《認購書》並繳納了定金之後房開商會將此房源鎖定,不對外銷售,等待客戶過來交房款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但是如果簽訂了《認購書》之後客戶不要該房源了,那麼只能認定客戶方單方違約,期間造成了房源的延期銷售,客戶方承擔違約責任,所繳納的定金作為違約金。如果由於房開商違約,例如發現房開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造成無法網籤等情況,則房開商雙倍賠付返還客戶所繳納的定金!
如果房開商各項手續均齊全,合規,並且所售房源符合出售條件。則一般情況下,客戶要求退還定金的情況有以下三種
第一,客戶繳納了定金之後回去思考幾天覺得所選房源條件不好,或者是樓層低影響採光等原因,就想著回來退定金,如果認定了該樓盤配套資源等設施都不錯,想要購買在該樓盤所屬區域,若僅僅因為這個問題,完全沒必要退定金,直接與房開商工作人員協商調換房源,如果存在差價多退少補就行,正常情況下完全能夠協商得通。
第二,客戶當場繳納了定金,簽訂《認購書》之後,一般情況下都是七天或者半個月回來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許是回去考慮了一下自身現有的經濟情況,在如此短的時間之內湊不齊首付款或者房款,思前顧後,想著回來退定金,如果因為時間週期短,湊不齊房款,那麼可以與房開商協商申請延期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三,這種型別的退定金客戶思想不堅定,容易輕易相信他人說的話,例如,過來看了房子,繳納了定金,將房源鎖定之後,回去與身邊親戚朋友一聊這個事情,身邊人就會給他說這個樓盤有哪些缺點,如何如何糟糕!這個時候客戶就很容易後悔,因為他相信了所有人的話,卻沒有相信過自己的選擇。非要退定金,只好承擔違約責任。定金不予退還!
而僅有一字之差的訂金,訂金只能作為一種意向金,表明客戶有意向要購買該房源,但是不確定要不要!並且繳納訂金,也只是開具一張發票收據。並不會簽訂任何協議或者合同。所以訂金可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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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莫文賓律師
定金是合同履約擔保的一種方式,依法簽訂的購房合同一般都會約定有定金,少則一兩萬元,多則十數萬元不等,買賣雙方可以約定定金的數額,一般是買方向賣方交納定金。
很多回答者都提到了定金和訂金的不同,定金和其他保證金的不同,定金與違約金也不同。定金的特殊性在於它適用“定金罰則”,即當定金約定擔保的履約條件成就時,雙方按時履約,通常定金會衝抵價相應的價款,但因一方的原因造成無法履約而產生違約,如果是買方,則定金不予以退還,如果是賣方則需要雙倍退還定金。
如果不能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導致無法履行合同,則不適用定金罰則,賣方應退還定金。
購房過程中,也經常有因定金而發生爭議的,如果主張定金,一般就不再支援違約金的主張,同理,適用合同的違約金條款時一般也不能再主張定金罰則,但如果損失明顯超過定金的數額,也可以在適用定金罰則的同時,主張相應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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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從法定條件方面講,定金能否退回取決於因哪一方過錯導致買賣合同沒有籤成,也就是律師常說的“定金罰則”:如果是買方的過錯,如未在規定時間內付款,則定金不予退還;如果是賣方過錯,如房屋存在質量問題、一房二賣等,賣方要雙倍返還定金。
因不可歸責於買賣雙方的事由,如地震、洪澇等自然災害或者國家政策等,導致房屋買賣合同未能訂立,賣方應當將定金返還買方。
約定的退還條件,每個案件情況不同,買賣雙方約定了定金可退的情形,那麼就按約定處理。
回覆列表
如果是買的一手房的話可以退的,大部分都可以,即使合同裡面有明確不能退可以協商退的,如果是二手房的話就看業主了,一般業主是不想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