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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洪夢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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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IT小眾
想到一句玩笑話,“你想笑死我,然後繼承我的支付寶”?確實,在現在的網路時代,網路經濟大環境下催生出來各種形式的網路財產。像微信、支付寶這些網路財產是否擁有被繼承、如何更合理去繼承也成了人們熱議的一些話題。
依照《繼承法》,沒有人身性質的網路遺產,比如網路理財、餘額寶以及作品版權、遊戲幣等,應當可以繼承。而電子郵箱、微信、微博社交、遊戲賬號等網路資產,因為具有人身性質的網路遺產都是私密性的,屬於使用者的隱私,不可以繼承。
就如支付寶而言就有相關的規定說明,支付寶的賬戶是不能繼承的,但是支付寶裡面的錢是使用者財產,是可以被依法繼承的。
那麼再回到網路賬戶繼承問題的討論上。就好比微信賬號而言,有明顯的個人隱私性質。騰訊有過明確規定:微信賬號所有權歸騰訊公司所有。使用者申請註冊後,僅獲得微信賬號使用權,該使用權僅屬於初始申請註冊人而不得贈與、借用、租用、轉讓等。
雖然微信賬號資源和支付寶賬號一樣,具有人身屬性,歸阿里/騰訊所有,但微信錢包裡的餘額是客戶沉澱在電子賬戶裡的財產,如果使用者去世,可以作為遺產繼承。同樣的,QQ裡面的餘額是使用者財產,通過一定的證明材料和申請流程,都是可以繼承的。
雖都是具有可被繼承的性質,不過額外思考之下,繼承所需的一些流程和證明材料是一些煩人瑣碎之事。這些網路財產繼承自然是有相關的事例啦,然而也是不乏缺少證明力度,而無法順利繼承網路財產的問題。對於咱們來說,如果能有“先知先覺”的安排顯然會是更好,但天意這些東西誰都不想也是不可控的。更多的是願一切安好,就無這些“後續之事”。
如果要基礎已故人的賬號或者是錢,必須要提供相應的關係證明以及對應的已故人的死亡證明然後聯絡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核查,核查通過後才可以繼承,或者是將裡面的錢。
當然如果在你本來是知道已故人的微信、支付寶、QQ支付密碼的話,而且資金本來不多,那麼你可以通過使用對方的賬號將錢通過轉賬或者是紅包的方式轉到你的賬號裡再進行提取這樣就可以了,這樣可以避免很多稽核時的等待已經準備稽核資料的費時費力。
但如果不知道已故人的密碼,那就只能通過提交資料證明來提取已故人賬號裡面的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