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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梨叔說史

    八旗制,並不是一步就位的,而是有一個發展過程。

    努爾哈赤於明朝萬曆二十九年,開始整頓軍隊的編制,在女真舊制牛錄製度的基礎上建立了四旗,對,沒錯,只有四旗,即正黃旗、正白旗、正紅旗和正藍旗。這四旗說明了努爾哈赤的軍隊勢力。

    後來努爾哈赤統一了整個建州女真部落,軍力大大增強,人數增多,他於萬曆四十三年,又增設了四旗,即鑲黃旗、鑲白旗、鑲紅旗和鑲藍旗。八旗制度正式建立。

    八旗制,戰時當兵打仗,閒時務農種地或打獵,是一種兵農合一的制度,既抓了生產,又提高了戰力。

    後來蒙古部落屢有歸附的,努爾哈赤又開始設立蒙古旗,到了皇太極掌權時,才正式成立蒙古八旗。這說明後金的權勢,又得到了很大的增強。

    再後來,漢八旗建立,八旗制度由此正式形成。

    至於不設立五旗或者九旗,是因為八旗更好聽,更吉利,軍隊嘛,八旗有威風八面之意。

  • 2 # 我來讀歷史

    我們知道,清代的歷史和八旗制度是分不開的,因為不管是政治、軍事、社會等方面,都與八旗制度有關。不過有個問題也一直覺得很奇怪,為何滿洲八旗在壯大之後,沒有發展成五旗、十旗甚至更多呢?

    努爾哈赤時期,首先第一步是組建四旗,即正黃、正白、正紅、正藍,不久因隊伍壯大,又添設了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四旗。到了皇太極時期,隨著蒙古、漢人不斷增多,又建立了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但數量都是八個,沒有作出任何調整,這始終是一個謎,很少有人對它進行過細緻的研究。

    不過,從八旗制度的相關史料中,我們還是可以發現端倪的。大致可以推斷,這與旗的領主分封有關,因為每個旗的旗主、領主對於本旗有私領性,是他私人所屬的單位。

    八旗是在軍事戰爭中產生、發展起來的,在攻城及佔領土地的分配上,都應有一個部署安排原則,這樣各旗之間才不會產生矛盾。先說攻城,一般來說,城都是四面,究竟怎麼部署軍隊,把哪個旗安排在哪個方位上這就需要仔細考慮了。

    由於敵方軍隊重點佈置在哪裡,每個城都不一樣,那麼在攻城的過程中,難易程度、本方傷亡大小也就不一樣。為了保證公平,就確定了八個旗的固定方位,無論攻打哪個城都是按照這個原則。北方是兩黃旗,東方是兩白旗,西方是兩紅旗,南方是兩藍旗。

    所以,我們在看《清實錄》中攻打某某城的時候,發現總是這樣佈置,假如是九個旗或是六個旗,就不好分了,因為八個正好是四方的倍數,開始建四旗的時候也是基於這樣的考慮。八旗的這種方位原則,應該是八旗領主共同商議制定的,大家都認可,共同遵守。

    再如分配土地的時候,也有一個方位問題。大片土地分配時,因各方位的土地肥瘠、自然條件不同,如果按照既定的八旗固定方位原則,各旗都會接受,條件差的地方分給某旗,因為是按原則分,該旗也會認可,所以在這方面也涉及八旗與四面八方的方位問題。

    東南西北四面是固定的,旗數之人,也須循從固定。違背八旗與四面八方的方位原則,就會出矛盾,典型的例子就是入關後圈地。

    順治初年多爾袞攝政時,為了照顧他的正白旗,把應分給鑲黃旗方位的圈地給佔了,結果到了康熙初年四大臣輔政的時候,四大臣之一的鑲黃旗的鰲拜就提出應再調換,形成了當時的換圈事件。

    八旗兵進北京城以後的駐地,也是按照這個方位,兩黃旗在北城,安定門內是鑲黃旗,德勝門內是正黃旗;兩白旗在東城,東直門內是正白旗,朝陽門內是鑲白旗;兩紅旗在西城,西直門內是正紅旗,阜成門內鑲紅旗;兩藍旗在南城,宣武門是鑲藍旗,崇文門內是正藍旗。

    正因為如此,才不能設五個、九個、十個旗,所以滿族的分封始終是八個政治實體,不像西周時期分封了幾十個封國。努爾哈赤子孫那麼多,若是每一個人分封都建一個旗,要設十幾個旗,就麻煩了。

    因而八旗中就出現了一個旗分封安置幾個領主的現象,無論延續多少代,也不會增建旗,始終是八個。比如正藍旗,莽古爾泰、德格類兄弟倆封在這個旗,如果再有人分封,也可以分到正藍旗去,而不是在增加一個旗封給他。這也就是八旗數量不變,而旗下佐領數量各有不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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