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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89673360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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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芳說芳語
“和諧”已經成為這個時代的最強音符。一個家庭要和諧;一個國家要和諧;整個世界需要和諧。人們向“和諧”發出源自內心的呼喚,期待著有朝一日“和諧”能在我們身邊常伴!
既然人們如此渴望“和諧”,那麼怎樣才能實現和諧?這就需要我們先找到如今不和諧的原因,然後對症下藥,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這樣我們就能得到長久的和諧。當我在考慮這個問題的時候,我發現了人與人之間的矛盾,正是這些亂七八糟的矛盾給人間帶來了爭吵、紛爭、甚至是戰爭!正是這些矛盾成為了阻礙人們和諧的罪魁禍首。
說到這裡疑問再一次出現,這些矛盾是如何產生的?如果細心的話你可以看出“矛”和“盾”這兩個字各代表著古代的一種兵器。“矛”是攻擊別人的,而“盾”則用於自身防禦,正是這一攻一防引發了動亂、戰爭。現在人與人之間經常會鬧矛盾,按我的理解就是人人都有各自的“矛”和“盾”。當然我這裡說的“矛”和“盾”並不是古時候的那種兵器,但是卻與那些兵器具有同樣的性質與功用,同樣可以引發紛爭、動盪或是戰爭!
在我看來人平時所具有的對別人的攻擊、傷害,對別人利益有所侵犯的言語、意念、行為就是“矛”;而那些為自己辯護、為自我開拓退路等,凡是屬於自我保護的言行舉動便是自己的“盾”!正因為每個人都有防禦、保護自己,而對別人則是不顧一切的攻擊、傷害的性質,所以人與人之間充滿了仇恨、憤怒、爭吵;而國與國之間的矛盾則轉化為真正的戰爭,最終導致了世界的不和平、不穩定!
當我們總結出這些後,我們假設一下,如果每個人都自覺的放下手中的“武器”,以一顆平和的心去對待身邊的每一個人,當人與人之間沒有了相互猜疑、防備,那麼還用得著互相攻擊、互相傷害嗎?還用得著自我防禦、自我保護嗎?當人人都變的心平氣和、善良待人,那麼人與人之間還會有矛盾嗎?前面我們已經分析過不和諧的原因就是因為有矛盾,如今矛盾沒有了,世界豈不和諧了嗎?
雖然這只是一個假設,是一種理想的比喻,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這種推論是有道理的!只要人們真能放下自己的“矛”和“盾”,實現和諧確實不成問題。但關鍵在於人們是否這樣做。既然人人都向往和諧的社會、和諧的世界,那麼就得配合國家的努力,從自我做起,從放下“矛盾”做起!!
回覆列表
一、善於做到法治與德治相結合
調解矛盾糾紛既要堅持依法調解,又要貫徹以德感化。道德教化具有棄惡揚善的無形力量。很多情況下,道德倫理教育更容易使當事人心悅誠服地接受調解意見,可以減少其牴觸心理,主動履行義務,這種情況在婚姻家庭與遺產糾紛中表現尤為明顯,因為感情因素在這類糾紛中起著相對決定的作用。
法律的侷限性和民事行為以及道德調整的廣泛性,決定了在調解矛盾糾紛時,要重視社會主義道德教育。我們知道,民事行為的特點是: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禁止的,人們都可以為之,都是合法的行為,因此,民事行為的範圍非常廣泛;我們知道,法律,只是調整人們最基本的行為規範,絕大部分的民事行為都沒有現成的法律條款來規範;我們也知道,道德,不僅調整人們的行為,而且調整人們的思想意識,幾乎無所不包。因此,在調解矛盾糾紛時,我們既要重視依法調解,更要重視依靠道德規範,依靠社會輿論,依靠人的良知,用基本的道德觀念去規勸、疏導、教育、挽救。
二、善於動員多種力量參與協助調解
人們生活在複雜的人際關係之中,受到周圍各種力量的影響,許多情況下,矛盾糾紛的發生和解決,並不是一個人所能辦到的。因此,調解員要善於調動影響糾紛和當事人的外部因素,取得當事人的親友和社會力量的支援和幫助。
調解員在調解糾紛時,要善於利用熟悉當事人情況的親人、知心信任的朋友參與調解。因為這些 人瞭解當事人的心理動態,一般能夠從當事人利益的角度出發,與當事人談話投機,他們的意見往往得到重視,易於被接受。尤其是對婚姻家庭和遺產繼承的糾紛,家人、朋友和長者參與調解,及時進行疏導、勸說,一般是能夠促使雙方相互諒解,消除隔閡,解決糾紛。在調解涉及宗族群體的糾紛時,更應注意動員輩分大聲望高的人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