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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遊子88618

    1、離子電池標稱電壓3.7V(3.6V),充電截止電壓4.2V(4.1V,根據電芯的廠牌有不同的設計)。(鋰離子電芯規範的說法是:鋰離子二次電池)

    2、對鋰離子電池充電要求(GB/T18287 2000規範):首先恆流充電,即電流一定,而電池電壓隨著充電過程逐步升高,當電池端電壓達到4.2V(4.1V),改恆流充電為恆壓充電,即電壓一定,電流根據電芯的飽和程度,隨著充電過程的繼續逐步減小,當減小到0.01C時,認為充電終止。(C是以電池標稱容量對照電流的一種表示方法,如電池是1000mAh的容量,1C就是充電電流1000mA,注意是mA而不是mAh,0.01C就是10mA。)當然,規範的表示方式是0.01C5A,我這裡簡化了。

    3、為什麼認為0.01C為充電結束:這是國家標準GB/T18287-2000所規定的,也是討論得出的。以前大家普遍以20mA為結束,郵電部行業標準YD/T998-1999也是這樣規定的,即不管電池容量多大,停止電流都是20mA。國標規定的0.01C有助於充電更飽滿,對廠家一方透過鑑定有利。另外,國標規定了充電時間不超過8小時,就是說即使還沒有達到0.01C,8小時到了,也認為充電結束。(質量沒問題的電池,都應在8小時內達到0.01C,質量不好的電池,等下去也無意義)4、怎樣區別電池是4.1V還是4.2V:消費者是無法區分的,這要看電芯生產廠家的產品規格書。有些牌子的電芯是4.1V和4.2V通用的,比如A&TB(東芝),國內廠家基本是4.2V,但也有例外,比如天津力神是4.1V(但目前也是按4.2V了)。

    5、把4.1V的電芯充電到4.2V會怎麼樣:會使電池容量提高,感覺很好用,待機時間增加,但會減短電池的使用壽命。比如原來500次,減少到300次。同樣道理,把4.2V的電芯過充,也會減短壽命。鋰離子電芯是很嬌嫩的。

    6、既然電池內有保護板,我們是否就可以放心了呢:不是,因為保護板的截止引數是4.35V(這還是好的,差的要4.4到4.5V),保護板是應付萬一的,假如每次都過充,電池也會很快衰減的。7、多大的充電電流算是合適的:理論上越小對電池越有好處。但你總不能為了一塊電池充電等3天吧。國標規定的低倍率充電是0.2C(仲裁充電制式),還以上面的1000mAh容量的電池為例,就是200mA,那麼我們可以估計出這隻電池5個多小時可以充飽。(容量mAh=電流mA×時間h)國家技術監督部門鑑定鋰電容量,是以1C的高倍率充電,以0.2C的低倍率放電,以時間計算出容量值,試驗次數5次,有1次容量達到試驗結束。(就是有5次機會,如果第一次試驗就合格了,後面的4次不做)檢測之前允許有一次預迴圈,就是以1C恆流充電至4.2V即停止,而沒有後面的恆壓到0.01C的過程,更沒有14小時。

    8、鋰離子電池能承受多大的充電電流:廠家試驗時可以很高,但國標高倍率規定為1C,還以上面的電池為例,1個多小時即可充滿。這麼大的充電電流,電池能承受嗎?對於目前的鋰離子電芯,是小意思而已。目前沒有對充電器的國家標準,所執行的是郵電部行業標準YD/T998 1999/2,裡面規定了充電器的電流不得大於1C。

    9、壽命是怎樣規定的:簡單說是指電池經過N次1C充、1C放電後,容量下降到70%,此時的N就是壽命。並不是說300次還可以用,301次就不能用了。國標規定壽命不得小於300次。我們平時使用的條件沒有檢測時這麼嚴酷,壽命會更長。

    歡迎共閱鼓起來就是過充的表現,不過像這種電子產品,是應該具備過充保護功能;過放保護功能;短路保護功能;過流保護功能的。簡短點的:技術引數:過充門限4.25V±50mV、過充延時75mS、過充釋放4.05V、過放門限2.9V±50mV 、過放延時10mS、靜態功耗<5uA、工作電流2A、過流保護值3A;短路延時時間4~12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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