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創業者李學朋
-
2 # 管理道可道
一般情況,員工在沒有抵押的情況找老闆借到錢是不可能的,現在借到了,可能是老闆蠢,也可能是老闆心地善良,也可能是工作原因要借支。出問題了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員工借錢了,還有部分工資沒結清,可以抵扣,先把工資扣下來,二是如果數額巨大,工資不能抵扣,只能報警。
-
3 # 黑蟻域
如果沒借條或者書面協議
你就每天還1塊錢或者每週還1塊錢
反正不能不還
你這真要報警 警察只會告訴你 這是民事糾紛
但老闆要怎麼對你 那就兩說了
-
4 # 雷人說
這件事我有類似經歷。
我曾經的一個員工L,高中文化,到我這裡應聘前就欠了一屁股債,近乎於破產的狀態。
這個人情商不錯,很有眼色,是個響應型的員工。
但是能力很弱,突出問題是思維混亂,說個事情總是說不到點子上。
去談合作,回來東拉西扯說一堆,就是不知道他想說什麼。
還喜歡傳遞負面資訊,今天這個同事說什麼不好了,明天告訴你要防著點那個人了,心理一點也不Sunny。
當時對這個人極為不喜,但是當時公司一直賠錢,小公司招人不易,想著湊合用吧。
這一湊合,結果出事了。
與我們合作的一個機構,大半年一直都沒有回款。
這個機構是他聯絡的。問他,今天說這個理由,明天說那個理由,總之就是這家機構不靠譜,不誠信。
後來我想,這個機構這麼不講信譽,那就沒有繼續合作的必要了。
於是,和這家機構聯絡。
結果,人家說,我們早把款打給L了。
我打電話給他,他無比慌張,最後支支吾吾了半天,承認了。
原來合作機構把款打到他賬戶上後,別的要債的逼得緊,直接把錢划走了。
當時我大怒,訓斥一番,他信誓旦旦,說一個月後還。
後來,我又心軟了。
想著錢也不多,他也沒錢還,誰沒個三急六難,畢竟共事一場,逼他幹嘛?
於是我對他說,啥時候有錢啥時候還吧。
他非常感恩戴德,說了一大堆好話,就差要給我做牛做馬了。
就是這個錯誤的決定,讓我認識到了人性的惡。
過了大半年(那件事過後,他一直沒業績,他已經主動離職),杳無音信。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莫說我沒有剋扣你工資,就是剋扣你工資,離職誰為什麼不說清楚啊!
你挪用公款,我都體諒你,讓你啥時候有錢啥時候還,當時好話一籮筐,現在沒錢還,反倒找我的毛病了!
到現在過去好幾個月了,我一直都再沒找他要這筆錢。
一個原因是,錢不算多,我要用這件事,警醒自己不要再輕信別人,人可以蠢一次,但不能一直蠢。
另一個原因是,只要他仍然欠著這筆錢,他就永遠在我面前抬不起頭來,永遠沒法堂堂做人,不用我收拾他,他這一輩子都翻不了身。
回到題主這個問題。
如果題主是那個準備借錢跑路的員工,那麼千萬不要做這樣的事。
一個人信譽的喪失,是最大的損失。做人沒有底線,不會有好下場。
如果題主是那個借錢的老闆,那麼千萬不要同我一樣愚蠢,該追究追,別心軟。
有一些人,是不值得同情的。
-
5 # 提普MBA管理空間
分兩種情況,如果是借老闆私人錢,根據借據,到期日2年內向老闆身份證所在地法院,或員工身份證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根據訴訟結果,不執行(含失聯)的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直到被告人歸還欠款並承擔強制執行費用。
如果是欠企業的,要看是否涉及刑事案件,如挪用公款,貪汙受賄等,一旦發現,企業將相關證據到就近派出所報案,後續進入偵破程式,員工將承擔刑事責任。
不涉及刑事犯罪的,參考第一條,起訴人改為企業實體或法人,屬於民事案件。
回覆列表
這個其實就是個人與個人的借貸關係
借錢不還,故意賭債可以法律起訴,如果法律都無法強制執行,比如變賣房產什麼的,那就找民間收賬的,他們有各種辦法讓其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