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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勇哥9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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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迷茫著堅持著
首先,對於這名美麗的女生遭受如此的凌辱而感到痛心和遺憾,對於這名殺人惡魔千刀萬剮都不足以洩憤,但大家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國外的法律不同於我們中國的法律,兇手極有可能免於死型。但我相信因果迴圈,此人及其極力包庇他的人都會遭到報應,還希望此案件能還受害人家屬一個公道能還我們華人一個公道!
另外,近些年華人在國外留學被殺案件持續發生,國外並非樂土,特別是歐洲國家的人,在根裡他們根本看不起華人,為什麼我們的年輕人都這麼喜歡跑去那裡?
希望大家都引以為戒,國外再好並未自己的家園,況且外面一定很好嗎?崇洋媚外只會一味的使我們華人不斷的消磨民族的氣魄。
請大家慎重之。
免死機率有多高?華裔律師拆招章瑩穎案辯方策略 中國僑網 · 一點號 昨天 . 全球華僑華人的網上家園 關注 當地時間6月12日,在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遭綁架致死案首日庭審中,被告克里斯滕森的辯護律師出人意料地承認被告殺害了章瑩穎,並不斷強化被告有精神問題,尋求免除死刑。 被告克里斯滕森共有四名律師,庭審第一天表示被告要對章瑩穎的死負責,但是到底負責到何種程度,希望免除死刑? 被告克里斯滕森(圖片來源:中國新聞網) 洛杉磯華裔刑案律師鄧洪,以及案發當年,即致函致電給聯邦檢查官辦公室要求嚴懲兇嫌的劉龍珠律師,對目前法庭庭審的進展進行了分析。 鄧洪:要看陪審團相信哪方專家意見 鄧洪律師認為辯方律師基於兩點考慮問題: 第一,應該是檢方掌握到的作案證據確鑿,沒有辦法,只能承認。 第二,可從作案意圖方面入手,做無罪辯護。 作案的意圖方面還有有兩個點: 1. “犯罪行為,有一個犯罪事實發生,此案中應該是事實難以迴避; 2. 還要有一個犯罪意圖。犯罪意圖,比如有規劃地進行安排等。 從辯護角度,會從兩個點入手: 1. 分不清對與錯、是與非,因為患有精神病,比如產生幻覺、幻聽之類。 2.可能知道對和錯,但是控制不了行為。 影片截圖 鄧洪律師認為在後面兩個情況下,“雖然可以證實殺了人,但是如果沒有意圖,只是他正在犯病,有可能無罪釋放。當然,法官會要求去精神病院治病。並不是之前沒有這樣的案例,殺人後被判罰去住院。” 此外,鄧洪律師還提到美國憲法的第八修正案,保障政府不能夠對民眾施行不人道的、殘忍的或異常的懲罰,“好比現在的案件,如果嫌犯是個犯病的人,你要處死他,是不公平不人道的。 也就是說,即使章瑩穎案件中被告的辯護律師,沒有能把謀殺罪打掉,還是有可能免死。” 對於其中關鍵因素,鄧洪律師表示最終要看專家意見。“雙方應該都會找專家作證,案發當時,被告有沒有犯病。 6月14日的庭審中,雖然提到他有買通下水管道的東西、一些工具等,但是,畢竟是一年之前的事情,被告是否用作其他用途,不好說。不好證明他是有準備、有預謀,即有意圖。最終還是要看哪個專家專業、權威、說服力強,陪審團相信哪個專家的證詞。” 劉龍珠:“殺13人”可能成為“講條件”籌碼 劉龍珠認為首先在證據確鑿情況下承認殺人,會給陪審團“誠實”印象。此外,劉龍珠律師不認為殺13人的吹噓,會使控方更加有力,因為“很有可能成為被告講條件免死的籌碼”。 被告克里斯滕森之前曾經吹噓自己一共殺死13人,章瑩穎並非唯一受害人,這一說法令劉龍珠律師比較警惕,認為並不是一個能死刑勝訴的有力說法,相反,“我覺得這可能是個比較大的策略,一旦被告真被當成殺害章瑩穎之前、還殺害了12個人的連環殺手,很可能成為免去死刑的一個籌碼,比如,如果不判死刑,我就說出其他12個人在哪裡之類,目前根本沒有證據指向這些,他大可以自己編故事,拉長時間。” 早在案發當年,2017年,當檢方最初提出綁架控罪時,劉龍珠律師即非常不滿,發函、致電相關聯邦檢察官辦公室,併網上發起請願書,要求嚴懲兇手等。“當初大家以為我瘋了。瞭解到情況後,我認為被告罪行十分惡劣,理應訴求死刑。”劉龍珠最後說,從目前情況看,並沒有確鑿證據指向被告有精神病,“我認為能以精神病為由免死刑的機率不高。” 章瑩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