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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陝西健澤建築工程

    I. 「莊嚴的喪禮有人西裝筆挺、有人穿背心短褲和人字拖鞋;西裝和沙灘裝各有特色、一樣美觀吧?」

    美觀與否,首先視乎設計本身的質素,其次視乎設計跟所在的環境是否配合。這裡不談特定的西裝和沙灘裝本身設計的質素。沙灘裝在沙灘中出現確實極可能美麗,但在喪禮上出現便會變得猙獰。同理,在喪禮上美觀的西裝,在沙灘裡出現便會顯得格格不入,甚至醜陋。同樣的道理,能夠應用到其他狀況之上。

    II. 「每個時代都有自己的審美觀,古典時代喜歡在建築物用上細緻的雕塑藝術、後現代則偏好抽象至極、以工業物料建成的粗糙和誇張建築風格;實際上大多數人認為是美的便是美,認為是醜的便是醜?」

    不同時代的人,對美醜有不同的看法,不足為奇。然而,社會對美醜的看法,未必等同客觀的審美標準本身。不同的時代和社會在審美上的分歧,除了證明了分歧存在之外,其實證明不到什麼。假設人們對1+1的答案發生分歧,有人認為是0、有人認為是3,並不意味著1+1沒有答案,更不會改變1+1永遠=2的事實;這事實就算世界末日所有人都死光亦不會改變。審美意見在不同時代的變遷,可被理解為審美上的進步或退步過程。

    從古典的審美觀轉化成後現代的審美觀,不一定是進步。巴黎聖母院主教座堂(Cathédrale Notre-Dame de Paris)的設計便客觀地比900年後建成的洛杉磯天使之後主教座堂(Cathedral of Our Lady of the Angels)美麗得多。畢竟,退步在人類歷史上是家常便飯。美麗紮根於自然,完善於文明。文明是有可能退步的。

    III. 「所有關於審美的主張,都是特定的歷史和文化建構制約下的產物,所以沒有人能說他主張的審美觀,比其他人主張的審美觀更正確。」

    要是這句話是真的,它自己也是特定的歷史和文化建構制約下的產物,絕不比相反的主張──客觀的審美標準超然於特特歷史和文化建構制約──來得正確。

    否定審美標準客觀存在的人,不能因此便說審美全是主觀的標準,因為沒有人能合乎邏輯地把「主觀」這個形容詞,用以形容一樣客觀不存在的事物。把審美標準說成是「主觀」的,但同時相信審美標準其實並不存在,是反智的。更具說服力的說法是,審美觀是客觀存在的,不純粹是大腦細胞虛構出來的生化幻覺,但每一個人,因為種種環境及生理原因,會對審美觀有主觀的理解。

    V. 「什麼為止美觀?」

    美觀的設計就是客觀地讓人賞心悅目的設計。視覺世界由顏色、形狀、位置、大小、邊界構成;我們可以推斷美觀的設計至少具備以下的品質:完滿(integritas),即設計並不缺少它該擁有的特質;比例(consonantia),即裝置的尺寸比例合乎於它所身處的環境而且合乎其形上的目的,許多時比例原則也體現在平衡、和諧和對稱的設計當中;和光輝(claritas),這不是指實體發光的光芒,而是指設計能夠明確光照出其背後的內在意義,在欣賞者心中留下賞心悅目的深刻印象。

    擁有這些品質的設計,不但不會一式一樣,並且散發出一種超越時空與文化的永恆美麗,永遠不會過時;就像巴黎聖母院主教座堂遭到破壞,永遠都會使人落淚一樣。現代和後現代的宗教藝術工作者,當然有他們的自由,不為他們的作品賦予這些特質,而只把作品視作發洩當下情緒的工具。不過,他們換來的代價,就是無法讓人透過他們的作品,接觸到永恆。

    對有神論者來說,美麗不僅是一個標準,更重要的是,它是造物主的屬性之一:「凡不認識天主的人,都是真正的愚人,因為,他們未能從看得見的美物,去發現那自有者;注意了工程,卻不認識工程師。反而認火、風、流動的空氣、運轉的星辰、洪流的巨濤、天上的光體,為統治世界的神。如果有人因這些東西的美麗而著迷,奉之為神;那麼,他們就應知道:這些美物的主宰更是美麗,因為,全是美麗的唯一根源所創造的。如果有人驚奇這些東西的力量和效能,就應明白:創造這些東西的更有能力;因為,從受造物的偉大和美麗,人可以推想到這些東西的創造者。

    所以設計的美醜,是沒有標準的 因人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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