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劉鋼Lawyer

    除涉及身份的訴訟,如離婚、變更撫養,其他案件都可以全權委託律師代位訴訟,當事人無需出庭。但個別民間借貸案件,有時為調查清楚案件事實,法官有權要求當事人出庭說明事實經過。

  • 2 # 尹堃律師

    當然可以,律師作為代理人,在有特別授權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不用出庭。但是離婚案件比較特殊,律師只能是一般授權,當事人仍需要出庭。此外複雜案件,律師不可能比當事人更瞭解案情的情況下,當事人最好是出庭。最後,鑑於有的案件可能會調解,當事人之間直接的溝通更容易達成協議。

  • 3 # 鄒玉傑律師

    該問題沒有描述準確。

    實際上你想問的應該是法律上的特別授權的概念。

    民事案件的代理分兩種:

    第1種是一般性代理。

    第2種是特別授權的代理,也就是和你所謂的全權代理差不多。

    大多數民事案件都可以授權給律師,自己不用出庭。

    但是涉及到身份性的民事案件,本人必須出庭,比如離婚案件。

  • 4 # 律師張晨陽

    委託律師代理訴訟後(無論是一般代理,還是特別授權),當事人是否應當出庭,一看法律是否有強制規定,具體規定其他朋友已經說過了,我不再多說;二看案件具體情況。

    關於第二點,以我自己的經驗多說一下。

    我代理過的企業案件(有普通企業的、也有央企的),當案件涉及到比較大的利益時,有些央企在開庭前會召開有主要領導參加的案情分析會,甚至主要領導都去法庭旁聽。如果律師能夠講清楚案情,他們是不會派員工作為代理人出庭的,他們知道律師更專業。一般小案件,企業會看你的起訴狀、答辯狀,也不會派人去旁聽。

    對於案情比較複雜,涉及的專業問題比較多的案件,律師一般會請當事人派熟悉涉案業務的人員作為代理人出庭。作為負責任的律師,都會事先與當事人或當事人委派的代理人做案情的溝通。

    律師最怕的是一些個人當事人,自以為懂法,開庭時信口發言。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一些律師是不願意個人當事人出庭的。

    也有一些不負責任的律師,是不希望當事人出庭的。因為你一出庭,律師是否在庭前對案件做了充分準備(包括案情方面和法律方面),律師接受委託時講的那些話是否站得住腳,律師的水平如何,就會暴露出來。

    結論:當事人是否出庭,必須要看案件的實際情況,要看當事人對律師的瞭解程度。對那些極力勸阻當事人出庭的律師,當事人要謹慎。

  • 5 # 任律說法

    對於這個問題,關鍵是要看什麼案件,一般情況下,大部分案件都是可以全權委託律師來代理的,但是離婚案件,當事人是必須要出庭的。

    因為當事人必須要對於是否離婚做出明確的意思表示,而且這個意思表示一般情況下是不能透過代理人來進行表達的。除非一方患有嚴重的疾病,或者路途特別遙遠,或者有特別特殊的情況,無法出庭,法院才允許出具書面的意見,由律師代為表述,否則一般情況下是必須要出庭的。除此之外,其他的民事案件基本上律師都可以全權代理。

    一般當事人與律師在簽訂授權委託書的時候,有兩種方式,一種是一般授權,一種就是特別授權,如果是特別授權的話,就代表律師可以對整個案件進行全權代理。包括,立案,參加法庭辯論,增加或變更訴訟請求等,都可以全權處理。當事人如果不方便或者不願意的話,也可以不出庭。但如果是一般授權的話,當事人必須要對一些關鍵的環節,比如,確認訴訟請求等要發表自己的意見。律師是沒有這個許可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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