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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漂泊的鋒

    首先要了解清楚鬧分手的原因,最好是能讓雙方進行溝通和解,讓婚禮正常進行。實在無法調和,就只能做最壞的打算了。

  • 2 # 家鄉氣象

    有些是男方渣,認為這正是賴掉彩禮的好時機,女方只能忍氣吞聲地嫁給他。

    而我村有一個人嫁女兒卻坐地起價,女兒未婚先孕,眼看婚期將近,原先談好的5萬彩禮提到8萬,不給就要帶女兒去人流!女婿生氣,揚言這個婚不結了,愛怎麼地就怎麼地!

    在這節骨眼上,婆婆受不了,眼看兒媳都懷了七個月身孕,真捨不得!找四鄰六親借了8萬塊錢,去婦產科把兒媳截了回來。

    現在她說起來額頭上還冒汗,說要不是她去得快,就沒這個孫子了。她還說,她的親家太狠心,作孽。

  • 3 # 活木頭道中

    涼拌。沒結婚咋就懷孕了,還不是自己讓人家操的懷上了,破處了,就是爛貨,沒人要了,哪裡還有彩禮。嫁給殘疾人呆傻人,有人要就不賴了。

  • 4 # 郭寶雄

    嫁姑娘不是賣女兒,適可而止。彩禮是華人歷史傳統也是傳承,證明女已長成,求婚之中決定了對方,應下聘禮,這是天經地義,舊社會無結婚證,只是憑藉父母之定,如今要政府出示證明才可完滿。量力而行,別讓遺憾留給子女,

  • 5 # 順慶14

    提問女兒五月份結婚,彩禮還沒有拿到手,現在鬧離婚了,這個責任應該是你們做父母的負,你家要高價彩禮,男方父母看到大肚子了不想出太多彩禮,現在只有兩條路:可走,要麼雙方父母各讓一步降降價,讓年輕一對好好結婚,要麼雙方父母堅決不退讓,女方再找下家能出高價的男人,男方找不要彩禮的女孩,雙方父母都是為了錢,只有錢能解決。

  • 6 # 檸檬桔橙

    都說母親為了孩子情願捨棄自己的生命,是真的嗎?古話又說“最毒婦人心”,這種情況不知道有幾個女人能選擇不殺死自己的孩子?

  • 7 # 任意點瘋

    雖然5月份將要結婚,但確實是還沒結婚已經懷孕。說不好聽一點,這種不自愛有些保守的夫家確實看不起並趁機欺人。如果想要過的簡單一點,懷孕初期可以考慮不要孩子。不合適就分手吧,以免被不幸婚姻牽連一輩子。若是不適合拿掉孩子,有條件有骨氣分手孩子自己帶自己過。沒條件有骨氣,那就法律程式要求男方對孩子付一定責任。個人覺得孩子不能決定兩人是否要存在這個婚姻,幸福人生無法將就來的。同樣彩禮也是,這樣太掉價了

  • 8 # 河南70後小云

    從你家這個事情可以看出,未婚同居,未婚先孕對女孩子有多大的傷害,現在多數女孩子都是未婚同居,未婚先孕,為什麼不能保護自己呢?沒事還好,有事了傷害的都是女孩子,所以勸婚前女孩子一定要自重,保護好自己。你家女兒現在就是這樣,估計男方認為反正已經懷孕了,彩禮也不用給了,自己不自重給別人抓到把柄,分也不是,不分也不是,既然這樣就看兩個孩子是怎麼想的?如果感情沒問題就只是彩禮的事大可商量一下,差不多就行了,如果不是原則問題還是儘量不分手,打掉孩子對你家女兒傷害也是很大的,還是儘量勸和吧,彩禮也沒必要太較真,意思意思就行了。

  • 9 # 笑起來才好看

    女兒五月份結婚,現在鬧離婚,還懷孕了,彩禮還沒給,怎麼辦?我的建議是:第一,首先搞清楚為什麼鬧分手?如果是費原則問題,就要儘量男女雙方包括親屬達成諒解。孩子結婚是終身大事。而且,已經女方懷孕了。能妥協、諒解就不要“寸土不讓”的相互傷害。第二,如果是原則問題,雙方達不成諒解。那就要尋求有關調解部門進行調節。女方不要孩子,有男方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女方想生孩子,男方應該支付孩子成年之前的撫養費。第三,彩禮問題是目前社會普遍現象。但是,要彩禮是有前提條件的。如果雙方朝著結婚的目標走,男方付彩禮是必須的。不過一是雙方已經鬧離婚了;二是女方已經懷孕了。女方要為自己婚前先孕付出代價。女孩的身價和彩禮的高低,一般會成反比。第四,女方目前的情況不容樂觀。因為,婚前同居並先孕,是雙方自願所為。不具有一方強迫另一方,違背女方個人意志問題。所以,如果男方不夠開明和理解。女方的處境會很被動。除非在未來孩子的生育、撫養權、撫養費用問題可以訴之法律,而且,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消耗,值得商榷。最後建議,希望,雙方最好不僧面看佛面。看在女方肚子裡的孩子,各自退一步,在沒有原則的問題下,讓兩個年輕人結婚生子,攜手走完人生之路。同時,希望有婚前先孕行為的女生,以此為鑑。好自為之!

  • 10 # 壬申RS

    都鬧分手了,男方怎麼可能給彩禮。是你女兒提分手還是男方提分手?如果是男方提分手,這男孩不靠譜,幸好還沒結婚。如果是你姑娘提分手,你閨女太任性了,關鍵是現在懷孕了,就看你們支不支援她做未婚媽媽了。姑娘們,前車之鑑啊,奉子成婚,喜的少,憂的多,都長點心吧。

  • 11 # 讓生活更絢麗

    只能說這事不好辦,對於女方來說比較棘手,心裡打擊有點兒大。失愛又失身,丟情又丟面。

    男女相處還是謹慎點兒為好,特別是現在的一些年輕人的婚前同居行為對女方百害無一益。頻繁的懷孕打胎最終損害了健康,有的造成終生不能生育。

    就像問題當事人所說的五月份就要結婚卻沒有下彩禮,女方還懷孕了,這女孩該多傻啊!男方究竟多大的魅力能讓女方解懷送抱,真愛嗎?真愛就不會鬧分手啊!快要結婚了還沒送什麼彩禮。這種後果只能說女方心很花,男方人很渣。

    走到了這一步,女方已經很被動。其實男女戀愛相處時,如果戀愛到了讓女方懷孕的地步,說明自我保護與防範能力很差。女方也基本喪失了結婚談條件的籌碼,這時候的男方越渣女方及家人越被動。還談什麼彩禮啊,這種男生就是奔著泡便宜妞去的。這種渣男是吃喝完擦嘴走人的主,恐怕就沒有結婚的打算。即使勉強結婚,女方就會幸福嗎?

    吃一塹長一智,也只能找男方家人好好談談懷的孩子的問題吧!沒有必要談什麼彩禮的事情了,告訴男方掏錢趕快把胎打了各奔西東,就當做婚姻愛情中的一次教訓吧。

  • 12 # 快樂的長沙妹坨

    我要是女兒的父母,不會在這裡問這個問題

    第一,問清楚女兒那分手的原因是什麼?是因為他們兩個戀愛的時間長了,已經耗盡了感情?還是因為他們倆感情很好,但是因為做父母的要高額彩禮,導致小兒女之間不和?

    如果是前者,那麼就不要選擇結婚了!不能多少錢的彩禮,女兒都不能嫁過去!如果是後者,做父母的需要反思一下。彩禮重要,還是女兒的幸福重要?如果做父母的認為兩者都重要,那麼只有兩種可能:得到了彩禮,女兒得不到幸福;女兒得到了幸福,可能得不到彩禮!當然,你想貪心一點,都得到!那麼就不應該讓你的女兒懷孕!這是教育的問題!

    都在鬧分手,結婚可能遙遙無期;現在女孩的父母,靠一下孩子該怎麼辦吧?生下來,還是不生?!生下來之後,孩子的撫養怎麼辦?這些問題比較現實!

    至於彩禮,現在還是放一邊吧!畢竟女兒的身體和未來才是最重要的!

  • 13 # 姝姐的幸福生活

    首先要分析是什麼原因鬧分手?

    如果是因為小兩口拌嘴鬧分手,那他們可以坐下來多溝通一下,雙方父母也不要過多的干預。

    如果是因為彩禮的原因,或者是酒席的原因鬧分手,那麼就需要兩家人坐下來心平氣和的進行多溝通。我覺得,不管怎麼樣,最重要的還是要溝通。

    女方都懷孕了,一個小生命的即將到來是多麼令人開心的事兒啊。好好聊,有什麼問題面對面的說出來,一定能找到解決的辦法。

    辦法總比困難多,對吧?

  • 14 # 王羊習習

    樓主提出了三個問題:第1個問題是分手,第2個問題是懷孕,第3個問題是彩禮。

    我個人覺得目前最棘手的是這個懷孕的問題。我也是當媽的,我也有女兒,所以有女兒的家庭一定要防範的就是婚前懷孕。

    如果已經扯了結婚證那倒沒問題了,但是看來是沒有結婚證。

    所以先要和女兒以及她男朋友一起協商孩子的問題,看看他們的態度。

    打掉孩子是最好的,你女兒是未婚,那以後帶著孩子再去結婚的話無疑是增加難度。

    不打掉,誰來撫養,都得找男朋友要說法。你家不能承擔全責。

    接下來要看一看他們倆是因為什麼原因鬧矛盾。你能不能幫他們協調。

    如果只是發點小脾氣就算了,如果是因為彩禮那就兩家人協商,但是凡事不能退讓,就算少收或不收彩禮都要表現出自己的大度和通融,不卑不亢才行,不然以後的婚姻生活會顯得被動。

    說不定在處理這些問題中你就能看出她男朋友以及他家人很多人品問題,你要分析一下他們今後能不能有得長遠,你要幫女兒拿捏分寸,這關乎她的幸福。

    不管怎樣,你先抱著最壞的結局。保持好心態,一定可以。

    生活中總是有很多的結,一個一個的去解決它,抓住主要的矛盾就可以了。

  • 15 # 我是小甘

    這個問題,你女兒自己種下的果,只能由自己承擔。但是你女兒已經懷孕了,就算男方要離婚,那也要經過合法的法律程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你女兒可以透過合法的法律手段,把對方告上法庭,由法院判決對方支付這個孩子以後的撫養費和你女兒應該得到的一切費用。

  • 16 # 老得真快

    彩禮估計有點懸,這單生意可能會弄砸,你女兒懷孕了,現在的主動權掌握在對方手裡,弄不好彩禮收不到,還可能得給對方一些錢。

    現在的婚姻和做生意很像,談好了價錢就應該馬上兌現,免得夜長夢多,畢竟生意難做,生一個女兒需要很多成本,就靠收彩禮來取得一點效益,你女兒懷孕了,意味著作為商品的女兒變成了殘次品,過期商品,價格就會打大折扣,因為你沒有收到錢,人家可能會賴賬或提出降價。

    現在這個社會誠信度不高,包括你未來的女婿和親家,既然是做生意,你們雙方應該只是有口頭協議,沒有正式合同,你把女婿和親家告上法庭,法院也不會受理,因為你沒有證據。

    出現這種情況,你們只能協商,女兒既然已經懷孕了,你就告訴未來女婿和親家,現在嫁女兒彩禮可以不變,但賣一送一,你未來女婿和親家可能一想划算,就同意了,如果他們不同意,想反悔,你可能也沒辦法,只能同意降價處理。

    吃一塹,長一智,透過這件事情,你可以得到一個教訓,嫁女兒之前一定要對方交定金,在沒有收到全部彩禮的時候,讓女兒一定注意,從女生變成婦女,價格是完全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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