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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手機使用者王佑臣

    業委會是小區自發的人群組成代表的是本樓群與物業公司進行本樓群管理的一些合同僉定製定的組織,只限於本樓和本樓群。和小區居委會有本質上的區別小區居委會是政府機構下設的管理本小區事物的機構,管理本區方方面面的工作比如傳達區政府的些工作指令再如對本區的衛生環境治理耍求等

  • 2 # 山水*閒人

    業委會是居民選舉出來的,經政府批准,代表居民管理小區,居委會也是居民選舉出來的,負責管理小區事物,經政府批准認可,基本屬於政府的派駐機構!有區別也有共同點。說到業委會有沒有存在的必要,<個人意見>真沒什麼必要,業委會的工作基本就是如何維護業主的利益,去和物業公司溝通。居委會也有這職能,並且,物業公司的工作必須接受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的指導!

  • 3 # 美麗柯

    謝謝您的答題邀請,居委會是現社群的願名稱,隸屬政府管理,是和老百姓最貼切,直接打交道的平臺。居民朋友們的大事小事都離不開社群《居委會》的協調解決。業主委員會是有居民選舉出來能為居民解決實際問題的幾個代表,來協調物業公司與居民之間矛盾,維護居民合法權利的被推舉人之一。但能作為的甚少。

  • 4 # 鴻哥iouyh福小鋪

    業委會是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代表組成,代表業主的利益,向社會各方反映業主意願和要求,監督物業管理公司運作的一個民間組織。

    居委會是根據法律條文規定的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的自治組織。

    區別應該是管轄負責的範圍,還有就是居委會設定三委:黨委、居民委員、監督委員。

    職務嘛,前者是利益方監督委託公司運作,後者是調解糾紛、協助政府機構工作,包括反映居民的要求、建議和意見,並可以設立服務便民組織。

    業委會應該還是有必要存在,雖然它只是承擔了居委會的一部分功能,但及時和確保本身利益仍然可發揮重大作用。

    譬如業主協商機制就能夠促使物業對社群服務進行改善和加強,甚至能夠把不滿意的物業公司換掉,在保證合法運作的情況下,形成良性互動的社群氛圍,也是一股不可小覷的助力。

    居委會更是必要存在,滄海桑田,能儲存居民資訊資料和架設個人與社會橋樑也就只有它咯。

  • 5 # 楊君波

    業委會是小區業主(居民)自發成立了一個非法人主體的組織。居委會是經鄉鎮或街道授權成立了大型居民自治組織,雖非正式政府組織,卻受上級政府指導監管,執行上級政府的政策落實,完成部分政府基層職能工作。以中國社會管理模式來講,居委會還會存在較長的一段時間。但是會逐步合併擴大居委會的管轄面積。業委會成立符合法規要求,至於有沒有必要實在難以評價,從目前國內的情況來看,絕大多數業委會因為準入門檻低,完全不專業,胡作為,亂作為情況普遍,損害廣大業主利益和物業企業利益的比比皆是。也是普遍詬病的。支援提高業委會准入門檻(黨員、公職人員、律師、物業專家、社會學家為首選)併成立監督委員會,可以起到積極正面的作用。

  • 6 # 閒庭信步141598427

    業委會是居民業主組織群眾組織,居委會實際上是最基層的政府組織,它設有黨的基層機構,它的做用是上傳下達政府意志和群眾反映,貫徹落實黨的方針解決民生關切的政府居民雙重代表。而業委會則是純民間的維權組織,它的主要功能是對物業管理而言的,它沒有實際的權利,只是集業主的一個統一發聲組織而已,如果物業管理認真負責,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所以說業委會和居委會是根本不同的兩個概念。

  • 7 # w苦行僧

    首先,業主委員會是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是業主的代表組織,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並監督實施情況。同時將業主的意見反映給物業公司督促其改進,是一群眾組織。

    居民委員會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群眾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絡的橋樑。同時他還要完成政府交給的一些工作如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他是一群眾性自治組織。

  • 8 # 假裝在上班啦

    當然,業委會是業主選出來的代表,是一個民間自治組織,可以有效約束物業管理成效,也可以以業委會牽頭動用維修基金、和物業續簽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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