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審判的結果——
東京審判裁定:
1、日軍入侵併佔領南京是事先預謀的。
2、在日軍佔領後六個星期內,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殺的平民和俘虜,總數20多萬人。這個數字還沒有將被日軍燒棄了的屍體,投入到長江,或以其他方法處分的人們計算在內。
3、日軍在佔領南京期間對南京進行了強姦、搶劫、毀房屋等非戰爭行為。
法庭判決:
判處東條英機、廣田弘毅、土肥原賢二、板垣徵四郎、松井石根、武藤章、木村兵太郎絞刑,木戶幸一等16人判處無期徒刑,東鄉茂德判處20年徒刑 ,重光葵判處7年徒刑 。
戰犯的結局:
病死:東京審判被告最初是28人,但前外交大臣松岡洋右和前海軍大將永野修身病死。
絞死: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7人處以絞刑(東條英機、廣田弘毅、土肥原賢二、板垣徵四郎、木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1948年12月23日凌晨,東條英機等7名戰犯被絞死在東京巢鴨監獄的死刑架上。
槍決:南京大屠殺的主犯之一日軍第6師師長谷壽夫判處死刑、綁赴中華門執行槍決。
自殺:一類是戰敗時自殺的,像陸軍大臣阿南惟幾、東部軍管區司令官田中靜一等。另一類自殺就是像杉山元等人,在被宣佈為甲級戰犯嫌疑人以後自殺,這種就純粹是“畏罪”的逃避行為。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16人處以無期徒刑(荒木貞夫、橋本欣五郎、畑俊六、平沼騏一郎、星野直樹、賀屋興宣、木戶幸一、小磯國昭、南次郎、岡敬純、大島浩、佐藤賢了、(鳥加山旁)田繁太郎、白鳥敏夫、梅津美治郎、鈴木貞一);對2人處以有期徒刑(東鄉茂德20年,重光葵7年)。
東京審判的結果——
東京審判裁定:
1、日軍入侵併佔領南京是事先預謀的。
2、在日軍佔領後六個星期內,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殺的平民和俘虜,總數20多萬人。這個數字還沒有將被日軍燒棄了的屍體,投入到長江,或以其他方法處分的人們計算在內。
3、日軍在佔領南京期間對南京進行了強姦、搶劫、毀房屋等非戰爭行為。
法庭判決:
判處東條英機、廣田弘毅、土肥原賢二、板垣徵四郎、松井石根、武藤章、木村兵太郎絞刑,木戶幸一等16人判處無期徒刑,東鄉茂德判處20年徒刑 ,重光葵判處7年徒刑 。
戰犯的結局:
病死:東京審判被告最初是28人,但前外交大臣松岡洋右和前海軍大將永野修身病死。
絞死: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7人處以絞刑(東條英機、廣田弘毅、土肥原賢二、板垣徵四郎、木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1948年12月23日凌晨,東條英機等7名戰犯被絞死在東京巢鴨監獄的死刑架上。
槍決:南京大屠殺的主犯之一日軍第6師師長谷壽夫判處死刑、綁赴中華門執行槍決。
自殺:一類是戰敗時自殺的,像陸軍大臣阿南惟幾、東部軍管區司令官田中靜一等。另一類自殺就是像杉山元等人,在被宣佈為甲級戰犯嫌疑人以後自殺,這種就純粹是“畏罪”的逃避行為。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16人處以無期徒刑(荒木貞夫、橋本欣五郎、畑俊六、平沼騏一郎、星野直樹、賀屋興宣、木戶幸一、小磯國昭、南次郎、岡敬純、大島浩、佐藤賢了、(鳥加山旁)田繁太郎、白鳥敏夫、梅津美治郎、鈴木貞一);對2人處以有期徒刑(東鄉茂德20年,重光葵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