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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未雨綢繆180973058

    這種情況是真的有啊!比如我們這裡,85年那時候為了照顧上班族家庭困難,將其家屬由農村戶口轉為城鎮戶口,即是那時候說的農轉非。還有諸如上學,當兵,招工的原因,也離開了農村到城市生活。城裡安了家,農村的房子剩下了。年久失修,最終倒塌了。像這樣沒有房子,只長樹的宅基地,村集體能收回嗎?

    關於宅基地的政策,在符合一戶一宅的情況下,是主權歸村集體,使用權歸個人。如今房子倒塌了,等於說你放棄了使用權,時間上是兩年後,宅基地村集體可以收回。如果你以後返鄉了,又要回農村生活,按政策,你可以重新申請宅基地,重新建房。

    由於農村宅基地一般的不缺,所以對於那些只種樹,沒有房子的宅基地,並沒有收回,而是在那裡荒廢著。這是由於即使村集體收回,也沒有利用價值的原因。單從政策角度講,不建房的宅基地,超過兩年,村集體是有權收回的。所以要想不費口舌,還是在宅基地上建好房。

  • 2 # 左冬紅趙玉林

    不要只想著自己!去有損他人利益!相信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打算!如果是這種情況,別人又不是永久性離鄉,只是在外謀生活!掙了錢或老了回家,你收回他宅基地!他回來你給他住處麼?當然不能一刀切!有的的確戶籍都不在原地了,或多處宅地!應補嘗收回!打著土地,宅基地為集體所有!那他也能有他一份!我們人都為什麼稱為公民!?

  • 3 # 柿園匯

    家裡有處老宅基地,一直種樹,沒有蓋房,村集體能收回嗎?按政策規定:只要兩年沒有蓋房子的宅基地,村集體有權收回。《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報經縣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登出其土地使用權證或有關批准檔案,由村集體收回宅基地使用權:(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滿二年未動工興建的(特殊情況除外);

    現實是一般不可能收回,原因很簡單,村集體收回後要重新分配給其它村民,有償自願退出還行,如果強行收回那個村民敢要?能順利蓋房建屋嗎?再說,村集體也不願得罪這些人,畢竟是人傢俬人家產,土地是國有的不假,承包權不是70年嗎?宅基地先給確權了,那人家有困難暫時不蓋,不等於是放棄,村集體如果富裕做為扶貧給免費蓋好也行。只要你們那裡還有鄉情,村幹部不貪,你人緣還行,你十年八年不蓋也無所謂。如果想給後代流傳,建議你圈個圍牆,按個氣派的大門,院子種樹還是養花是你的自由,起碼有個自己的領地範疇,國境線不是還有個“界牌”嗎?沒住人但沒放棄,沒使用但在利用,無論種啥多少有點收益,不算廢棄吧!節假日回家轉轉,村裡有院,城裡住樓,守著老婆孩子也沒望鄉愁,是一種情懷,也是一種紀念,也符合國家政策,要確保土地紅線不能少。

  • 4 # 工農遊記

    一幫人一直算計別人土地,悲哀!中央土地承包30年不動,宅基地怎麼說收回就收回了,有這麼簡單嗎?集體的是泛意,實際是村小組的。別無事起橫了!

  • 5 # 建行漸遠

    農村這種空閒宅基地沒有蓋房的情況有不少,根據規定,申請下來的農村宅基地,如果是超過兩年沒有蓋房的話,村集體是有權收回另行規劃的。這種情況在前些年宅基地管理較松的時候比較常見,所以農村空閒宅基地種樹或當作菜園的多是歷史遺留問題。

    我的老家就曾有一塊老宅基地,後來被村集體收回後,批給了另外一戶人家蓋了房子。

    記得那是1980年前後,那個時候農村家有男孩的人家,會向大隊上提出建房申請,早早審批下以後,好備料蓋房,為娶媳婦作好準備。所以,家裡也早早申請好了宅基地。

    然而,參加工作之後,我覺得家裡有老房子,沒有必要還再蓋一棟,不如省錢以後在城裡買房,上班也方便一些。這不,這塊緊鄰我家祖屋的宅基地就被父親當成了菜園。

    後來,村裡另一戶人家想蓋房,看中了我家當成菜園地的這塊沒有蓋房的宅基地,於是,向村裡提出申請。由於我家沒能在規定期限內蓋房,這塊宅基地就被村集體收回,重新批給了這戶人家蓋了房子。

    不過,村裡還有另外一種情況,那就是老宅基地上本來就有房屋,是過去老人住的老屋,當老人去世後,老房子便閒置了下來。子女們有房子住,老房子疏於打理,時日久了坍塌,不少人便在這老宅基地上種上了樹。

    像這種情況,老宅基地基本上屬於位量不佳或衚衕偏窄地段,不然也不會閒置下來。沒有人相中這宅基地,也就不會被收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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