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設計好好
-
2 # 炮哥說財商
28/117=23%,11層公攤23%太大了,遠遠超出正常值。
多層產品6層公攤大概在10%-12%
小高層產品8-11層公攤大概在13%-15%
高層產品16-22層公攤大概在17%-23%
超高層產品26-32層公攤大概在25%-30%
11層產品,現在世面上更多被稱為洋房,屬於公攤較小的,公攤不會超過15%的,23%太大了,都發到高層產品的公攤了,就是說你花了117平方的錢,卻得到89平方的套內面積,另外都被公攤佔有了。
個人觀點
1.高層的公攤都比較大,我97平米,公攤25平米,套內72平米。對於一梯多戶來說,本以為1梯四戶應該公攤小,哪成想這麼大。兩部電梯,一部步梯,還不是剪刀梯。
2.題主家的公攤面積,也屬正常。24%左右的公攤,不算高,也不算低。對於公攤面積貌似沒有特別的規定。所以現在的樓房公攤都比較大。但是11層的樓房,24%的公攤也算偏高了。20%比較合理。
3.正規購房合同中明確寫明這套房子的建築面積和套內面積,公攤面積=建築面積-套內面積。所以如果交房時的面積,與合同中約定的不否,且超過3%的面積誤差,屬於開發商違約,應該依據合同約定進行賠償。如果沒有註明的屬於違規。
個人建議
如果實際面積與開發商所簽訂合同相符,則無法追究。所以覺得公攤大可以賣掉換房。不然沒有更好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