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雲水謠9199385

    有證也違法!執業醫師法明確規定,醫師不得在其註冊的執業機構外的地點進行診療行為!否則,違反執業醫師法!

    所以,以後火車上診療和急救事件,請鐵老大自行安排,出事後果由鐵老大救治不力承擔!想甩鍋!沒門!沒人為你鐵老大背鍋的!

  • 2 # 崖柏根

    議論再多也沒用。最好打電話到中央最高檢察,請批示便是了。現在的執行的人公安律師法官不是你說什麼見義勇為這公簡單。會給見義勇為的人很很多麻煩程式給你的。怕了。遠離。

  • 3 # 黑夜裡的烏鴉4

    是良醫都會出惻隱之心全力出手相救,這是醫者本能無可厚非,不可褻瀆這種善良!用現今的社會詬病去要求和約束本就行不通,請在法律層面為人世留點美好吧!

  • 4 # 手機使用者94664029627

    鐵老大要透過此事,要加強自我整改,對一線列車長,列車員,幹部要培訓,不合格者要撒職。避免此類事情發生,對當值列車長應該嚴肅處理,下崗培訓,合格後才能上崗。

  • 5 # 天馬行空37592

    前幾天報導一個農村婦女在車站看到一個男人倒地,是癲癇發作,她兒子也有同樣的病,她知道怎麼處理,她馬上跑去進行搶救,很快讓病情得到緩解,後來救護車來了,她悄悄的走了。事後病人家屬網上找尋她,被她的鄰居看到認出來,病人家屬帶記者去感謝!這個女人肯定沒有證書,就不能感謝了嗎?

  • 6 # 小六子43880767

    現在的社會我已經不理解了,救了不對,救不活更麻煩,我想知道人的良心都TM被狗吃了,是智商退化分不清好壞,還是智商進化,想辦法賺錢呢?

  • 7 # 呼吸科筆墨醫生

    從這件事情來看只能說該醫生是幸運的,該患者也是幸運的,大家都是幸運的。

    但是這種幸運是具有偶然性,而不具有必然性。因為沒有制度的保障,每個人在助人為樂,見義勇為方面還是有很大顧慮的,更何況是行醫救人呢,有道是:人命至重,有貴千金。僅憑一腔熱血和個人對事業的忠誠,是遠遠不夠的。

    這件事情,高鐵方面做法是沒有錯的,但是這種方式在客觀上對醫務人員有極大的殺傷力,一種極大的不信任和不尊重表現出來了,誰能不寒心?醫生想法都是很簡單的,有需求那就會站出來,這是一種本能的反應,在短暫的一剎那,根本就不會考慮資質與非法行醫方面的問題,但是事情過去之後,後怕是肯定也有一點的。

    我們也可以試著想一想另外一個場景,假如,高鐵上的這位乘客並沒有得到很好的救治,產生了十分不良的後果,家屬又是屬於山D聊c式的,那麼這個高鐵上救人的陳醫生非法行醫的“罪名”很難洗得脫,高鐵方面也可能成為被告,下面可以從專業方面來分析一下:

    1、陳醫生明顯超出了她的執業範圍,根據執業醫師法應當屬於非法行醫。雖然衛生部解釋,實施現場急救,不屬於非法行醫的範疇。但是家屬可以咬定,這並不符合這種現場急救的。因為該患者僅僅是一個輕度的腹痛症狀,診斷為胃腸炎,根本就不存在急,也不存在救,律師也可以從這個方面入手。

    2、陳醫生超出了她的職業類別。胃腸炎明明是一個消化科的疾病,而陳醫生的執業類別是屬於耳鼻喉科。家屬肯定會說,你一點都不專業,你怎麼能下手就治了,這不是添亂嗎?你又想出風頭和出名的動機,拿人性命開玩笑。

    3、藿香正氣水是一種中成藥,該藥並沒有適應胃腸炎的適應症,屬於超說明書用藥,未經的倫理批准和患者同意的情況下,進行超說明書用藥那是違規的。雖然僅僅是建議,但是您這也是醫療行為,口頭處方,口頭醫囑,並且有事後記錄為證,很難逃脫指控,具體可以參照用S東L城事件。

    4、胃腸炎也需要吸氧?這又是屬於典型的治療不規範。該高鐵乘客的表現和治療經過了,以及結果來看,並沒有缺氧的症狀,也沒有需要使用吸氧的指徵。這也是以後律師可以指控的一個方面。

    所以陳醫生最後會說誰來保護醫生。因此,最好的建議還是高鐵配備一下用於高鐵急救的醫療裝置以及人員,離開醫院和定點醫療場所的醫生,確實就僅僅只是一個高鐵乘客,不要太強求了。想俠義心腸、見義勇為,但是被綁住手腳了,頭頂懸劍,唯有惶恐。

  • 8 # 靈砂zxjs85632565912

    實際上都是一些日常的小事,就是有那些無聊的人沒事找事,唯恐天下不亂,趕上了你有能力就辦一下,如果你沒有這個能力想幫也幫不上,對那些沒事找事攪亂社會的人就應該打壓,禁止發表這些無正能量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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