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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房子親婆婆一天都沒有住過,他們開始並不同意他找,同意的前提是不能領證,後來卻發現他們居然偷偷領了證了,是不是以後就會涉及到財產和贍養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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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熬出來的自由

    第一,只要他們沒離婚,贍養是肯定要的。

    第二,如果公公先死肯定會牽扯到財產分割

    第三,如果她先死,基本就沒什麼財產分割的說法了

  • 2 # 仰望星空獨享自在

    你確定那是你們的房子?我怎麼總覺得不是呢?就你們這德性如果真是你們的會讓公公和新老伴住。連老人再婚都要管的子女,有那麼大的肚量嗎?估計房子是老人的面比較大吧!你們以為老人去世後就是你們的了,結果公公又帶著新老伴住了。

    在公公再婚的問題上橫加阻攔,不問老人生活如何,反道關心財產繼承問題,你這人人品也不怎麼樣啊!該屬於前婆婆的沒有新婆婆的份,公公的財產如果非要給她你們也攔不住。個人財產如何處置全在個人意願,想怎麼分配就怎麼分。話說回來,如果你們都十分孝順,老人又怎麼可能一點也不留給你們呢?如果他還有的話。

    雖然鄙視你們,但不得不說贍養問題你們不必擔心。只有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子女才對繼父母有贍養義務。像你們這種成年了結了婚的子女是沒有贍養義務的。再說就算有也是公公兒女的是,你這兒媳婦對婆婆是沒有贍養義務的。

    老人晚年都害怕孤獨,有個老伴陪著會好的多。作為子女的就不要橫加干涉了,讓老人過個幸福的晚年不也是為人子女的責任嗎?

  • 3 # 429方寸世界

    公公再婚,肯定涉及財產和贍養問題。有時會讓你們背上沉重包袱。

    有的女人再婚是因她家庭困難,希望透過婚姻改善經濟狀況。再婚後,後老伴會搜刮轉移錢財,資助自己親生子女或留作自己養老。有的老人在婚前生活富裕,精神生活充沛,再婚後經濟拮据,精神壓抑。在一起離婚糾紛案件中,有位老人再婚前退休金每月8千元,再婚後20多萬錢財都被後老伴轉移給她親生子女,老人後來撿拾廢品掙零花錢,精神壓抑後不得不提起離婚訴訟。

    南方某省的一起繼承糾紛案件,更是讓子女家庭背上沉重包袱。丈夫駕車陪公公掃墓,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丈夫當場死亡,公公經搶救無效後死亡。公公沒有留下任何遺產。公公再婚不久的妻子先起訴,要求賠償其丈夫交通肇事人身損害損失。後老伴後來又提起繼承訴訟,要求分割兒子家庭財產。因公公死在丈夫後面,公公有繼承丈夫的遺產的資格,後老伴有權繼承公公的遺產權利。

    老人再婚時容易被衝昏頭,子女應當注意老人生活變化,及時幫助老人。

  • 4 # 劉金子

    肯定會涉及到財產和贍養問題,因為領證了就是夫妻關繫,你隨便享用了別人,不付出是不可能。

    現在趁他們還在,趕快公正吧!如果你公公死了,那就麻煩了,真的就財產沒有啦,趕快公正,趕快公正。

  • 5 # 哈尕爾

    看到你的問題,請允許我“讚美”你一下:混蛋!!!

    什麼叫你們不同意找???

    什麼叫找的前提是不能領證???

    你算老幾???中國婚姻法規定,婚姻不得受任何人干涉,你一個做兒媳婦的,干預喪偶的公公再婚,我只能說你既貪心又混蛋!!

    當然,你的老公什麼態度我不知道,不過我覺得也幹不到哪去!!!

    看到大家都罵你,我也就放心了!

  • 6 # 泰山木32140178

    首先確定房子是小夫妻兩人的婚後財產。站在兒媳立場上,對公公娶晚婆婆佔用自己名下房產心裡當然不會高枕無憂。這是正常心理無可厚非。孝順在前面,明算賬也要跟在後面,這兩方面在組合家庭中不能脫節太遠。如果還有其他兄弟姐妹有些心理準備不是多餘的。寫個備忘錄簽字,留個證據性的材料,這就是先小人後君子。例如:我退休老倆口回老家住著大兒子的房子,我的濟南房子出租後的房租按泰安1.1倍交給大兒子,所有房產分割早有書面合同,該過戶的過戶。明智的父母不會因此而不高興的。當然做為晚輩,算明賬也要注意方式方法,講理據也要講寬容。

  • 7 # kang57815486

    這個問題有些蹊蹺,假如這房子真的是兒女的,老人只是借住,任何時候都變不了遺產,更談不上以後的分割問題,如果是老人的財產,就輪不到你瞎操心了,該怎麼分割就怎麼辦,到處亂說用沒用

  • 8 # 順其自然我心坦然

    如果是老人的產權,兒女無權干涉老人的財產權,因為兒女也是在啃老,如果是兒女出錢買的,那儘快過戶到兒女名下,與老人無關,如果是老人出錢買的,產權在兒女名下,那兒女從道德上無權干涉老人的居住權和再婚權,但老人無產權,等老人去世後,讓他後妻從哪裡來回哪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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