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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遺產君

    新春快樂!

    女皇武則天晚年年老體衰,經常將政事交給男寵張易之、張昌宗兄弟處理,這引起了李唐宗室及武氏的極端不滿,大足元年(公元701年)當時的皇太孫邵王李重潤與妹妹永泰郡主李仙蕙及妹夫魏王武延基又聚在一起議論、發洩對二張的不滿,張易之得到訊息後向武則天告狀,武則天一怒之下讓太子李顯(唐中宗)處置他們,李顯懾於母親的壓力,不得不在九月初三(壬申)勒令自己的親生兒女及女婿三人同時自殺。

    這段歷史在《資治通鑑》及《新唐書》《舊唐書》中都有記載。

    永泰郡主李仙蕙是武則天的孫女,唐中宗李顯的第七個女兒,也是韋皇后的第三個女兒,起初封為永泰郡主,李仙蕙在其父親李顯復位東宮之後,以郡主的身份下嫁武承嗣長子武延基,結婚不到一年慘遭殺害;中宗繼位後追贈李仙蕙為永泰公主,並於神龍二年將武延基、李仙蕙夫妻二人合葬於乾陵旁邊,是乾陵的陪葬墓之一,李顯以禮改葬,號墓為陵,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墳墓被冠以為“陵”的公主墓,規格與帝王相同。

    自此以來,歷史上一直認為是武則天下令處死永泰公主的,直到1960年9月發掘永泰公主的陵墓,從永泰公主的墓誌銘中得知,她的死與史書記載的有些出入,墓誌銘是這樣寫的:

    自蛟喪雄愕,鸞愁孤影,槐火未移,柏舟空泛,珠胎毀月,怨十里之無香,瓊萼調春,忿雙童之秘藥,女娥箎曲,重碧煙而忽去,弄玉蕭聲,入彩雲而不返,嗚呼哀哉,以大足元年九月初四薨,春秋十有七。

    這段碑文記錄了永泰公主的死因,此處的“蛟”指蛟龍,喻男性,指武延基,“雄愕”指的是利刃,“鸞”是風鸞,指女性,即永泰公主,“槐火”此處是指武延基被殺;“柏舟”出自《詩經.柏舟》是指永泰公主守寡;“珠胎”指女子懷孕;“瓊萼”即瓊花,古時候是指皇帝的子孫;“雙童”即二豎,此處指病魔。

    這段話的大意是說李仙蕙的丈夫武延基死於利刃之下以後,寡居的她十分痛苦,然而災難並沒有結束,公主腹中的孩子使母親死亡,雖經醫治仍無法挽救,真是可悲可嘆,大足元年去世,年僅17歲。

    雖然墓誌銘說永泰公主是難產而死與史書記載有所不同,大家也都認同墓誌銘的說法,但大多數人堅持認為永泰公主死亡的主要原因還是因為武則天的加害,而永泰公主懷孕患病是次要原因。

    首先史書記載武則天殺害李重潤、武延基是“九月壬申”即九月初三,這個時間僅比墓誌銘記載的永泰公主死於九月初四早一天,故不能說明永泰公主之死與李重潤、武延基的事毫無關聯。

    其次儘管唐代律法中有孕婦犯罪可以緩刑的規定,但不等於慣用殺戮的武則天對永泰公主免於處死,至多也只是緩刑而已,緩一天也是緩刑。

    其三專家在發掘公主陵時,發現她的骨骼確實纖細柔弱,尚未發育成熟,生育對她來說是有一定難度的,但是生育困難並不等於生不出來,從她難產致死與其丈夫被殺僅隔一天可以看得知,十七歲的少女李仙蕙是在驚悉丈夫的死訊後,驚嚇胎氣受驚而早產,卻因為無人敢於陪伴幫助,一個人在血泊中孤零零地呻吟慘叫之後,帶著她的孩子一起追隨者丈夫而去,因此追根溯源還是武則天的罪過。

    無論是郡主,還是公主,無論是墓,還是陵,十七歲的李仙蕙都會不知道,假如死後有靈,她也只願和丈夫孩子廝守在一起,掃開隨著歷史上的灰塵,摒棄遠去的鼓譟聲,千年之後,我們似乎仍能看到永泰公主臨死時的痛苦與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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