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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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半杯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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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白石61
當初拋棄孩子,並不是想讓她活下來,讓她自生自滅。並沒有為孩子著想。拋棄了孩子,就拋棄了自己的扶養權。現在說什麼時候晚了,說什麼都無意義,說的越多越讓人看清你臭惡的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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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義暱暱
被迫送養,主動索回,孩子可不是商品!商品用於買賣,體現價值則可,孩子一去一回,還包含了情感,不是簡單的一接一送。孩子是上輩子你欠的金錢債和感情債的結合體,不是法律裁剪、道德縫補解決得了的。只有無條件的愛,有條件的恨,日積月累慢慢陪著走,才可能得到赦免部分債務。如果還還不上,那就下輩子吧!孩子爭氣,不爭過去,負擔也會煙消雲散。
孩子小時候被迫送給別人撫養,被養父母培養成才回原父母后,養父母有權跟近孩子成長嗎?我認為是可以跟近孩子成長的!
孩子小時候被迫送給別人撫養,雖出自父母的無奈,但是親生父母沒有盡到撫養孩子的義務這也一個不掙的事實,養父母沒有生孩子,卻可以將一個陌生人的孩子培養成才,這種無私付出的精神和對孩子偉大的愛是值得弘揚的。
大家都知道,養育一個孩子有多麼的不容易,不論是時間的投入,金錢的投入,孩子的人生觀、價值觀的引導,學習的培養……吃的、喝的、穿的、用的、玩的……方方面面都需要家長的細心甄選,這個偉大的養父母不僅僅是把孩子養大更重要的是把孩子培養成才,他們的付出更是很多親生父母都難以做到的。
既然孩子培養成才,那麼就應該明白生育之恩和養育之恩同等重要,甚至養育之恩要高於生育之恩,因為後期的養育直接關乎到孩子的一生的成就,一個孩子沒有後天的精心養育將來很難成長為國家的有用之才。所以作為成才的孩子應該更能理解養父母撫養自己的辛苦付出和無私的奉獻!
作為親生父母在關鍵時刻應該深明大義,看到別人把自己的孩子培養成才應該心存感激,應該告訴孩子對養父母應該比對親生父母更加的孝順,應該讓孩子對養父母永遠心存感激。
如果養父母對於孩子今後的成長還想跟近,我覺得作為親生父母應該是高興的,有人對孩子的人生不斷的督促和負責任這是多大的好事,親生父母應該舉雙手錶示贊成。
作為要父母也要多觀察孩子,如果孩子已經有很好的自律人生,那麼作為養父母只需要給孩子做好大的方向的指引就行了,不必事事躬親,畢竟孩子大了,有自己的思想主見了,愛孩子不是也應該尊重孩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