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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梅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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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無錫小籠包666
其實,收藏癖人人都有,只是收藏的物品不同以及收藏執著程度輕重有區別。喜愛收藏是好事,但也得有個“度",收藏有價值的物品是為了增值,比如黃金珠寶,玉石紫砂壺等等,純粹是愛好。而收藏垃圾就是腦子不正常了,這女人精神絕對有問題,瘋狂的收藏垃圾給他人與社會環境造就了麻煩!精神有問題的人是不可理喻的,只能強制戒除她的垃圾收藏癖,這是一種嚴重的病態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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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周明建16
從問題描述來看,我認為羅女士可能是低保戶,無生活來源,生活困難,為了維持生計收集很多廢品垃圾堆放在家,長期不及時處理(售出)是會對左右隔壁的鄰居的環境空氣及衛生產生一定影響,使人隨時都感到不舒服。羅女士收集的大概有生活垃圾,如飲料瓶、廢紙盒、舊包裝等,如果有醫療廢物垃圾,還會有大量病原體細菌的傳播,對人體健康構成極大威協。我的意見是作換位思考的話,鄰里間應互諒互讓、互助互愛、和睦相處。先還是找羅女土疏通談談要她把每次收檢來的東西存放自已家,要及時清運走,不要堆放外面到處都是,不能影響到鄰居及周邊環境。
中國的法律對相鄰關係已作了法律規定,《物權法》第七章規定的是相鄰關係,其中第八十四條: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其中有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或者損失的,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應當停止侵害,排除侵害,賠償損失。
按法律條款向區法院民事庭起訴,(羅女士肯定是敗訴,到時還要承擔法院的訴訟費用)。法院受理後發傳票要求羅女士先自行請理,如遲遲不動,再由法院執行庭協同社群工作人員及小區物業對羅女土屋內垃圾釆取強制清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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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糞鬥影視剪輯
看到這則訊息,我是嚇一跳!對於該女子這樣的愛好,我想可能真的可能是她精神上可能受過什麼刺激,這個時候我想該女子的家人或者朋友應該站出來,去開導她,如果在這樣讓她繼續下去,以後相信她很難在這樣的社會生存下去。有愛好固然是好事,可是有一些愛好我們儘量不要去施行,在保證他人的正當權益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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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手機使用者冀與理融
在自己家幹什麼樣的事情都可以(只要合情合理合法)。像這種在家存放垃圾,只要不是影響他(她)人生活,不影響鄰居、不影響周圍環境,不給社會造成影響就可以。文中提問內容已經超出這些規範的成度,所以是不可以的。(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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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靜遙遠的星
羅女士看來是一個人住在這套房子裡,肯定很孤單;我講一個真實的故事吧,也許從中能理解她為何會那樣做了。
鄰居有一個老人,70多歲,我叫她陳伯媽;她家有兩女一子,陳伯伯在十幾年前生病去逝後,她一直種地,然後擔去買;子女也相繼成家,她和兒子生活在一起;後來地和房屋被徵收,得了好幾套房子,和很多錢;但她一下子閒下來,無事可做,兒孫又都各忙各的,沒人有時間陪她說話,她大病了一場;好了之後,她就拿著一個大塑膠袋在路邊的垃圾箱裡撿瓶子,拿回家裡,被家人呵斥之後,還是改不了,就隨她了,只是叫她撿來別放家裡拿去買了,她開心的答應了。
我媽還問她,你這樣做孩子們會難做人,她說只有這樣她才能遇到人,說說話,要不悶得難受,平時忙慣了,不想閒著,她可就是我們這裡撿垃圾的百萬富婆。
所以羅女士用房子來裝撿來的垃圾,也許就是不缺錢,缺的是親人的陪伴,把撿垃圾當成了心裡的寄託;
人漸漸老了,會害怕孤獨,所以我們都要常常去看望陪伴家中的老人;他們只是希望家庭幸福,而我們是希望他們能健康長壽!
在青白江一小區裡,有一戶業主羅女士因長期堆放大量垃圾在家中,發爛發臭,嚴重影響了周圍鄰居的生活,於是該小區業主便以被侵犯相鄰權起訴了羅女士。青白江法院判決羅女士清理屋內垃圾後,她仍遲遲沒有行動。8月1日,經權利人申請,青白江法院執行局協同社群工作人員及小區物業,對羅女士屋內垃圾採取了強制清理措施。各種垃圾使屋內散發臭味,鄰居以侵犯相鄰權起訴了該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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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邀請。鄰居起訴正確,應予支援。任何人的愛好,都不應侵害他人的權益幸福。該女子把垃圾長期推放在公共使用的樓梯過道,致垃圾惡臭難聞,既違犯了小區公共樓道不允許推放垃圾的規定,也侵犯了樓內居民的健康,而本人又拒不悔改。因此,鄰居起訴,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蓋,合情合理合法。法院依法判決,強制執行,維護小區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居民健康,判的正確。我個人支援點贊。因為任何個人愛好,都不得建立在損害國家、集體、個人的利益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