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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靜待花開12590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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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講法講理
如果是用人單位不續簽,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是用人單位以不低於原來的條件要求續簽而勞動者不願意續簽,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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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楊東東
謝邀!!按法律規定,個人和公司的勞動合同期滿時終止勞動合同的,應支付個人經濟補償金。但用人單位維持或提高勞動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現實情況是:如果公司不想再和你續約,一般是你工作表現不好,那麼,他們會用各種考核辦法來套你,然後是各種不合格,各種扣錢……最後,你自動離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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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事解惑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解除合同是否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需要根據勞動合同雙方的責任來判斷,一般而言,不同意續訂的一方應承擔責任。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如果用人單位維持原有合同內容或者修改提高了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和勞動者商談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話,用人單位不用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果勞動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上面說的情況是指短期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還有一種情況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涉及的不僅僅是勞動者的經濟補償,而是涉及到勞動者的根本利益。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14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後,出現兩種情況,單位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一種情況是,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二種情況是,雙方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如果你是處在第二次訂立的勞動合同期滿的當口,或者已經在該單位連續工作了10年以上,這時,如你不存在能力不勝任或者嚴重違紀犯錯的情況,單位應當和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所在單位各方面情況都比較好,經濟效益也挺不錯,適合你繼續發揮個人價值和才幹,你也願意繼續幹下去,那你應該與單位協商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若不能如意,再提出讓單位給予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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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六合同風
首先需要給您明確一個概念,合同期滿就不叫解除合同了;只有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才叫做解除,解除合同可以由一方提起,也可以由雙方共同協商。但單方提起都是有風險的,需要注意,尤其是企業的單方提起,基本上都有一些風險。
勞動法中有多種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1.企業單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以不恰當的理由通知員工,解除合同;沒有按照法定程式解除勞動合同的。各種非法定理由。
2.企業認為員工不勝任本職工作,又能證明員工不勝任的,經過轉崗或者培訓,仍然不能勝任的。解除合同是可以的,但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3.員工生病過了醫療期仍然無法參加工作的,也不能由企業安排的工作的,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4.合同期滿,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員工要求續簽合同,而企業不續簽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不知道以上您符合那種情況。
如果僅僅是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續簽了,你是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經濟補償金的標準,相信大家都知道吧,滿一年一個月。
另外還需要說一點,如果是違法解除合同的話,不僅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還需要支付雙倍的賠償金。希望以上對你有點幫助。
回覆列表
1、合同期滿,公司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願意續簽則無補償;
2、合同期滿,公司提出不再續簽,勞動者可以提出補償。
3、補償標準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