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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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WJ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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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廈門商管小賢哥
1、在合同的第一條內容之內就有一個問題被忽視的,那就是身份證的有限日期。現在很多事情的辦理都需要用到身份證,但是有多少人注意過身份證上的有限日期,有的是10年,有的是20年,有的是永久的。所以這方面問題的忽視就會被未來的糾紛視為理由。
2、在合同的稅費裡面,很多合同的內容都是直接就規定由買方支付的,而不是徵求意見而進行的。其實這方面的稅費問題現在還沒有嚴格的規定由誰支付,都是互相相商的,所以不可以直接定下來由哪一方支付,而是簽字確認的商定結果。
3、在支付房款尾款的時候,是在進行完過戶手續之後支付的,不是在進行的過程中,所以合同內的尾款支付時間不要是在進行房屋產權過戶的時候。這樣制定的時間是有漏洞的,非要在進行中也是糾紛的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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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胡觀樓市
簽訂買賣合同一定調查清楚此套房子涉不涉及糾紛,或去房產局查詢有沒有查封抵押等。更重要一點,一定查實這套房屋有沒有出租和租金年限,如果有出租必須叫來租戶三方改簽租賃合同,有很多租戶租賃年限會很長不被發覺,因為法律上規定涉及各種糾紛都不允許破壞租賃關係的,所以建議最好注意查詢好房屋租賃關係。
草簽還是網籤?草簽沒屁用就是騙你交首付的,籤與不籤都是心理安慰。網籤備案合同,一般會在補充協議裡有問題,然並卵,一來是制式合同,理論上能改,但是沒人給你改,而且你的想法也不一定能實現。所以想買房,一手房,如果是網籤合同,摸摸鼻子忍了。如果是草簽要注意五證是否齊全,不齊的話我一般是直接放棄,就算是以後齊了,心累。如果齊全問問為什麼不籤網籤合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