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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是劉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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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明天將會陽光明媚
農村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那如果宅基地不夠用如何擴建?1、需要使用耕地的,經鄉級人民政府稽核,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出具選址意見書後,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報批執行。2、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閒地的,由鄉級人民政府根據村鎮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在收到居民建房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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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峰原創
這種事情,應屬正常。只是陳述不夠準確,我因工作原因,參與過幾個村安置地事務,對此做一些解釋,也對一些傳說做一些澄清。
1、村民個人宅基地取得,有這麼幾種途徑。一是由村民自己申請,履行相關手續,獲得有關部門批准。二是,國家專案徵地後,由當地政府依國家規定,按徵地數目進行返還,獲得補償安置地。三是,由村委會根據國家政策爭取專案進行農村危房改造類工程,對區域內房屋,進行折舊建新,統一規劃。
2、村民自己申請,按一戶一宅申請,面積不得超過有關規定(我們這裡是90平方),各地依照實際情況制定,略有差別。
國家徵地補償,按實際徵收土地比例返還(我們這裡是不超過百分之十)。村民在拿到國家徵地補償款後,享受安置地補償。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實物補償。
村委會爭取到專案如何補償,無外乎就是貨幣和實物兩種方案。具體補償標準,需要村民代表大會三分二以上代表到會,到會人員三分二以上透過,報上級部門備案,方可執行。
3、按照陳述,應該是國家專案徵地返還安置,村委會統一集體安置,這兩種情況,才有可能出現這種現象。
雖然陳述不全,我依實際經驗,稍加分析。
4、國家徵地返還安置,是一戶一宅,有些戶頭,就是一人,而又能夠享受政策安置,就會讓人產生誤解。
感覺上是一人一塊安置地,實際上是一戶一宅,只不過這一戶,只有一人。
5、村委會統一安置(也需要向村民徵地),村民選擇實物安置,也就是以地補地。
村委會統一平整,統一規劃後,會按事先確定方案進行丈量。此時,寬度基本確定,就按面積大小量長度。
按照一般情況,村裡土地平整,都是按十米寬來平整,這樣最合理,也容易操作。如果只能補償十來平方米,量長度就是一米多一些。
6、在分配過程中,村委會一般情況下也會採取一戶一宅來安置,否則,上級政府不會批。
此時會出現兩種情況,一種比規定面積多,一種比規定面積少。
比規定面積多,也不允許超面積建房,多出部分,或由村委會回購,或者經村委會同意,相互轉讓。不夠面積者,可選擇出讓面積,放棄此次享受,也可向村委會購買面積,補足差額;也可經村委會同意,自行協商解決。
7、目前國家惠民政策推進快,力度大,監管嚴。加上網際網路加之監督,任何人想損公肥私,優親厚友,都非常難了。
不要說動程式,那怕動一個數據,都要經各級部門稽核,相關領導簽字才行。而且所有程式執行過程,都要全程公示,留有影像。
8、現在村民意識,也比原來強多了。所有村務都接入網際網路監督,誰都可以上網查,遇有疑問,便可諮詢。
真有問題,馬上就有人來查,只要事實清楚,甚至基本清楚。辦事員,輕則誡勉談話,重則撤職處分。
那種想當然,妄加推測,不合規矩之事,不講完全杜絕,可以說基本上杜絕了。
9、基層工作壓力大,條件差。職責所在,也沒什麼報怨。但朋友們不要將一些捕風捉影之事,拿來當依據。具體事務,真需要謹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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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一家人都有一塊兒老的宅基地,用家裡話說祖輩留下的,一般在村裡鄰居們都認這事兒,如果有證了最好,沒證的話就是合理不合法,一家的兄弟姐妹多的話需要分家,一般會找村裡分宅基地,如果村裡不給分或者分的少的話還有另外一個辦法,就是購買鄰居家的,一般村裡個別人家有多餘的宅基地,或者人家進城了,家裡宅基地不要了可以透過購買變為自己的宅基地,這個一般會有一個轉讓證明,找村委會協調解決,一般村裡人也都會認,。望採納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