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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冬雨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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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愛這藍色海洋
美國憲法規定美國海軍陸戰隊是總統不許透過國會許可就能動用的部隊。但是海軍陸戰隊要出動,沒有海軍、空軍配合保障哪都去不了、幹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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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牛頭馬面兩鬼
所謂海軍陸戰隊就是一個特種作戰兵種,在美國海軍陸戰隊是可以獨立成軍的,既然是特種作戰部隊,那麼這個海軍陸戰隊計程車兵既能上刀山,也能下油鍋,各種技能,各種武器他們都有,坦克,飛機,兩棲登陸艦他們全部掌握,目的就是讓他們能夠上天入地進行各種作戰任務。
上圖:美國海軍陸戰隊士兵與兩棲攻擊艦
美國海軍陸戰隊說是兩棲突擊作戰部隊,其實應該是三棲了,他們擁有4萬多噸的兩棲攻擊艦,攻擊艦可以搭載多架垂直起降的F35B隱形戰鬥機,和多架直升機,美國海軍陸戰隊被稱為世界第三大空軍,美國海軍陸戰隊將近20萬的兵力,四百多架戰機,四個空中聯隊,四個陸戰師,一個陸戰師配備幾個步兵團和炮兵團,有輕型裝甲,有坦克,有步兵戰車。空中聯隊擁有各種重型輕型戰鬥機,攻擊機,運輸機,直升機。所以美國海軍陸戰隊其配備非常齊全,戰鬥力也是槓槓的,美國海軍陸戰隊隊員在美國海軍的一些主力艦和海外基地都有派駐。
上圖:F35B戰機與m1a1主戰坦克
美國海軍陸戰隊是不是由總統隨意調遣調配的?想想總統可以隨意調配海軍陸戰隊去執行戰鬥應該是個誤解,開戰,打仗包括呼叫海軍陸戰隊進行戰爭都是要經過國會批准的,為什麼?最簡單的就是軍費資金,拔款都得由國會批准,沒給部隊批經費拿什麼打,難道部隊吃土可以打仗,按照美國的(戰爭權力法)作為三軍統帥的總統可以決定打一個月到兩個月戰爭,而且在開戰48小時之內必須向國會作出書面報告,國會有權力在任何時候決定終止戰爭,所以作為三軍統帥的總統只能決定打最多60天的戰爭,而不是隨意能夠調配部隊,所有經費還是得國會批,決定權還是國會手裡。但是這個仗有時候一旦打起來就不是說停就停,說退就退的,有句話叫做戰場訊息萬變,將在外軍令有所不受。有時候如果退兵對利益和傷亡是無法估計的,後果難以預料,所以有時候國會也不是能夠硬邦邦地按照(戰爭權力法)去執行,那麼最後只能批經費。
上圖;美國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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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世界個主要軍事大國都建立了規模不一的海軍陸戰隊,絕大多數國家的海軍陸戰隊均隸屬於海軍,但一些國家會根據具體情況設立獨立的海軍陸戰隊指揮體系,甚至直接將海軍陸戰隊單獨列為獨立軍種,這就是美國的海軍陸戰隊。現在網路上流傳最廣的是美國憲法規定,海軍陸戰隊是唯一不經過國會批准就能被總動調動的部隊。並且國會為了限制制衡總統的權利,故意壓低海軍陸戰隊的預算,這種說法是荒唐的!
首先,美國的海軍陸戰隊是一支獨立軍種,規模龐大,有獨立的4個陸戰師和4個空中聯隊,總人數在20萬人,而且訓練有素 裝備精良,比一些中小國家的軍隊還要強,如果這樣一支強大的軍隊成為總統的“私兵”!那美國總統的權利也未免太大了!
第二,美國憲法第二條第二款中規定,美國總統是海陸軍及各州民兵司令,但也在第二條第二款中明確規定,國會擁有宣戰權,鎮壓叛亂和擊退外敵入侵,同時軍隊的招募員額 軍費劃分都有國會負責,美國憲法中沒有任何一條規定,美國總統可以不經國會統一調派海軍陸戰隊!憲法並未賦予總統這一權利。
第三,謠言的根源可能來自1973年美國國會透過《戰爭權利法案》,在法案中規定了總統用兵的許可權,即,1宣戰後 2 法案授權,3本土、海外屬地、武裝力量遭受攻擊而需應對國家緊急狀態.其中前兩條都需要國會授權,而第三條屬於突發情況,總統可以臨機調派軍隊,但不僅限於海軍陸戰隊,而是所有武裝力量都可以調派。只是行動期限不得超過60天,到期後可以最多延長30天!同時總統還要向國會提交書面報告,如果國會不同意,則行動必須取消,意思就是,一旦出現緊急情況,你總統可以調兵應急,但我讓你回來你就必須回來,我不同意的話,你就必須把兵撤回來!
可能因為美國海軍陸戰隊是一支機動快速反應部隊,是美國對外戰爭的急先鋒,總是在還未宣戰的情況下第一時間出現在戰爭地區,給大家造成了假象認為其不受國會約束可以直接被總統調派!
所以,海軍陸戰隊是由總統隨意調配那是以訛傳訛的謠言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