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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米媽談教育

    “難道必須要為孩子付出一切嗎?捨棄孩子就是狠心嗎?”提出這樣的問題多半處於離婚邊緣,或者已經離婚涉及到孩子的撫養。我的觀點是:既然生了,就是一輩子都必須肩負的責任。無論兩個人是否離婚,都不能隨意拋棄孩子。凡事有因必有果。

    如果相信緣分,那麼今生出現在你身邊的所有人,都是前世之緣的延續,不管是善緣還是孽緣。如果相信緣分,就應該把心胸放寬,無論是善還是孽,都坦然接受,對於孩子,應該盡到作為父母最起碼的責任。

    身邊有個認識的人,夫妻兩人開了公司,招了個秘書,然後老闆被秘書迷住,搞在了一起。後來還給懷了老闆的孩子。孩子生下來,這個秘書小三逼結婚,老闆和妻子離了,並且孩子都不要,斷絕關係。現在老闆和秘書小三結婚生活在一起。而自己的那個兒子連姓都改成了母姓。雖然我不瞭解那個孩子的現狀,但父母離婚,並且父親和自己斷絕關係這件事,在他的內心中不可能一點痕跡都不留下。也很難說他自己以後對婚姻沒有負面看法和做法。

    還有很多類似的因果之事,父母婚姻不好的,孩子婚姻也很難美滿。所以如果不是萬不得已,最好不要走到那一步,對孩子傷害太大了。更別說捨棄孩子。做父母的很難做到完美,畢竟任何人都有缺點,但至少我們應該在養育孩子時,儘可能做到負責任。因為是我們把他們帶到了這個世界,我們也是他們最初的依賴,而在漫長的人生道路上,對他們的性格養成、習慣建立、成就高度,影響最大的人也是我們。

  • 2 # 春風輕寒

    首先我就這句提問中的幾個關鍵詞說一下理解。

    1.“必須""一切"這說的太絕對了,只是我們傳統的觀念及父母對孩子的疼愛,作為父母真的是甘願為孩子竭盡全力。這是一種文化傳承,我們從父母那裡獲得,又作為父母付出。但這不是"必須",而是傳承的責任意識。從此意義上說,″一切"也是如此。

    2.″捨棄",單就這個詞而言,用在對孩子上,沒特殊情況的話,不是″狠心"這麼輕描淡寫。我認為是"違法"。從道理上講,孩子的出生是被動的。作為父母就應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必須要撫養孩子到成年!讓他做為一個獨立的個體生命能自食其力!

    作為必母,對孩子未成年之前理所當然要盡力保證孩子健康成長。讓孩子能感到來此人世間有快樂,有意義!

    以上是我個人的一點理解,大家怎麼看呢?

  • 3 # 課外雜談

    家長有這種想法主要原因可能有兩方面,一是家庭出現感情危機,孩子的父母可能準備離婚,涉及到孩子的監護權問題,在沒有落實孩子的撫養權監護權歸誰時,家長可能就口灰意懶,出現了上述心情。二是孩子不成器,使做家長的心寒,對孩子沒有了信心而說出的氣話。也可能是涉及到家庭經濟問題,家庭經濟出現了危機等。

    如果家長因為上述原因或其它原因心裡而出現這種想法時,那家長就應該靜下心來好好想想。

    家長首先要調整一下自己的心態,認真處理好家庭關係,給孩子一個良好的家庭環境。不要因為某些原因放棄對孩子的教育,要堅強,事情總會過去總會處理好,並堅信孩子是家庭的未來和希望,要盡全力支援孩子上學,一定要幫助孩子完成全部學業,使孩子身心健康,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其次要明確家庭父母對孩子的義務和責任,從法津上來說,家長對孩子具有撫養、教育、監護的義務和權力,從道義上來講,也是家長的責任和任務。中國的傳統是養小養老,所以家長無論如何都要多想想自己以前父母對待自己的好,想想父母對自己的教育和期望。既然一個家庭把孩子生下來,作為父母就應該擔負起不可推御的撫養教育責任,不要因為家庭問題或孩子淘氣而一時的氣憤,說出一些不負責任的氣話,這是不可取的也是不現實的!

    再次如果是孩子學習成績不好,導致孩子厭學、逃學甚至離家出走等原因,使家長生氣,說出一些氣話。這時候家長應該找出孩子出現上述行為的原因,然後再尋找好的方法解決問題,使孩子迴歸學校,接受學校的教育,完成孩子自己的全部學業,使他長大成人。

    總之,家長不管是什麼原因都不應該說一些不負責任的氣話,相信事情總會向好方面發展,並擔起對孩子教育的義務和責任,使孩子努力學習,快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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