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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薇鵝莉特a

    孔融作為孔子的第二十二代子孫,頭上頂著聖人光環,從小就被當作漢朝政府的“五講四美”小能手,不過僅限於他小時候。

    長大入官之後,孔融是一個故作姿態、虛偽狡詐之人。在建安九年,軍閥袁紹之子袁譚率兵圍攻青州城,此時城內的守兵僅僅剩下了幾百人,形勢萬分危急。當時的孔融也在青州城內,為了維護自己“臨危不懼”的名士形象,其選擇故作淡定,飲酒作詩,拒絕上城督戰,令守城士兵又氣又惱。後來,在袁譚大軍攻破青州之時際,孔融竟然在士兵的掩護下悄悄地逃離了青州城,無情地丟下了自己的孩子和妻子。也是在這一次的戰爭中,他的孩子和妻子都被敵人殘忍殺害。

    其次,孔融是一個不忠不孝之人。在三國時期,孔融在北海為相,“效忠”曹魏政權,本應該兢兢業業,恪盡職守,團結在以曹操為核心的“曹氏集團”周圍。然而孔融志大才疏,只會高談闊論,還偏偏總是對上級曹操出言不遜,架子十足。當時孔融憤憤地說:“父與子,有什麼恩?論其本義,不過當時情慾發作而已”。“子與母,又有什麼愛?就像一件東西暫時寄放在瓦罐裡,倒出來後就什麼關係都沒有了”。孔融又說:“鬧饑荒時,有點吃的,如果父親不好,便寧肯拿給別人去吃”。這樣的“毀三觀”言論,在當時那個封建的時代當然被認為是大逆不道的。故而曹操在得知事情緣由後,勃然大怒,加上孔融平時只會誇誇其談、弄虛作假,便下狠心最終殺了他。

    在孔融的思想裡:只有統治階級、官僚士族的生命是有價值的,普通老百姓生命的價值不如一隻禽獸!

    孔融是一個喜歡詭辯的人。在史料《物理論》中有這樣的記載:東漢末年有個叫管秋陽的人與弟弟及其同伴,因避戰亂而結伴同行,因為沒有了糧食,管秋陽就對自己弟弟說:“現在如果不吃你的同伴,我們三人就一起死。”於是兄弟倆一起殺了這個同伴,吃了同伴並且最終活了下來。 這件事情遭到當時社會主流價值觀的強烈譴責譴責,而事後孔融卻對周圍人說:管秋陽愛惜父母賜予的身體,所以吃了同伴天經地義,由於只是一個同伴,不是什麼朋友,所以吃了就吃了。如果像管仲吃了鮑叔,貢禹吃了王吉,那才叫大逆不道!而管秋陽吃的那個人,不過是一隻能說話的鳥獸罷了,就像狗吃了一隻狐狸,一隻狐狸吃了一隻鸚鵡一樣,沒什麼奇怪的。

    孔融對生命的冷漠不禁讓我們再次回味“孔融讓梨的故事”:如果孔融不讓梨,他的哥哥們很可能會欺負他。這是他不得已的選擇。也許在他哥哥們的眼裡,他這不是謙讓,而是一種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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