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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律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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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凣的視界
據媒體披露——去年12月,擁有麻醉醫學碩士學位的醫生譚秦東在“美篇”App發表了一篇《中國神酒“鴻毛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的文章……今年1月,在涉事企業以他惡意抹黑造成自身140萬元經濟損失為由報警後,內蒙古涼城警方跨省將他抓捕。在批捕文書中,涼城公安認為譚秦東“涉嫌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具有社會危害性,有逮捕必要。”
另據媒體稱——鴻茅藥酒廠家稱,有兩家企業和7位市民取消了鴻茅藥酒訂單,損失額為1377156元。廠家認為,譚秦東文章對鴻茅藥酒的療效惡意抹黑,使其產品銷量下滑,因而報警。
對“鴻毛藥酒”事情(注意,是“鴻‘毛’藥酒”,輕如鴻毛的“毛”)有幾個有疑問的問題不解,在此提出來,想聽聽一下有識之士解答,絕對沒有冒犯任何一方的意思。
第一個不解,網傳譚醫生文章說的是“鴻毛藥酒”,是“輕如鴻毛”的“毛”,怎麼“茅草”的“茅”的鴻茅藥酒舉報說說的是他,這是不是他自己對號入座?
第二個不解,譚文說的是一種“中國神酒”,鴻茅藥酒自己對號入座了,那就是承認了自己是“神酒”。國家有關廣告法律有規定不能廣告使用誇大其詞詞語,用“神酒”二字做廣告是不是違法了?就是說,你要是承認說的是“神酒”,那你已經違法了,你要是不承認自己是“神酒”,那這事與你無關,是不是?
第三個不解,“鴻茅藥酒”聲稱有兩家企業和7位市民取消了鴻茅藥酒訂單,損失額為1377156元,而譚的網貼不過2075次的點選量 。是什麼證據證明2000多的點選率和140萬的經濟損失有什麼邏輯關係?如果2000多的點選率真能造成140萬的經濟數字,那應該請他改行做廣告推銷才是。
第四個不解,譚文引起警方跨省抓捕。這裡我沒有任何質疑警方的意思,但是我想,假如一個普通老百姓報個比如遭遇電信詐騙造成損失的案,也跨省抓捕嗎?
跨省抓捕根本不是案件的關鍵,關鍵是夠不夠成犯罪!1、先說說跨省抓捕。對於刑事案件跨省抓捕很正常,因為嫌疑人外逃、或者本身就在外地、或者是公安機關根據線索一路追查下來在外地追捕嫌疑人。所以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對其跨省抓捕沒問題。甚至一些電信詐騙案件,公安機關會走出國門抓捕犯罪嫌疑人,這些都很普遍。所以本案不要把焦點對準跨省抓捕,這也不應該是過度討論的話題。2、其次,本案的焦點是譚秦東的行為到底夠不夠成犯罪。譚秦東:2017年12月19日在美篇APP上釋出《中國神酒“鴻毛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他在文章開頭稱,“中國神酒,只要每天一瓶,離天堂更近一點”,稱鴻茅藥酒是毒藥。鴻茅藥酒公司:2017年12月22日,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員工,就譚秦東對該公司產品“鴻茅藥酒”遭惡意抹黑一事報案。警方:涼城縣公安局於2018年1月2日立案偵查,2018年1月10日,譚秦東在自家樓下被內蒙古烏蘭察布市涼城縣警方抓獲,涼城縣公安局於1月10日對嫌疑人譚某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檢察機關:經涼城縣人民檢察院批准,嫌疑人譚秦東因涉嫌損害商品聲譽罪,於2018年1月25日被批准逮捕。目前案件已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現在本案如何處理,能否定罪,檢察院會最後作出決定。雖然目前輿論引導的方向更多的人傾向於譚秦東無罪一類的,但是本案需在法律的框架下,根據事實證據作出決定。如果譚秦東不構成犯罪,那麼檢察院會作出不起訴決定,不會冤枉他。如果構成犯罪,檢察院會向法院提起公訴,不會放縱犯罪。不縱不枉!本案會向社會公佈具體案情的,請拭目以待!歸根結底,此案還是觸犯了利益,才會有此糾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