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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遙山書雁

    真正的“俠義”到底是什麼?關於這個問題,我發表下自己的看法:

    首先單個的“俠義精神”體現在救助困難群體,而放大了的“俠義精神”則是民間力量和聲音對國家和社會的一種責任和態度。所謂:“為國為民,俠之大者!”

    其次:俠義精神的傳統內涵,是見義勇為,除暴安良;俠義精神的最高境界,是為國為民,捨生取義,殺身成仁。它凝聚著人民的願望,閃耀著理想的光輝。它具有悠久的歷史傳統,在當今中國,尤富有積極的現實意義。

    在一般人的心目中,大俠總是身懷絕藝的武士,但金庸小說超越了這一思維定式。襄陽大戰前夕,郭靖和楊過有一次推心置腹的談話,郭靖說:"你想中國文士人人都會做詩,但千古只推杜甫第一,自是因他憂國愛民之故。"

    楊過道:"你說"為國為民,俠之大者",那麼文武雖然不同,道理卻是一般的。"郭靖說:"人生在世,便是做個販夫走卒,只要有為國為民之心,那就是真好漢、真豪傑了。" 當郭襄提出丐幫幫主魯有腳"算不算大英雄"時,楊過說:"此人武功並不怎麼,也說不上有什麼大作為,但瞧在"鋤奸殺敵,為國為民"八個字上,算他是一號人物。" 要之,不論出身、職業、身份、地位,也不論文人武士,更不論武功高低,只要"為國為民",便可成為大俠,就算是真好漢、真豪傑。

    金庸小說的這種俠義觀,無疑是傳統俠義精神的拓展和提升;而這種不分文武、不論職業、人人都應當為國為民、見義勇為的俠義精神,正是今日中國社會最需要的,也正是今日中國百姓最期盼的。

    最後,讓我們來看看司馬遷在《史記》中說:“今遊俠,其行雖不軌於正義,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諾必誠,不愛其軀,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蓋亦有足多者焉。”這段論述,是對武俠精神很好的概括。司馬遷這裡沒有提到武,在他看來俠首先是一種精神,俠是可以沒有武的。“不軌於正義”,說的是俠的言行不合乎社會主流,不是人云亦云。但是他們做事“言必信,行必果”,講義氣、有誠信、重承諾,同時“不愛其軀”,不過分地愛惜自己的生命,首先考慮幫助別人解決“存亡死生”的困難,救人之後又“不矜其能”,不誇耀自己,只有這樣才可以是俠。

    總之 “俠義精神”不是對於除暴安良、劫富濟貧的個人英雄的自我陶醉,而是對於民間力量對於社會不平等現象進行努力補救的一種社會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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