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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奧古斯都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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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月皎
“士”的叫法,應該最早出現在西周。
如果放在西周、春秋戰國時代,能稱之為“士”的人,身份還是不低的,最低級別也相當於現在進入公務員隊伍、或有資格參加公務員考試的人們。
先說“士”主要包括哪些人。
在西周時期,根據人們的身份差別,大體分為兩類:一類被稱為“華人”,居住在“鄉”,大概相當於國都內、國都附近,某種程度上類似於現在的城市戶口;一類被稱為“野人”,居住在“遂”,就是郊區邊遠地帶,類似於早期的農業戶口。
西周時期的“士”,就是來自於“華人”,“野人”是沒有資格成為“士”的。哪些“華人”可以稱為“士”呢?
舉行過“冠禮”的成年人,可以稱為“士”。舉行類似於成人禮的冠禮,要由本家族有聲望的人、社會上有地位的人作見證,所以也相當於對步入成年人行列之前的人品考察,如果人品考察不過關,也就不配稱為“士”。
在古代“學校”內,經過理論實踐的系統學習,取得“畢業證”的年輕人,可以稱為“士”。不要認為拿畢業證像現在義務教育這麼容易,特別重要的考核,比如射箭這個課程,周天子、諸侯國國君經常要親自觀摩,可見對考試的把關之嚴。
取得官職的人,可以統稱為“士”。也就是經過系統教育、舉行過冠禮後,正式進入了官員隊伍,不管職位高低,都可以叫“士”。
擁有“華人”身份的成年人,雖然暫時沒有官職,有時也可稱為“士”。比如說“甲士”,就是指軍隊中選拔出的相對優秀的作戰人員,對“甲士”的挑選也是有一套標準的。
再說“士”有哪些權利。
能被稱為“士”,就證明具備了比一般“華人”“野人”更多的權利。最重要的權利包括:
參與管理國家事務、職位提拔的權利。通俗地說,只有“士”才能當官,出身於貴族世家的“士”,一開始當官就起點很高。“士”的職務提拔流程,一般是先是給高層官員當副手,經過一段時間鍛鍊後,再任命正式職務,再根據工作表現進行提拔。
擁有私人財產的權利。如果“士”是官員身份,除了像其他“華人”一樣擁有一定數量土地之外,還能擁有自己的家臣、奴隸、車馬等。
領取國家獎勵的權利。如果在官員考核中優秀,“士”能獲得獎勵;如果在戰場上有立功表現,也能獲得獎勵。
參與社會活動。這些社會活動包括鄉飲酒禮、祭祀活動等,透過參加活動,能獲得朋友、上級贈送的禮物、得到提拔機會等。
另外說說“士”有哪些義務。
交稅的義務。當然那個時候不叫交稅,根據“士”的級別不同,交稅的種類和多少也不一樣。一般公務員,也就是一般“華人”家庭的“士”,主要是交糧食稅。
當兵的義務。“士”到了一定年齡,就要進入部隊服役,編入天子所屬的“六師”或稱“六軍”中;但不是普通士兵,而是作為一個作戰單元或幾個作戰單元的指揮官。所以,在那個年代,“士”是文武雙全的,不但有學問,而且能上陣殺敵,指揮作戰。
以上是關於“士”的基本情況介紹,值得一提的是,到了春秋戰國時期,由於各諸侯國出於自身圖強的需要,對原有的周禮制度進行了改革,其中就包括“士”的選拔標準。有很多身處底層的勞動者,因為具有突出才能而進入“士”的行列,比如百里奚、淳于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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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計程車,有兩種解釋:1、古代四民中之一的大學士。士在先秦時最低階的貴族階層,春秋時,士大多為卿大夫的家臣,戰國以後,逐漸成為統治階級中知識分子的通稱。2、古代介於大夫和庶民的一個階層。
從春秋戰國到清朝有許多名士包括:春秋時期的教育家孔子,軍事家孫武;戰國時期儒家思想代表亞聖孟子,墨家代表墨子,屈原;秦朝政治家李斯;漢代文學家東方朔,司馬相如,司馬遷,張衡;三國時期政治家、文學家諸葛亮,文學家曹操,曹植;晉朝書法家王羲之,軍事家政治家謝安;隋朝畫家展子虔,孫尚子,鄭法士,楊契丹;唐朝詩人李白,杜甫,李賀,白居易;宋朝詞人歐陽修,歐陽詢,李清照,岳飛,李煜;元朝元曲四大家關漢卿、白樸、鄭光祖、馬致遠;明朝醫藥家李時珍;王陽明;清朝蒲松齡,曹雪芹,林則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