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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車想賣評估價格10萬,但是車抵貸能貸12萬,能不能做車抵貸12萬,然後不還錢,直接把車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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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理財迦

    朋友們好!看了標題,感覺到這個想法很單純!很明確的講,這個問題分兩部分如果對方同意的話,車貸能貸12萬,是可行的!但要直接頂給銀行,顯然,還有許多因素制約!並不是像想象的那樣如意……

    下面就給朋友們分析一下這個問題:

    首先車子10萬,評估12萬!明確的講,也許還能評估15萬…

    第二,車貸能抵12萬!是因為車貸公司要賣車!有很大的利潤!還有這個車進行抵押,車貸公司基本沒風險!(除非你拿新車就消失,誰也找不到你)其實還有一個因素,你買的新車並不是你名下的!除非你還清車貸!一旦停止還貸,尚沒有還清,隨時有可能被開走!

    第三,重點來了!10萬的車評估12萬也好評估,15萬也好,並不代表他能夠頂12萬的貸!一旦不還款,車輛將會以拍賣價為主!舉個例子:

    假設一輛車值10萬,評估12萬!帶了12萬買車!後期無法還款!對方會首先將抵押車拍賣!假設只賣了5萬,再除去各項費用,有4萬!只能頂4萬,這時對方就會把新車開走!在評估,用來頂賬!如果不足的話,還會對你進行起訴……

    綜上所述,這個方法是不現實的……銀行與車貸公司每天考慮的就是這些問題……

  • 2 # Mr平底鍋

    不請自來答~

    從車的價值和貸款額度來說,操作起來比較難,不過因為車抵貸這幾年市場很是混亂,倒也不是完全沒可能做出來,畢竟再好的制度也有漏洞。我們先排除先在銀行或貸款公司做抵押,然後再去做車輛二押來套現的這種詐騙可能性,僅僅就銀行或車貸公司直接借款超過車輛價值來談談這個問題,需要從兩個方面給講講,比較好懂點

    第一、從合同法理角度,這是銀行或是車貸公司的角度來看:一般比較嚴謹的合同裡,都會有寫明類似這樣的條款“車輛價值不足以償還未還的貸款本金及其他費用時,債權人有權利繼續向債務人追償剩餘的本金及其他費用”。簡單來說,就是銀行或貸款公司處理車輛錢不夠時,從法律角度講,人家還有權力繼續追我們還錢。

    第二、從社會現實角度,也就是從借款人的角度來看:把車抵給銀行後,就相當於了事了。就相當於銀行做了筆失敗的生意,我們憑自己的本事賺到了,誰讓你們的制度有漏洞呢。這就是從個人的角度用最簡單的道理去看了。

    下面,我來說說自己的專業角度看這個問題:

    如果是銀行直接借款出來的,想跑過這筆錢,得冒幾個風險:1、信用記錄被銀行弄成黑名單,以後就不要再和銀行借款打交道了,禍及家人不一定說得上,影響肯定有;2、中間差的錢比較多,比如說過萬且上十萬的那種金額,遲早會被銀行催收,堅持不還,最後銀行債務處理給催債公司,大家都比較熟悉的那種黑社會或強盜式催債……再不至於也是法院傳票,搞成詐騙或是啥的罪名;3、差的錢比較小金額了,估計也就是不停的拖著。

    但如果是從車抵貸公司出來的錢,就和銀行有點區別了;主要就是配合處理車的剩餘價值給到貸款公司,再接受被貸款公司上報給行業黑名單,其他方面似乎比銀行方面要好很多,畢竟貸款公司大多會因為自己的管理漏洞發生這個事情,而且車貸公司對壞賬的忍耐程度大多比銀行這樣的機構強得多。

    最後,還是建議大家不要為了一時的便宜做這樣的事,車抵貸行業裡這麼做的大多是專門詐騙的那群人,因為行業發展過程中產生的漏洞只能一步步去補好,不可能一直完美,就像我們現在社會的法制一直在慢慢更好的向前發展一樣。習慣了去詐去騙,能賺一時的錢,絕對長久不了;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的道理。

    和我一樣做過車貸業務的朋友可以多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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