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7號雜貨小鋪

    國家現在高速發展所以會出現很多新的職業,新的產物,由國家執法部門來監管規避風險很正常呀,網紅帶貨必須也納入其中

  • 2 # 爾瑪問茶

    胡扯的概念!法規政策應該是針對所有人制定,去執行即可。網紅是什麼?不過是做內容多粉絲多一些,這個本身是沒有問題的,而法律法規不應該只針對他們去設定。。。

  • 3 # 政商觀察者

    凡是涉及到銷售流通,那就要依法納稅,依法取得經營許可,這是最起碼的。

    關於“網紅”一詞,我不懂。無非就是透過網際網路炒作的人,我不喜歡“網紅”一詞。

    網際網路本來就是公共資源,還是釋出一些有用的東西吧,藉助公共資源炒作自己,釋出一些亂七八糟,低階下流,袒胸露乳,胡說八道的東西,不好!

    個人觀點而已!

  • 4 # 雲淡風輕3788069327385

    不能一刀切。首先要看網紅們帶的是什麼貨!如果是我們熟悉又高品質的品牌,而她們又能給我們帶來實惠的價格,又有何不可呢?其次看網紅的口碑和信譽,我基本會觀察一段時間,再看適不適合我,才會去下單。總之理性購買就不會吃虧!

  • 5 # 超級棒棒娃

    關於網紅的話題,一直以來都是一個話題!下面我來談談我對網紅的看法!

    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網紅是什麼東西。網紅即是“網路紅人”,是指在現實或者網路生活中因為某個事件或者某個行為而被網民關注從而走紅的人或長期持續輸出專業知識而走紅的人。他們的走紅皆因為自身的某種特質在網路作用下被放大,與網民的審美、審醜、娛樂、刺激、偷窺、臆想、品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有意或無意間受到網路世界的追捧,成為“網路紅人”。

    那麼,哪些人受追捧成為網紅,將赤裸裸地映射出那些追捧者(所謂的粉絲)的價值取向和精神追求。

    儘管網路上不時也會有正能量的“網紅”出現並受捧,但對大多數網友而言,提到“網紅”首先想到的一定是千人一面的“蛇精臉”、無聊搞怪的“神經病”,以及性質更為惡劣的“黃主播”。

    搞怪作秀,譁眾取寵,賣弄風騷,爆料隱私,群魔亂舞,玩性感,玩曖昧,玩貞操,玩暴露……以此來吸引眼球,以此來博得臭味相投的人追捧。

    更可怕的是,人人都想成為網紅!

    這種現象,在古代,人人得而誅之。而如今,卻是人人見而追之。

    這是時代進步,還是社會的倒退!

    當代人的價值取向和精神追求竟然被扭曲的連他媽都不認識了!

    這是誰之過?

    個人?

    網路?

    都TMD有問題!

    那麼,該如何呢?

    是矯枉過正,還是亡羊補牢?

    請聽下回分解!

  • 6 # 千仟一

    有市場才會帶貨,如果我們自己的品牌做出來,質高價優,誰要捨近求遠?像華為手機等品牌,華人不是很青睞麼,還是想法怎麼把產品質量做上去,少點假冒偽劣,不要奶粉造假的關幾年都出來了,誰還要做好貨?順帶提下,奶粉造假的沒讓他們上刑場實在是國之殤

  • 7 # 小詩家服飾商貿

    這個問題問的好。人多的地方就很容易搞事,一旦利益上頭,良心就會埋沒,國家來參與,那麼必然是出現了監管的必要性。

    比如現在的網貸,你需要錢且是做正事的,那麼你就會受益,就會感謝平臺給與的幫助,但是,總有一些人好逸惡勞,點了很多口子,平臺暴力催收,造成了一些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人跳樓。還有淘寶,賣了假貨或者次品會有客服處理,遇到嚴重的國家後邊出臺了電商法律制度等等。

    所以,網紅帶貨,也是要受到國家監管的,這是對消費者的保護,也是制約唯利是圖的賣家。所以,不管國家監管與否,網紅做事情應該要有最起碼的道德意識不要去觸碰國家的政策,作為消費者,買東西需要理智,購買前瞭解產品是否合格。

    社會要穩定發展,總需要法律來約束。

    感謝黨對人民的付出!’

  • 8 # 金手指2214968

    網紅帶貨無可厚非,沒有必要起鬨,網紅帶貨就像市場上買菜,你情我願的。有些粉買回的寶貝也許不是在乎貨的質量 ,買的只是那份對自己喜歡的網紅那顆炙熱的心。

    就像很多人追星一樣,有為了自己喜歡的明星終身不娶不嫁的,甚至因為某個喜歡的明星結婚了而自殺。這難道也要立法追明星的法律責任嗎。

    對食品和對人身體有危害的產品以及非正能量的東西網紅不可以大肆宣傳或誤導銷售 ,給這些立個規矩還是比較得人心。其它較真沒有必要,蘿蔔青菜各有所愛。

  • 9 # 張姐河南的人

    首先、網紅也是人,不是神,囯家法律不是隻對百姓制定的,而是對所有國民制定的。

    其次在國家法律和相關政策規定範圍內是可以,網紅當然也不能例外。

    網紅只是時代發展的產物,那些應當尊敬的是中國各個領域的科學家,應當尊敬的是保家為國的人民軍隊和人民警察,應當尊敬的是危難時刻衝鋒在前的消防戰士,應當尊敬的是為國家獻出寶貴生命的革命先烈。

  • 10 # 自強不息鉛筆Lr

    本人不是對網紅很有偏見。網紅真的是一個貶義詞。大部分網紅的眼裡只有錢,其他什麼都沒有。只要能成為網紅。別說道德和底線了。就算是違法也無所謂。

  • 11 # GOON126906476

    降稅多查違法營收,才是該做的,不能總是欺負老實人,最後把老實人也逼得變壞了。

  • 12 # 嶺南濤哥

    市場走向規範化沒什麼不好,避免了以次充好,以假亂真。

  • 13 # 覃紹繼

    網紅的標註是什麼?達到什麼指標才算網紅?粉絲百萬算不算?但話又說回來,什麼人如果沒有做人的道德底線,只為私利而利用自己的影響為賺黑心錢,是應該監管的,名星名人也沒有例外。

  • 14 # 石頭老茅

    網紅是時代發展的新產業,傳播正能量、傳播百科知識、弘揚中華傳統文化,這是時代進步的體現。

    網紅帶貨只要貨源合法、產品合格、符合規定的、按規納稅,是無可厚非。

    但是,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吧,如網紅打人、網紅仗勢欺人,袒胸露背的低俗表演靠打賞創收,有負面影響的傳播確實不利社會的發展,應該譴責和糾正。

  • 15 # 鎖匠之家

    人控制不住貪慾就會出現問題,正規合法的敬業帶貨是為大家的生活便利的

  • 16 # 食事經緯

    網紅餐飲,網紅食品存在的問題,已不僅僅是誇大宣傳,過度宣傳等炒作問題了。其食品本身也存在濫竽充數,名不符實等問題,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也違反了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規。

  • 17 # 眉縣獼猴桃168

    個人見解,網紅現在已經是一個初具規模的市場,的確需要規範,無規則不成方圓,不然總有一些不地道的事情因網紅帶貨發生,為這部分消費群體造成利益權益傷害

  • 18 # 先減肥後健身廖妹兒

    我想應該有兩個原因,一,網紅帶貨,其實就像是商家找人代言一樣的性質,那麼就得符合廣告法規定以及需要走一些流程,獲得審批。廣告法規定不能虛假誇大宣傳,不能惡意詆譭同行,惡意競爭,還有廣告需要備案。但是找網紅在監管上給部門帶來麻煩,也會增大人力物力。所以就直接抹去這個途徑。

    二,大家都知道個人所得稅吧,商家直接找網紅帶貨,就好像演員的陰陽合同一樣,大家都懂的,合法納稅做良好公民。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寶媽創業聯盟能做點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