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物價補貼
一)糧食補貼
1965年,國家為解決城鎮糧食統銷價格低於統購價格矛盾,把糧食統銷價格提高到與統購價格持平。由於糧食提價對職工生活影響較大,除13級以上幹部不補貼外,國家按照職工供養人口平均每人每月收入在17元以下(包括17元)的給予供養職工及其供養人口每人每月補貼0.8元。1966年8月1日起,取消1965年補貼辦法,改為每個職工每月補貼4元。由於這項補貼與工資關係較為密切,1979年及以後幾次調整工資區類別時,都部分沖銷糧價補貼。1983年1月,執行全省糧食差價補貼,每人每月3元。此項補貼,1985年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時,併入工資標準。
(二)副食品補貼
1979年,國家提高肉、蛋、蔬菜、水產、牛奶等8種主要副食品的銷售價格。同時,發給職工副食品價格補貼。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固定職工每人每月發給5元。1982年,執行7月10日省人民政府釋出的《關於調整職工副食品價格補貼的通知》,固定職工每人每月副食品價格補貼由5元增加到10元。此項補貼,1985年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時,併入工資標準。
(三)豬肉價格補貼
1985年3月,取消生豬派購,放開價格。價格放開後,給城鎮居民適當補貼,使大多數居民不因豬肉漲價而增加經濟負擔。這項補貼,按平均每人每月食用豬肉1.5公斤的水平,以市鎮非農業人口計算補貼,隨糧票發放。
1993年10月,執行工資改革後新的工資標準,原按國家和省規定發放的物價、福利性質補貼和津貼納入新的工資標準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統一保留補貼22元。
物價補貼的發展現狀
補貼原因
①原材料或成品進貨價格提高,而加工品或成品的銷售價格不能相應提高,為了維持正常的生產或經營,國家給有關的生產或經營單位以補貼,如糧油、棉花、蔬菜的虧損補貼和某些農業生產資料的補貼等。
②由於人民生活必需品的收購價格或出廠價格提高而相應提高了銷售價格,國家透過給消費者個人以補貼的辦法,保障人民生活,如糧食、副食品的價格補貼等。
補貼型別
①財政直接補貼。分中央財政補貼和地方財政補貼兩種。前者有按銷售數量列入預算指標和不單列預算指標而由地方退庫或從企業利潤抵留給予補貼兩種形式;後者納入地方財政預算指標或經地方政府批准。
②商業補貼。由商業部門對生產部門的價格補貼。補貼的方式,有價內補貼與價外補貼之別。前者,其補貼金額包括在商業進貨價格之內,通常形成購銷同價或購價大於銷價;後者,其補貼金額不包括在商業進貨價之內,通常表現為政府透過商業部門對某種產業(如農業)的無償投資或扶持基金。
物價補貼的主要形式
發達國家農業價格補貼種類繁多,形式各異。大致可分為如下幾種:
農產品進出口貿易補貼
購銷價格倒掛補貼
這是政府對消費者的直接補貼。政府以較高的價格從生產者手中購進農產品,然後以較低的價格銷售給消費者,購銷差價由政府補貼。實行這種補貼的有日本等發達國家。這種補貼在保護消費者利益的同時,也刺激農業生產者的積極性,促進農業生產的發展。
保護價格補貼
農業生產資料價格補貼
農用資金利息補貼
。一些發達國家為鼓勵農民投資,引導生產者執行國家的農業政策,往往以低於金融市場正常利率向農民提供各種貸款,滿足其正常的生產資金需求,其利息差額由政府向銀行進行補貼。
除了上述各種直接補貼外,還有各種間接補貼,如各種休耕、轉耕及拖欠性停耕補貼,自然災害補貼,科技推廣及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補貼等。
什麼是物價補貼
一)糧食補貼
1965年,國家為解決城鎮糧食統銷價格低於統購價格矛盾,把糧食統銷價格提高到與統購價格持平。由於糧食提價對職工生活影響較大,除13級以上幹部不補貼外,國家按照職工供養人口平均每人每月收入在17元以下(包括17元)的給予供養職工及其供養人口每人每月補貼0.8元。1966年8月1日起,取消1965年補貼辦法,改為每個職工每月補貼4元。由於這項補貼與工資關係較為密切,1979年及以後幾次調整工資區類別時,都部分沖銷糧價補貼。1983年1月,執行全省糧食差價補貼,每人每月3元。此項補貼,1985年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時,併入工資標準。
(二)副食品補貼
1979年,國家提高肉、蛋、蔬菜、水產、牛奶等8種主要副食品的銷售價格。同時,發給職工副食品價格補貼。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固定職工每人每月發給5元。1982年,執行7月10日省人民政府釋出的《關於調整職工副食品價格補貼的通知》,固定職工每人每月副食品價格補貼由5元增加到10元。此項補貼,1985年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時,併入工資標準。
(三)豬肉價格補貼
1985年3月,取消生豬派購,放開價格。價格放開後,給城鎮居民適當補貼,使大多數居民不因豬肉漲價而增加經濟負擔。這項補貼,按平均每人每月食用豬肉1.5公斤的水平,以市鎮非農業人口計算補貼,隨糧票發放。
1993年10月,執行工資改革後新的工資標準,原按國家和省規定發放的物價、福利性質補貼和津貼納入新的工資標準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統一保留補貼22元。
物價補貼的發展現狀
補貼原因
①原材料或成品進貨價格提高,而加工品或成品的銷售價格不能相應提高,為了維持正常的生產或經營,國家給有關的生產或經營單位以補貼,如糧油、棉花、蔬菜的虧損補貼和某些農業生產資料的補貼等。
②由於人民生活必需品的收購價格或出廠價格提高而相應提高了銷售價格,國家透過給消費者個人以補貼的辦法,保障人民生活,如糧食、副食品的價格補貼等。
補貼型別
①財政直接補貼。分中央財政補貼和地方財政補貼兩種。前者有按銷售數量列入預算指標和不單列預算指標而由地方退庫或從企業利潤抵留給予補貼兩種形式;後者納入地方財政預算指標或經地方政府批准。
②商業補貼。由商業部門對生產部門的價格補貼。補貼的方式,有價內補貼與價外補貼之別。前者,其補貼金額包括在商業進貨價格之內,通常形成購銷同價或購價大於銷價;後者,其補貼金額不包括在商業進貨價之內,通常表現為政府透過商業部門對某種產業(如農業)的無償投資或扶持基金。
物價補貼的主要形式
發達國家農業價格補貼種類繁多,形式各異。大致可分為如下幾種:
農產品進出口貿易補貼
購銷價格倒掛補貼
這是政府對消費者的直接補貼。政府以較高的價格從生產者手中購進農產品,然後以較低的價格銷售給消費者,購銷差價由政府補貼。實行這種補貼的有日本等發達國家。這種補貼在保護消費者利益的同時,也刺激農業生產者的積極性,促進農業生產的發展。
保護價格補貼
農業生產資料價格補貼
農用資金利息補貼
。一些發達國家為鼓勵農民投資,引導生產者執行國家的農業政策,往往以低於金融市場正常利率向農民提供各種貸款,滿足其正常的生產資金需求,其利息差額由政府向銀行進行補貼。
除了上述各種直接補貼外,還有各種間接補貼,如各種休耕、轉耕及拖欠性停耕補貼,自然災害補貼,科技推廣及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補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