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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iao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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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誰又能放過誰
“惡法非法”和“惡法亦法”是法理學中自然法學派和分析法學派所對應的觀點。
1、自然法學法主張“惡法非法”。自然法學派產生於17世紀,這個時期的自然法學派充分體現了自然法、自然權利與社會契約等人本主義法律觀,崇尚自由平等,主張惡法非法,天賦人權。主張法是人的理性,強調自然法普遍永恆且高於人定法,人定法符合自然法時才是真正的法律。
2、分析法學派主張“惡法亦法”。分析法學派產生於19世紀,以實證主義哲學為基礎,反對形而上學的思辨方式和尋求終極原理的做法,反對超越現行法律制度的任何企圖,主張惡法亦法。它試圖將價值考慮排除在法理學科學研究的範圍之外,並把法理學的任務限定在分析和剖析實在法律制度的範圍內。擴充套件資料:1、“惡法非法”的代表――安提戈涅俄狄浦斯的女兒安提戈涅不顧國王克瑞翁的禁令,將自己的兄長,反叛城邦的波呂尼刻斯安葬,而被處死,而一意孤行的國王也遭致妻離子散的命運。安提戈涅更是被塑造成維護神權/自然法,而不向世俗權勢低頭的偉大女英雄形象,激發了後世的許多思想家如黑格爾、克爾凱郭爾、德里達等的哲思。2、“惡法亦法”的代表――希特勒法律自1933年起,德國納粹黨開始獨裁執政,隨後,一個大規模的反猶行動逐漸發展起來。在同一年,納粹德國政府褫奪了所有猶太裔公務員的職務,並從軍隊、警察、司法機關中剔除那些被認為是劣等人的猶太成員。1935年透過的《紐倫堡法案》剝奪了猶太人作為德國國民的基本權利。其他法案相繼出臺,比如“一個猶太人與一個非猶太人的人發生性關係被視作是犯罪”等直接針對猶太人的法律條款層出不窮。到了1938年,納粹德國已經禁止猶太人從事絕大多數的職業。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陳忠林:“惡法亦法”誤盡法治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惡法非法,善法之治才是法治
惡法非法!我同意這種看法。我認為法律應該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意志,廣大人民的意志所形成的道德觀是確定的。
從法律角度這種說法就不正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