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深圳湘潭人

    謝謝你的邀請!我想是可以的!做過裝修的房子都有可能遭遇甲醛超標,我們在外面租房子,有條件的可以自己買一個測試棒,自己測試一下租的房子有沒有甲醛超標的問題,有時候可能房主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房子有沒有甲醛超標,假如真的超過了那個標準可以跟房主解除租房合同的,本來甲醛超標對人身體有很大的危害,所以這完全是正常的要求的!謝謝!

  • 2 # 自強不息6844

    先要核實甲醛超標的程度,然後通知房主協商並解決此問題,如房主對此事聽而不聞,視而不問,那房客就要從甲醛危害人體健康的角度出發,向房主提出正當交涉,如達不成共識,那房客只有提出退房請求,應不為過。

  • 3 # 集極住整合牆面

    這個肯定是不合理的

    首先我們租房都是先看過房子,而且是雙方經過確認同意才開始租的,但是如果房子有什麼漏水或者其他原因可以找業主維修,如果維修未果,這個時候可以提出退租,但是平時肯定是不可以的。

  • 4 # 愛咋咋地129639144

    出租房屋要符合居住的標準,如果不能居住的,那麼就屬於違約,甲醛超標這種情況已經構成違約,可以找房東進行協商解決,如果房東不認可你測的結果,可以申請雙方認定的第三方來進行結果檢測,產生的費用要提前說明,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透過訴訟進行維權。

  • 5 # 任律說法

    對於這個問題,雖然沒有特別明確具體的法律規定,如果出租的房屋甲醛超標合是否可以解除租賃合同。但是透過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也可以得出相關結論。

    因為租賃房屋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為了居住,而居住的前提條件必須該房屋符合安全入住標準。而一個甲醛超標的房屋顯然是無法達到安全居住的。所以就此我們可以認定,如果一個甲醛超標的房屋,承租方是可以要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也就是我們俗稱的退房。

    當然對於這類案件要有相關的司法鑑定權威報告來進行證明情況下,才能追究出租人的責任。因為一般情況下,承租人即使提出這樣的要求,出租人也不一定會認可,所以如果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透過去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由法院指定權威的鑑定機構,對該房屋的甲醛含量進行測定。當然這裡面的甲醛必須是房屋本身引起的,或者是由出租人提供的相關傢俱或設施所引起的。

  • 6 # 東友律師團

    【案例分析】

    楊帆(化名)在某小區購買了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2017年4月,楊帆對房子進行了裝修。房子裝修完成後,楊帆於2017年6月與魏明(化名)簽訂有《房屋租賃合同》一份,雙方在合同中約定,魏明承租楊帆的房屋,租賃期一年,租金3000元/月,押一付三,租金每季度一付。隨後魏明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給楊帆12000元,並搬進租賃房屋居住。

    魏明在承租房屋內居住了1個月後,感覺身體十分不適,懷疑是室內空氣質量有問題,於是聘請某專業環保機構對室內空氣質量進行檢測。檢測結果認定,租賃房屋內甲醛超標(0.42mg/m3,高於國家標準0.1mg/m3)。魏明遂以房屋不符合約定用途為由,要求解除租賃合同,退還租金及押金。

    楊帆認為魏明在租賃房屋前已經對房屋進行了檢視,知道房屋剛裝修完,甲醛可能會超標,且雙方在《房屋租賃合同》中對於甲醛超標問題沒有明確約定,於是不同意魏明的要求。無奈之下,魏明將楊帆起訴至法院。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出租物瑕疵擔保責任案例,在實踐中並不鮮見。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生效並開始履行後,承租人經專業機構檢測,得知租賃的房屋存在危害身體健康的情形。對這種情況,可以認定出租人交付的房屋存在有隱蔽瑕疵問題。

    根據《合同法》第316條規定:“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本案中,楊帆租賃給魏明的租賃房屋內甲醛超標,已危害到人身健康,楊帆交付的房屋明顯不符合約定的用途。另外,按照《合同法》第233條: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的規定,魏明有權隨時解除合同,即使雙方在《房屋租賃合同》中對於甲醛超標的問題沒有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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