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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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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律師獨角獸
其一,如果丈夫去世後,妻子對公婆履行了養老送終等贍養義務,那麼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妻子就權繼承公婆的遺產。另外一種是公婆如果遺囑指定妻子繼承,也是沒有問題的。
其二在沒有上述兩種的情況下,一般妻子就不能繼承公婆的財產了。繼承法規定的繼承順序中第一順位並列為配偶、父母、子女。可見兒媳並不在其中。
其三,當然了,如果兩夫妻有子女。這時候子女作為丈夫的直系血親,可以代位繼承公婆本應分給丈夫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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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林林媽媽
第一,完全繼承。如果丈夫是獨生子女,公婆也都沒有父母,丈夫去世多年,兒媳婦一直跟公婆住在一起,承擔了全部贍養公婆的義務。這種情況,當公婆去世後,兒媳婦有權全部繼承公婆的遺產。閨女女婿同種情況也是一樣。
第二,部分繼承。如果丈夫有其他的兄弟姊妹,公婆有父母,丈夫去世多年,但兒媳婦也承擔了贍養公婆的義務,這種情況,公婆去世後,兒媳婦有同其他子女一樣的繼承權。
第三,不能繼承。不管丈夫有沒有兄弟姊妹,丈夫去世後,兒媳婦從沒有對公婆履行贍養義務,公婆去世後,兒媳婦沒有繼承權。有時候孫輩可以代位繼承。
總之,情況比較複雜,能不能繼 承,具體情況具體對待,上面所說,都是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如果有遺囑應該是先遺囑繼承,再順位繼承。因為題目敘述有限,只能作答到此,如有不明白的,可以去諮 詢 律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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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伊春美食美客
丈夫去世多年了,如果自己的公婆去世了,能不能繼承人家的財產,我覺得這個問題問的真的是很好。因為現在這種現象也是有的。不知道怎樣解答,但是。憑著我總看新聞的瞭解,我認為丈夫去世多年以後,你可能始終未再嫁人。而且你還在撫養著孩子還在與婆婆和公公們往來。我覺得這從理論上講,你應該具有繼承的權利。可是人家如果還有其他的孩子的話。我覺得老人在離世的時候會立下一個很明智的遺囑的,但是這份遺囑如果沒有寫你繼承的話,你也是無可奈何。另外,如果是丈夫去世多年,你去已經嫁給別人了。那麼繼承公公婆婆的遺產只能是你的兒子,還有權利。對於你來說已經不再是這個家裡的人了。所以說沒有繼承的權利。
回覆列表
這裡需要明確,丈夫跟妻子是否有子女留下。
一、有子女留下。
根據《繼承法》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也是說兒子(女兒)能夠代替父親繼承爺爺奶奶的遺產。
爺爺奶奶一方死亡,那就是遺產的按照遺產順位,配偶、父母(假設還在)、子女等額來分。爺爺奶奶全部死亡,就是父母(假設還在)、子女等額來分。
如果丈夫是獨生子。又有子嗣留下,爺爺奶奶去世後,爺爺奶奶的遺產全部由該子嗣繼承。
二、沒有子女留下。
妻子是不能繼承公婆的遺產的,根據《繼承法》第十條,第一順位繼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據這一條妻子是沒有繼承權的。
但是2種情況除外。
1、《繼承法》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這個時候妻子的地位相當於丈夫,是第一順位的繼承人。
2、遺囑繼承,如果公婆遺囑明確由妻子繼承。真實有效遺囑繼承的效力大於法定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