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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講法講理

      朋友借錢不還,不能告他詐騙,屬於民事糾紛。

      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 2 # 陽光律師說法

    這個真沒有?有的可以有!

    大多數情況下,借款後賴帳不還構不成詐騙的違法行為和犯罪,只有極少數情下構成詐騙罪。

    一、借貸型詐騙罪

    這在日照生活中是比較常見的一種詐騙型別,下面舉幾個例子說明,甲因賭博身無分文,但深陷賭博不能自撥,為了撈本,向乙謊稱做生意或生病急用,借乙五萬元用於賭博,後無力償還,甲的行為構成詐騙罪。第二個例子,丙因做生意陷入鉅額虧損,資不抵債,生活質量急需下降,為了自己的奢侈生活,丙向丁謊稱,他最近因資金投入到某專案上,現有一好專案,急需資金,並許丁高額利息,向丁借款5萬元,後揮霍一空,丙的行為同樣構成詐騙罪。第三個例子,A系無業青年,謊稱做生意向B借款5萬元,後用於談女朋友花銷,A要款時,B稱做生意賠了,無錢償還,聲稱有錢了還,A同樣構成詐騙罪。

    屬於經濟糾紛的例子,例如,張三因經營困難陷入困境,向李四謊稱他有贏利前景非常好的專案,並向李四許諾高額利息,借款5萬元,張三收到借款後投入原專案,最後未能起死回生,無力償還李四借款,張三的行為不構成犯罪。例二,無業青年王五,自己有親戚在城建局工作,王五自己認為能憑關係拿到建設專案,便向馬六吹噓,向馬六借款五萬元,王五收到錢後,向城建局親戚要專案未果,自己揮霍一空,王五的行為也構不成犯罪。

    那麼,上面五個案例很相近,有的構成詐騙犯罪,有的構成經濟糾紛,它們之間的區別是什麼呢?構成詐騙罪,必需要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就是俗話說的借錢時根本沒想還,想拒為己有的內心想法,經濟糾紛則沒有非法佔有目的,借錢時準備償還,只是因為其他原因償還不上,或者借錢時準備償還,借到錢後不想償還。由於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是人的主觀內心想法,所以認定比較難,這是借款型經濟糾紛和借款型詐騙罪難以區別的主要原因。當然,內心想法會透過外在行為表現出來,透過種種行為表現出非法佔有,例如前面的以欺騙方式借到款後揮霍的,犯罪的,轉移財產不還的等,就能證明是非法佔有為目的。

    二、沒借條也賴不了帳

    有轉帳記錄,簡訊就完全可以證明借款關係的發生。對方賴帳不還,你完全可以到法院起訴他還狀。甚至只有轉帳記錄也能證明借款關係,法律依據是最高院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第十七條。

  • 3 # 吉祥7066001424724

    這樣的事情發生就是,以證據證明事實真相之後依然法律法規辦事,應該事實為依據,這些都是網路證據證明為準,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

  • 4 # 廣東興功律所

    根據題主所述,實質上,屬於借款合同糾紛,是民事糾紛。因為一般情況下,出借人與借款人之間都是熟人,且借款人在表明真實的借款用途後,都有歸還借款的意圖,只是因為客觀原因導致無法歸還借款。

    因為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他人錢財,這屬於詐騙罪,詐騙罪屬於刑事犯罪,詐騙罪的構成要求對方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導致題主陷入錯誤認識,題主基於錯誤認識作出財產處分。按照目前題主所述,雖然沒寫借條,題主應該是清晰地知道對方向你借錢,你也透過轉賬的方式把借款支付給對方。除非,對方在借款時就有不歸還的意圖,使用詐騙的手段,虛構借款用途(如將借款從事違法犯罪活動),虛構自己的財務狀況(借款前已不具有還款能力),掩飾個人真實身份,隱匿個人行蹤,不能歸還借款後的態度惡劣(如透過轉移資金、也沒有想方設法採取任何補救措施來彌補、減輕出借人的損失),否則,一般很難被認定為詐騙罪。

    最後,雖然沒寫借條,但是仍建議題主可以將轉賬記錄、簡訊記錄作為發生借款的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歸還借款。

  • 5 # 曾海燕律師在江西南昌

    1、朋友借錢不還,屬於民事糾紛,是違反民事法律,不誠信行為。

    2、如果朋友借錢,根本就不想還,有錢不還,主觀上有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錢款,且數額較大的,則可能構成詐騙,違反刑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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