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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楊樹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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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62539128270
依法解除,那什麼都好說。重點是,他說的是不簽字,為什麼不籤,肯定是有人違法,這個社會,你違法又想趕人走,你不怕媒體曝光你單位嗎?還有仲裁,法院,以及其它可舉報的政府部門。最後只要人家抓死你一點違法事實,你還真有麻煩。奉勸一句,公是公,私為私,不要老想自己的活,不顧別人生活的艱辛。其實你也是個打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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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合肥律師劉志漢
1、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民事合同包括勞動合同等,在發生變更、撤銷、解除等事項時,除透過訴訟、仲裁程式外,可以通過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或單方處理。
2、所說情形如屬協商解除需對方在在協商解除的協議上簽字,如是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只需將解除通知送達給對方,確保對方收到即可,並不需要對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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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職場江湖老頑童
透過EMS向勞動者送達解除通知書,記得,若拒收或無此人,需要備註,仲裁和法院是採信的,可視為送達。
第二,企業也可以透過仲裁員工個人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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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爆文撩
1、當自動離職處理。比如我們單位的勞動管理制度中對自動離職的相關規定有:從事三班倒作業的崗位技工,從懷孕滿七個月起可安排休息,假期不超過一年,請假期滿未回崗位上班的作自動離職處理,並解除勞動合同。
2、除名處理。比如我們單位的勞動管理制度中對除名的相關規定有: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經濟賠償:
2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2.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 大損害的;
2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解除勞動合同但需通知本人處理。比如我們單位的勞動管理制度中對解除勞動合同處理的相關規定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徵求公司人力資源部同意後,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3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3.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嚴重曠工處理。
綜合以上條,按你的提問:解除勞動合同,但被解除者不簽字該怎麼辦?,我給出如下建議,如果你對照以上4條,除第3條款需跟勞動者協商賠償以外,第1-3條單位僅需出一份解除勞動合同宣告檔案就行,把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通知書交一份給本人就可以了,第2條還需在單位內部公告,無需簽名的。但如果通知書交本人無簽名怎麼辦,按勞動局格式出上面說的解除勞動宣告書,加蓋單位公章,交一份給勞動局,一份用掛號信寄給解除勞動者,把掛號條存檔,這樣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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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西門吹雪割草餵豬
說真的企業也難做,各人都有自己說不出的苦。況且現在的人普遍有扶弱心理,只要雙方發生爭議,那麼基本上輿論都是支援弱勢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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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天網科技創意影片
首先弄清為什麼不簽字?可不可以重新協商一致。實在不行,審查哪一方的問題或者過錯,做進一步的處理走法律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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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勞動法百問百答
1.解除勞動合同是解除通知到達生效,所以,員工不簽字並不影響解除效力。
2.公司只要保留好通知送達的證據,勞動合同就已經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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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大言君聊勞動法
1.將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告知勞動者本人,並做好錄音和錄影;
3.將書面解除勞動合同決定通知寄送到勞動者居住地址,如居住地址已變動的,可寄送至勞動者的聯絡地址或者戶籍地址;
4.在公司網站、公司場所公佈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必要時做好公證;
5.透過報紙等傳統紙質媒體登公告送達。
回覆列表
如果用人單位按法律規定的條件,程式辭退勞動者,並且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了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如果在解除勞動協議書上拒絕簽字,用人單位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解決爭端,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會依法做岀公正合理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